◇◇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法理学博士”艾佳慧的产生--一个苏力招生案件中的毒树之果 孙武子   北大朱苏力教授因为在今年的招博过程中涉嫌黑箱操作,法学界和社会公众 纷纷表示置疑,要求苏力能对这次轰动性的事件作出合理化说明。苏力虽然在相 关媒体发表了长篇自白,然而,社会舆论对其自说自话式的言论并不信服,并指 出其中许多硬伤和软肋,于是,对苏力在甘怀德事件中的是否清白的怀疑不但没 有减少,对北大及其苏力本人不满的情绪却与日俱增。据我观察,众多声音和话 语中不乏真知灼见,但是,我们不应把这个问题的讨论局限在狭窄的范围之内, 应该在事实的基础上分析和考证,从而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我认为,中国 目前的博士招生中导师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正如苏力在接受《东方早报》的 采访中所说的那样: “招谁是我的权力”。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并非大得无边 无际,并非毫无约束,我认为,这种权力的正当行使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 对事先存在的、为各方当事人所知晓的程序的尊重以及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程序合 法。遗憾的是,尽管艾佳慧同学平时很优秀,位列于博士研究生之位并没有给博 士之名造成大的贬损,但是,她的利得是以牺牲了价值巨大的程序公正为前提的, 可以说,艾佳慧博士是本次博士招生案件中的毒树之果,决不可取。    现在可以肯定程序存在严重瑕疵的是:第一,甘怀德复试回答问题时强世 功教授缺席二十分钟左右,也就是说,强教授既没有向甘同学提问,也同样没有 听见甘同学对周、朱所提问题的回答。这一瑕疵是致命的,因为无形中等同于排 除了强教授的投票和评议权,也就是说,评议组由三人单数组成,作出任何可行 结果必须有两人以上才可以成立,当强教授的评议权被取消后,评议组只有两个 人组成,这不仅不符合评议机构单数组成的规则,而且实际上等同于强迫朱苏力 和周教授两个人必须捆绑在一起,也就是说两个人必须事前达成一致,否则作不 出任何决议,这也就等于对于甘怀德同学而言,使其得到测评的机会减少了,因 为,假如强世功教授不缺席,那么结果是这样的:(1)强和苏一致,周持不同 意见;(2)强和周一致,苏持反对意见;(3)周和苏一致,强持反对意见。但 强缺席导致的结果如下:周和苏必须一致,无论是否赞同甘怀德同学的复试答辩,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否则,周和苏各持己见就不会产生任何结果,因为两人 组成的答辩组中已经丧失了多数。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苏力在其说明中所说 的强老师缺席不影响评议是错误的。我上面的论证是假设苏、强、周在复试学生 时都保持自己的意见独立,互不影响,实际上,在这种复试中在作出结果前都内 部定调,苏力教授对其他两位考官的影响显而易见,当然,这是另外一回事,在 此不作细说。    第二,苏力在面试甘怀德同学过程中几次用手机同外界联络,同时苏力自 己作复试记录,这个程序瑕疵同样致命,如果苏力是个正常人,在他打电话的过 程中其精力必然要转移,也就是说他对甘怀德同学的回答根本无法清楚的听到, 既然不能完整的听到甘同学的答复,又如何对甘同学的水平进行估测?也就是说 苏力此时已经不能评价甘同学了,他只有听周教授的转述,这样评议组不就成了 周教授一个人了吗?除非苏力事先已经对甘同学定好了调子,认为听和不听一个 样,如此,复试岂不是形同虚设。    第三,苏力在原来50分的英语复试线上又降低5分,导致原本不能参加复试 的艾佳慧同学进入复试名单,英语复试线能否随便降低,如果在原定的复试线上 任意增高或降低复试线,等同于原来有复试资格和没有复试资格的人处在巨大的 祸福不定之中,初试的意义丧失了,规则的效力不在了,等于根本上更改了博士 招生的游戏规则。    苏力教授说他可以招收三个博士生,如果苏认为艾佳慧同学无比优秀、达 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地步,完全可以在不排斥甘同学的情况下录取艾佳慧同学, 这样,本案件中只有受益者而无受害者,程序的违法性可以得到弥补。    美国诉讼程序中在违反程序的基础上获取的证据是不应采用的,被称之为 毒树之果,我认为,在朱苏力卷入的招生案件中,艾佳慧同学同样是毒树之果, 为了保护更大的价值所在,不应录取其成为博士研究生。否则就是对我国已经混 乱的招生制度雪上加霜一样的重创,而苏力无疑是这次巨大破坏行动中的始作俑 者!!    (XYS200407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