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假如我是朱博导   折柳   朱甘门事件的沸扬有人把它归结为事发地在牛大,涉及法学牛人朱博导,而 本人的感受(参见XYS20040723;XYS20040724,XYS20040728)并不如此。事实 上当初甘爆出其考博事件并没给我很大的印象,的确对具体此事而言初试成绩过 了(且第一)而不被录取没什么大不了的(当时甘的帖子中只有此信息可靠,其 他的都是单方面之词),直至朱博导的回应出来之后乃至一些事实得以更充分的 暴露之后本人才本着不偏不倚的立场说了自己的看法,一直到后来的涤荡起伏。 在此感谢此剧中的若干主角,让俺渡过了酷热的这几天:感谢甘同学的勇气,如 果此次事件能促进我国考博制度程序规范化的建设,那么你就更加功不可没;感 谢朱博导能亲自出来说话,如果你不作任何回应,那么至少本人不会这么关心此 事,如果你能借此机会推动我国考博制度程序规范化的建设以明确制度该以怎样 的程序给我们博导什么样的权力,那么你将功德无量;感谢为朱辩护的广大人士, 没有你们的辩护有些事情不会那么快就被暴露,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一日为师终 身为父”的真谛,并深感“高等国民”(博导们)有待加强逻辑培训;最后感谢 新语丝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我相信你是公正的。你如果只刊出一边倒的 意见,那故事也就不会这么精彩!   尽管本人接触过(学过)法律,但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所以对朱博导及其 研究不了解,但从网友们的评论及“吾爱吾师”我相信朱博导是一个做学问的称 职博导。或许是马后炮,你当初最明智的选择应该是沉默,沉默,再沉默,所以 如果你今后就此事转而永远沉默我也不会奇怪,尽管许多人(包括本人)都希望 你再出来澄清一些事。但结合我本人现在所从事的工作,我很想为你说点什么, 也就算当着因为此事而伴俺度暑的感谢(本来最大的作为应该是借此来亲自促进 考博制度程序规范化的建设,但资格不到,相信其他人有能力办到)。 特此说 说如果我是朱博导我应该如何对待此事(沉默终究不是最终的办法)。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好好珍惜大声说:我没错。如果还要我具体 些的话,我会说:   本人招博更看重的是实际研究能力,所以了解考生的研究背景与基础是很必 要的,另外考生面试的表现也起到关键作用,本着这样的原则我录取了其他考生 而没录取甘的理由如下:   1)艾同学是我指导的法律硕士,尽管该同学到三年级时才跟我做论文,但 该同学经常听我的课并主动与我讨论一些学术问题,在这些交流中我逐渐发现该 同学不但表现积极,而且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有自己创新性的想法,表现出很好的 科研潜力。特别她所做的一篇论文叉叉叉我非常欣赏并得到我的推荐获得了叉叉 叉大奖,为牛大、牛大法学院作出了贡献。鉴于此我曾鼓励她考博以继续留在牛 大做进一步深造,然而不幸的是初试时该同学没发挥好单课成绩不够但达到了牛 大招生的特批降分底线,在我的申请下并因为艾同学为牛大所作的贡献,学校批 准其参加面试。在面试过程中艾同学表现优异,征服了其他答辩组成员,故被录 取。   2)何同学是某博导(是不是周博导并不重要)推荐考我博士的考生,据该 博导介绍该同学有一定的功底,是一个可造之才,该同学报考前与我交流过她的 情况,本人从中看出尽管她没有艾同学那么优秀但也是一个不错的苗子所以当初 欣然鼓励其报考。但不幸的是大概由于该同学工作太忙初试没考好,但达到了学 校的降分线(不用打报告)从而参加了面试。在面试过程中该同学表现特别优秀, 与那个推荐博导介绍的一样: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思维敏捷、观点独到,进一 步证实了我对该同学的评价:有很好的研究潜力。面试组成员一致认为该同学有 进一步培养的必要,从而录取。   3)面试前我从没见过甘同学,对他的学术背景并不了解,但其初试时第一 的优异成绩给了我深刻的印象,至少反映出该同学会读书。然而在面试过程中该 同学的表现不如人意,每次回答都没有深刻领会提问者的意图,回答无任何创意, 思维也不够敏捷。于是我们两位出题的老师都认为该同学不适合从事研究工作, 没有进一步深造的必要。于是尽管我也看重他的初试成绩但本着对他和对自己负 责的态度,我宁愿空缺一个招生名额也没有录取该同学。   注解:i)实在抱歉!尽管面试程序有些不规范,但并非针对甘同学本人 (例如没尽早通知面试那是研究生招办的事);ii)录取谁和不录取谁完全基于 学术的考虑,当然各位可以怀疑我能否辨识“千里马”的能力(请顺便考虑一下 事实:招进来后是我指导而不是各位指导);iii)甘同学笔试优异,但面试的 确不好,或许是由于紧张的缘故。但他勇于指出程序不规范的勇气以及努力争取 的精神,也正是法律工作者所需要的,所以欢迎他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学术研究能 力来年再报考我的博士生。   字幕:如果朱博导第一轮如是说,相信没几个看官会再纠缠,至少我也就不 会加入其中,这样的解释会让我敬佩朱博导的大气,因为本人一贯主张博士招生 更看重实际研究能力。有人统计有多少多少人考博前都会与导师联系不知道是什 么意思,考前向导师介绍自己的成果有何不妥,怎么偏要把他理解为走后门呢 (尽管可以怀疑但要有真凭实据)。   哎,曾经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给你,你却没把握住,上天还会给你机会吗? 除非你宣称:给XYS的第一个回应是我学生冒充我写的,报社记者的采访也是瞎 掰的。   往事不可挽回,我现在仍尽量为朱博导做如下辩护:   I)第一次放在新语丝上的回应中本人提到“对艾同学只认识不熟悉”和 “不认识何同学”,我为这一说法道歉,其实我对这两位的考生情况如上面的1) 2)所述。但是我当时担心这样说出实情会引起更多的误会,会造成类似“此地 无银300两”的误解,因此我选择了这一不诚实的做法,在此郑重地向各位道歉!   II)我为“初试只是看看文笔”的说法道歉。笔试做得好表现出考生会读书, 基本的理解能力没问题,但任何一个从事科研的人都会同意书读得好并不一定意 味着科研就做得好,只不过科研做得好的几率会大些(反过来连试都不会考的人 科研做得好的几率就小得多)。所以“初试只是看看文笔”的说法是极其不负责 的,可能会让今后的考生误入歧途:练练书法、背背唐诗、读读散文就可以考牛 大的博士了。当时我只是想用这样的说法来支持我的观点:博士招生更看重科研 能力。请各位看在出发点是好的前提下原谅我的这一过错。   III)没录取甘考生而录取艾和何完全是基于学术的考虑,见上面的1)2)3)。   IV)龚老师的录取完全是组织的考虑。龚老师硕士毕业后留校承担了学生指 导工作,后来调到法学院协助我的工作。为牛大及法学院的工作做出了若干贡献, 例如在他的努力下去年SARS期间法学院未出现任何一个病例,法学院被评为优秀 叉叉叉,等等。龚老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没时间从事学术研究,现在为 了提高全校教师的学历结构,并鞭策龚老师拿出更多的时间来从事研究,牛大特 批龚老师读我的在职博士,但不占我的招生名额,这件事是在今年博士面试完一 段时间后才批下来的,所以最初我并没有提到龚老师的录取(其实也没必要提因 为他不占名额)。(此解释要以龚真的没占名额作为基础,否则后半部分就别讲 了)。   V)接受几个报社的采访完全是中了他们的套,他们说这样就可以帮我说清 一些东西。在此为我的这种侥幸心理所犯的错向全国人民道歉!特别的歉意要给 甘德怀同志,我说你的这种做法是不大能面对面试失败的表现是不客观的,事实 上你的这种勇气正是我们法学界所需求的,在加之此次笔试中你的优异成绩给了 我深刻的印象,我相信那天你面试不好是因为紧张,所以欢迎你下次考我的博士。 事实上你的这种做法我也理解,毕竟程序的不规范难免会让你产生各种各样的想 法。在此要感谢吉林大学的那位博导也看到了甘同志的优点,主动提出愿意招甘 同志为博士,我为我们法学界还有这样的好人而感到欣慰。   VI)我要感谢那些为我辩护的同事和学生,尽管你们的辩护有时反而将事情 引入了另一面,但你们的心情我很理解,这也是人之常情。特别许博士的“吾爱 吾师”写的很真实也很感人,但在这样的时候贴出这样的贴子好像就是给一个已 死去的好人中的坏人念悼词,希望你以后能像在孙志刚一案中的表现那样看的更 开一些。   VII)鉴于此事件中我多次犯了不该犯的错,不够坦荡,我已主动提出辞去 牛大法学院院长一职,专心从事学术研究,并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修养,以后 我会在我的博士生面试中出有关这一事件的题目。   VIII)辞职后除了专心于学术研究外我将尽自己所能来弥补我的那句过于武 断的话:“制度给了我这样的权力”。我现在已意识到这句话的危害,说大一点 会让那些贪官污吏以此为借口从而肆无忌惮愈加放肆!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明确规 范博士招生制度应该如何给博导们什么样的自主权,以免再次产生类似于甘同志 这样的怀疑,以免再次产生像本人这样本来正大光明的一件事当拿出来说时却不 敢旗帜宣明而是支支吾吾。   后记:不知道朱博导能否会看到这一贴子,也不知能否帮上你什么忙。总之 本人以后不会再参合此事,除非朱博导还有话要说。 (XYS2004080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