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薛涌的“美国经验”?   木木   薛涌的文章是我喜欢的,因为他还敢于批评现实,但他为朱苏力辩护的 《“德怀门”是个什么“门”》一文,却证明他批评现实,也是亲疏有别的,是 很讲究策略的。   在《“德怀门”是个什么“门”》中,薛涌自称“有责任澄清某些事实”, “至少我们应该搞清楚什么是美国经验”。说了半天,这个所谓的“美国经验”, 也只是他个人的经历。作为学问渊博的薛涌先生,不会不懂这种“个人的经历”, 贸然称之为“美国经验”是不合适的,不仅不能使我们“搞清楚什么是美国经 验”,反而有误导之嫌疑。即便美国招博士,导师说了算是事实,但薛涌先生也 不会不懂这个“事实”,不是一个孤立的事实,而是在同行自律、司法公正、媒 体透明、和言论自由的前提下的一个事实,因此,美国的导师如借招博而谋私, 是会冒身败名裂的巨大风险的。只要想想美国高校对师生的剽窃惩治之严,就知 道美国的导师的这种招生自主权最大化,是在其他相应自主权最小化的大背景上 发生的。因此,离开了这个大背景谈所谓“美国经验”,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美 国经验”。   既然他并不能说清楚什么是“美国经验”,那么他的建议就纯属在胡扯。他 的高论是:“公众更应该监督的是博士课程的结果。比如北大法学院今年几个博 士毕业,复旦有几个,这些新博士,哪家的厉害。如果一个学校培养的博士总不 如人,教授就会有压力。”这种建议,真不知说它是什么东西好。   他的另一高论是:“笔者对甘怀德的劝告是,条条道路统罗马,北大不行, 还有别的学校。最重要的,是自己学有所成,用实际的成绩证明朱教授是错的。” 此论一出,实际上是连他在文中对甘怀德的仅有的一点同情也收回了(“所以笔 者也很同情甘怀德”)。这等于是说“条条道路统罗马”,所以你甘怀德在网上 公布这一经历并指责朱教授和北大法学院是没有意义的,有意义的是你应该“学 有所成,用实际的成绩证明朱教授是错的”。照此高论,你甘怀德不仅不应高喊 不公平,反而应该感谢朱教授和北大法学院,因为正是他们给了你最后“条条道 路统罗马”并“学有所成,用实际的成绩证明朱教授是错的”机会。假如你甘怀 德最终没有“学有所成”,自然也证明朱教授和北大法学院的如此行为没有错, 是正确的。这大概是薛涌先生的“美国经验”吧?   这使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个到处做演讲的德育教授,他把自己遭遇的委屈比喻 成妈妈打孩子,即便是妈妈打错了,也不应怨恨妈妈,不应说妈妈的不是。擅长 批评现实而学问渊博的薛涌先生,今天却扮演了一回那位德育教授,而且是以 “美国经验”开导人的道德教授。我朝幸哉。 (XYS200407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