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一个法律新贵的诞生轨迹 燕园 2004年8月2日在新语丝又一位血统高贵的朱门弟子登上舞台,下面提供我在沈明个人主 页上看到的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1.发表在新语丝《一名朱苏力的博士生对“甘德怀事件”的评论》原名是《一个准知情 者对“甘德怀事件”的评论》[1],又是一个新的法律概念“准知情者”。想请问沈明, 这个“准知情者”对事实究竟是“认识”还是“熟悉”,或者处于其中的某个阶段。 2.打开沈明个人主页,发现朱苏力和冯象的照片、简历、学术作品以及书讯,篇幅很 大。朱苏力是沈明的现任导师,冯象何许人也,“哈佛中古文学博士(Ph.D.),耶鲁法 律博士(J.D.)”“1993年获法律博士,冯象应聘到香港大学法律系任教。1999年,他回 到美国,从事知识产权和竞争资讯方面的法律业务,并担任哈佛法学院客座教授。”[2] 不难看出这位冯象先生较之朱苏力可能更是高人,而且更有国际影响力。 沈明本人自己提供的简历看出他在清华大学读的双学士和硕士。[3]从沈明2003年7月23日 提供的“译者后记”中可以看出他在清华期间的硕士导师是高鸿钧。[4]这位高老师看样 子一定是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因为沈明在“译者后记”中提到高鸿钧“核照原书,对 本书的全部译文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审订和修改,有的篇章近乎重译。而且,他最后还担 当了全书《导言》这篇翻译难度不比其他篇章小可是又注定不会有多少引用的文章的译 者。其实,本书每一篇文章的译者都应该有高老师的署名,可是他只署了一个“审校” 的名”。高鸿钧曾多次提携他,“这是我的法学学士学位论文,蒙高鸿钧老师的提携, 曾发表在他主编的《清华法治论衡》(第二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要问为什 么重贴这篇未脱稚气的本科生习作,回答是:自恋。”[5] 为什么说上面这些,因为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沈明个人主页上面我只找到这位 尽职尽责提携他的恩师高鸿钧的一条书讯,而没有看到任何其他信息,没有简历,没有 照片也没有文章,对比朱苏力和冯象的“待遇”真是天壤之别。如果说是这位高老师为 人低调,不喜欢张扬,那么就只说明朱和冯就是喜好张扬了?我不知道这位高老师在法 学界的“排名”如何,但是看到沈明在列举即将参加“北京论坛”法学分会的国内、国 际的著名学者时候,“包括:陈弘毅、冯象、何勤华、贺卫方、季卫东、强世功、李贵 连、米健、王利明、夏勇、沈岿、舒国滢、张骐、张千帆、朱苏力; Mads Andenas、 Ronald Brown、Chongko Choi、Nohyun Kwak、Takayasu Okushima、Emil W. Plywaczewski、Pitman B Potter等。”[6]没有见到高鸿钧的名字,想来他人在清华,要 来北大参加这个会议也不难,解释只有两种可能,其一高鸿钧未收到“北京论坛”法学 分会的邀请;其二他还够不上沈明所说的国内、国际的著名学者,在那个“等”里面涵 盖了。可见高鸿钧对于沈明而言已经是过去式了,沈明的现在是朱苏力,而未来是冯 象。 我们这位聪明的朱门弟子现在已经攀上冯先生了,2003年“冯象的新书《政法笔记》( 江苏人民出版社)即将出版,北京大学法学院沈明先生就此与作者做了书面访谈。”该 文现可以在沈明个人主页上找到,文章名为《贵得肆志,纵心无悔》,沈明同学在后面 括号加上,“(与冯象的访谈)”。[7]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位朱门弟子沈明在他的博 士结束之后,一定会投奔“冯门”,比如去美国做个博士后什么的。一步一步,他的出 身可真是高贵至极了,不过到那个时候如果他的个人主页还在的话,可能会找不到多少朱 苏力的痕迹,取而代之的不知道又是哪位大牛了。 我们看到了一个法律新贵的诞生轨迹。 1. 见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72一个准知情者对“甘德怀事件”的 评论 2. 见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66彭伦:从哈尼山寨教师到文法双料 博士——访旅美学者冯象;及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cat=1冯象简历 3.见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3关于我·About Me 4."本书的翻译出版是一项师生集体合作的成果。两年多以前——我还记得是2001年4 月21日晚上在高鸿钧老师的办公室——高老师就把这本书介绍给了我们,并确定了翻译 分工。" 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40比较法律文化论·译者后记 5.见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35)作者按 6. 见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69北京论坛(Beijing Forum)法学分 会报道一 7.见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3写的东西; 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19 2004/8/2 (XYS2004080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