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Sue The Bastard——给甘德怀同学的建议 quasage   Sue The Bastard,或曰STB。这是挂在不少美国人嘴边的一句习语,在遭遇 不公、利益受侵害而欲寻求法律解决时,这句话往往就冲口而出。这话不雅,若 照字面上直译就是“告那混蛋”,情绪再激烈些的译法则是“告那王八蛋”,这 就更刺耳了。国内有人将其译作“告那家伙” (不知是谁,该不会是日“绎” 万八千英文的朱院长苏力吧),甚是贴切,语气的轻重掌握得尤其好。此话虽不 雅,雅人私下里却也说得,语言这玩艺儿原本就有约定俗成的意思在里头,雅与 俗也不总是那么黑白分明。我觉得这STB有点象“Screw You”这类洁版俗语,若 真是堕落到explicit version的地步,那就是STA了,I mean ‘Sue The Asshole’。这是本人瞎琢磨英语的一点“心得”,扯远了。   在《一位美国博导看北大考博》一文(XYS20040803)中,威力先生指出: “招生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能因为已经司空见惯,就随随便便不当一回事。 忘记通知,迟到,打电话,都是不够尊重别人的举动。面试的三个考生一起考, 也不合适。大概朱教授知道,但是图方便了。提问时不够一视同仁,都是不应该 的。这些事合起来,在美国是要被起诉的。”   我的看法是,在中国这也是要被起诉的。个人权益的界定有可能因国而异, 但通过法律来维护个人权益却是普适的(如果那个国家有法律的话)。我认为朱 苏力等人破坏招生考试程序的行为已经侵害了考生甘德怀的权益,所以甘有理由 起诉他们。不仅如此,朱苏力等人的行为也侵害了考生艾佳慧与何远琼的权益, 因为她们获得公平测试和选拔的权利也因程序被破坏而丧失了,所以她们也有理 由提起诉讼。再进一步说,公平、公正、严格认真的招生考试程序也是对各个考 生的尊重,是每位考生尊严的一种体现。践踏考试程序就是践踏考生的这一尊严, 当然这里有个前提条件,就是甘、艾、何三位同学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这一尊严。 甘同学已经站出来表态了,不知那二位作何想法?   至于该起诉谁,就这件事而言,起诉个人没有意义。作为个人的朱苏力不负 责任、撒谎狡辩是道德品质问题,这事儿法院一般管不了,要管也得是父母出来 管管,你这孩子是怎么教育的?但作为北大法学院院长的朱苏力如此行事,就得 担待些责任了。鉴于朱在此事件中并非唯一责任人,还是起诉学校比较合适一些。 不过北大书记放出的话我们也听见了,这事儿北大行政管不着,要处理也是法学 院去处理。我揣度了一下书记的这番话,发现了其中的微言大义,那就是:冤有 头,债有主,甘同学你要是打官司就直接找法学院,这里没我们什么事儿,我们 校方也不想跟着搀和。既是如此,便将北大法学院告了上去,请包大人作主吧。   我为什么认为现在可以准备起诉了呢?因为从北大校长和书记对此事件的发 言中可以看出,北大校方至今还没有成立调查小组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否则许 校长会对记者说:“这一事件我们正在调查,在适当的时候会向社会公开调查及 处理结果。”可是许校长没有这样说,他说赶明儿考北大甭带笔了,有张好使的 嘴就成。于是我明白了,校方不会对此有所作为了,甘同学也甭等调查和处理结 果了,他们压根儿就没想调查处理。那就来干脆的,击鼓升堂。   我没打过官司,但据我所知打官司是件费劲的事儿。那我干嘛还要撺掇甘同 学费这个劲呢?我是这么想的,这件事既然揭出来了,就要把事情掰扯清楚。以 此事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所具有的意义,它必须要有个了断。如果这件事竟然 会在北大的回避与遮掩中蒙混过关,不了了之,那将是抽在公众脸上的又一记屈 辱的耳光。   还有,通过这一不断发展的事件,使我透过层层迷雾增长了不少见识。什么 样的见识呢?首先,我见识了著名如朱苏力者竟可以如此不负责任,隐瞒真相, 撒谎狡辩,还竟然以法学研究为业。有人说朱苏力是个诗人气质的学者,我觉得 就像现在的商品楼言必称高尚小区一般,简直是屁话。况且,诗人气质和神经质、 人格分裂等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前天晚上刚在CCTV-10看了介绍闻一多先生的片 子,闻先生才真真当得起诗人与学者的称号,才真真是浩然正气、铮铮铁骨!闻 先生的勇气还表现在敢于直面自己的错误,在悼念鲁迅先生时坦承“鲁迅对了, 我们错了!”与闻先生这样有着高风亮节的知识分子相比,朱苏力们表现出的只 是猥琐。还诗人?!果然是不知道世间有“羞耻”二字!   其次,我见识了朱门弟子混乱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模糊的是非观念。就 是这样一些人,要为身为公众的我们来设计、建设和维护一个法治的社会? Gimme a fxxking break!那些胡搅蛮缠的弱智博士我就不说了,这里我想就许 志永先生多说两句。许先生的《吾爱吾师》现身网络并遭至众多网民痛扁,我觉 得他有点冤。也许我猜错了,可我觉得他发表这篇写于三年前的文章实在是无奈 的举动,潜台词是:“他是我老师,我能怎么办哪?就算吾更爱真理,可我怎么 开这个口啊!太为难了呀!”标题中后半句“吾更爱真理”的明显缺位使我觉得 许先生有难言之隐,我能理解这种为“尊者”讳的困境。关于许先生,惭愧得紧, 此事件之前我从没听说过他,可孙志刚事件我知道,南都被黑我也听说了,原来 都是许先生挺身而出,帮助伸张正义。许先生能有此义举,定是位侠肝义胆之人, 令我于感动中肃然起敬。可我得说句许先生不爱听的话,在做人方面,你应该给 朱苏力当老师。摊上这么个老师,难为许先生了。   这第三个见识就是,象《新京报》这样自诩维护公众利益、号称“负责报道 一切”的报纸,也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关系而失去公正客观的新闻操守,而沦为维 护所谓精英阶层利益的工具。我请那些故意回避事实、刊发有倾向性采访报道的 编辑、记者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好好想想,你们的做法对得起许志永先生曾为你 们做出的努力吗?许先生力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初衷,你们是不是恰恰违背了呢? 我认为这种作风与为虎作伥、粉饰太平一样的无耻。   北大两位校领导的一番宏论妙论也让我开了眼,认清了这帮学术官僚的真面 目。有报道说许校长宣称北大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要延期,原本定在2015年,现在 怕是要推迟一些了。看来北大内部到底有多混乱,老许心里跟明镜似的,只不过 不能在公众面前嘴软罢了。看到北京大学落入这样一群领导、院长之手,看到蔡 元培、胡适诸位先生开创的学术文化传统竟至凋零如斯,我除了痛惜就只有愤怒。 我更遗憾地看到,这些低级货色竟然与北大物理系这样优秀的科学院系同享着北 大这块牌子,这才叫岂有此理!   长了这许多见识,我很感谢甘德怀同学,如果他一个月前没有站出来而是忍 了,我对于这个国家的知识界和知识分子的操守仍将抱以不切实际的幻想,而这 无异于将自己置于轻信盲从的险恶境地。我感谢甘德怀同学让我懈怠已久的警惕 性重又提高起来,也感谢他让我意识到怀疑的精神在当今中国是多么的不可或缺。 但还有一点我尚看不清楚,那就是法律能否惩戒那些破坏规则的人,能否还利益 被侵害者一个公道。因此希望甘德怀同学能继续勇往直前,触碰这一底线,也让 我把这见识长彻底一些。我建议甘德怀同学将与北大的联系过程都记录下来,电 话最好都进行录音(如没有电话留言机,可考虑通过电脑软件、modem、耳麦来 实现),以备起诉之用。网友核桃的《阿甘如果起诉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及解决 途径》一文我觉得很有参考价值,建议众多网友从法律、技术等各种角度提供这 类建议和帮助,共同努力讨回公道。在这个社会里,若不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哪 怕是合法的权利,那么这种权利也会变着法儿地从我们手中被夺走。秩序,无论 法律的还是道德的,都只有在不断争取中才能逐步建立起来。所以,起诉北大法 学院,不论成败与否,对于昭示这个社会的现实和知识界的现状都有着重要的意 义和作用。因此,作为一个关注此次事件、同时也对知识学术满怀尊敬的网民, 我对甘德怀同学有这样的建议,或说是不情之请——Sue The Bastard。   最后,我想认真严肃地劝朱苏力一句:现在承认和纠正错误还来得及,对你 自己及北大的声誉也都有好处。建议朱苏力辞去北大法学院院长及博导的职务, 取消艾、何、龚三人的读博资格,并且离开北大,到其他学术机构踏实研究、好 好做人。还有,不要错误理解北大校头的发言,他们是为自己遮羞,不是为了保 你,到事情无可收拾的地步,他们会“义正词严”地把你抛出去的,这种人的处 世方式你应该不难想到。同时,也不要误以为学界真的会容忍甚或认同你这种做 法,只是一时抹不开面子,都那么精的人,你真以为这点好歹他们识不出来?亡 羊补牢,为时未晚,否则你将来的路只会越走越窄,尤其当学术和道德水平更高 的新生力量不断补充进学界之时(这个过程快得很),想想你最终面对的会是什 么。冷静下来,权衡长远的得失利弊,慎思慎行吧。   2004.8.8 (XYS2004080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