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朱苏力的退路和中国法治的出路   阿华   许校长认为北大正在进行研究生招生改革;闵书记认为这次是学术问题,应 由法学院自行解决;一些学者在对研究生招生制度进行“解构”,指出现时的招 生制度有多么的不合理。当权者及一些知识精英,对事件当中最基本的诉求—— 程序正义——视而不见,或轻描淡写为学术问题。这批知识精英的观点归纳为一 点,就是朱院长是旧有制度的怀疑者和改革者,是破旧立新的先行者!然而,朱 院长却说这是“制度给了我这样的权力”,这样一来,一个精英分子打了另外一 些精英分子的耳光:谁说我是改革者?我是制度的坚定执行者!   总是有人拿所谓的招生制度来说事,企图偷梁转柱,让我们先看看朱院长是 如何将现行研究生招生制度进行落实的:   1. 没有达到标准的考生为何有资格参加复试?   根据北大研究生院的明文确定,艾某某的英语46分,何某某的法理学57分, 根本无资格参与复试。然而,东窗事发之后,朱院长祭出大旗:“按照北大研究 生院‘如果初试成绩普遍较低,复试线可降5分 ’的规定,艾某某和何某某自然 而然具备了复试资格”!不必追究这条“规定”是否正确,问题是这条“规定” 公布在何处?应是北大研究生院的潜规则吧?!这真可谓之“法不可知,威不可 测”!如果辩称这是制度,北大研究生院一直是这样操作的便看作是公平、公正 的话,那是诡辩,这里真正的问题是,这个“减五分”的潜规则有着严重腐败不 公的后门,试前得知此潜规则的考生,投机取巧,权衡利弊,理论上是可以比别 人少作一份努力而多一份成功的机会的!堵住制度和法律的漏洞是法学家的职责! 朱院长反其道而行之,这是朱院长招生程序的第一次不公!   2. 如何正确适用“多数决”原则?   对于强世功的迟到,朱院长认为由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并不影响面试 成绩的确定。如此轻视甚至蔑视程序公正性的话言竟出自堂堂法学院院长之口, 实教多少法律学子,多少法律人,尤其是基层司法执法机关万万千千的法院、检 察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心寒?!试问朱院长“送法下乡”时有没有遇见过因办 案人员漏签一个姓名,而导致全案重来的案例?难道朱院长“送法下乡”时经常 遇上在审判人员缺席的情况下,审判长也胆敢自行决定开庭听审进而根据“少数 服从多数”原则作出裁决的事情?!这是朱院长招生程序的第二次不公!   3.“自由心证”的边界在何方?   法官与考官都应该拥有“自由心证”的空间,这一点是无疑的,应该扩大博 士导师的择生自由权,然而,我们不是活在真空中,要与不同的人打交道,为了 确保最大限度的公正,我们就有权利要求法学院在同一规定、同一程序下进行择 生,你强调了你的“自由”,我们还要说说我们知道的“秩序”和“正义”,就 算我们不应自不量力地与法学院的院长说法理,至少我们还可以说说“费厄泼赖” 精神吧?龚副院长根本未曾参加复试,为何成了朱院长的门徒?这与未上跑道便 夺得一万米长跑冠军一样可笑,与未经过法院的审判便宣告一个人有罪或无罪一 样可悲可怖!这是朱院长招生程序的第三次不公!   考官擅自接听两次私人电话、考官迟到、考官自考自录、三名考生同堂答辩 不作回避,这些都存有不尊重考生、不尊重自己职业、游戏考试规则进而 “自 由心证”的嫌疑。或许朱院长在获得博士生招生权那一刻或之前,已对研究生招 生制度深恶痛绝了,所以本着臭鸡蛋不用吃完才知道是臭的道理,朱院长坚持自 由心证,将程序公正放一旁,自然而然地没必要照足制度的本去宣科,将所有考 生仍奉为圭杲的面试制度视为过场,当被人指出其未遵章办事,有程序欠公之嫌 时,朱院长不检讨自己言行,却起来讨伐招生制度,倒果为因,倒因为果,对制 度轻蔑者如斯,却还打扮成制度的重构者,而这正是恣意人治的肇端!从朱院长 对于现时招生制度的不满来看,朱院长门下已出山的七名博士弟子,在某种程度 上已经被朱院长抛弃了,或者说他们七人虽未被朱院长抛弃,但最少是被过去不 合理的招生制度玩弄了!   其实甘德怀们只是想针对程序公正讨个说法而已,朱院长和支持朱院长的人 又何必多方面多角度去论证朱院长过往的人品、人格如何呢?这样的论证是危险 的,从逻辑上说,这样的论证其实已自觉不知觉地进入“有罪推定”的大前提, 不战自败了!认真对待别人的权利,重新认真回答问题吧。   作为拥有社会知名度的法学院院长和教授,其名号本身已是一个富含大量法 治信息在内的强势法治符号,其一言一行势必影响着许许多多人的法律意识,或 者说,许多人的法律意识内或多或少地有着朱院长及其学说的影子在内。我知道, 在基层法院,有些法官是直接捧着朱院长的书籍进行判案的。谓大学者是因为里 面有大师的存在,行不言之教,大师的一句话,可能胜过百万军,大师应善言谨 行。我不知道朱院长是不是大师,但这一回,朱院长坚持对媒体表明自己问心无 愧,已经狠狠地撕破了所谓法律精英分子温情脉脉的面纱,走到渴望公平的草根 民众的对立面去了。   朱院长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次招生事件,可能对北大,对北大法学院造成 了伤害,这是他最心痛的(事情)。从主观因素而言,朱院长可能真的感到痛心 了,但从客观效果而言,朱院长这一说可能会起到转移视线的作用,将问题宽泛 到法学院、北大校园和百年北大精神上去了,其实追根究底,这只是朱院长个人 不遵守既有秩序,在程序正义的面前表现不合格所引发的大讨论,法学院何辜? 北大校园何辜?招生制度何辜?   北大精神是兼容并包,掌声和嘘声都是理所当然要承受的,只要表扬不要批 评的作法相信绝不是北大精神的实质和精髓!所以说,没有什么人和什么言论可 以伤害到北大的精神,伤害到的可能只是北大里某些人的高贵神经元和爵位罢了。 许校长与闵书记作为上层管理者,始终亦未曾回应甘德怀们对程序正义的诉求, 倒是成功地将事件偷换概念演绎成一出“学术争论”,授权法学院自行处理,让 法学院和朱院长自己当自己的裁判,自己当自己的法官!或许朱院长真的说对了, 是制度给了他这样做事的权力,什么制度呢?那就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 夫”!   朱院长代表不了北大,许校长代表不了北大,闵书记代表不了北大!但相信 曾作为强势法治符号存在过的朱院长在这次事件的退路,会或多或少、或正或反 地昭示着北大精神今后的取向和中国法治的出路! (XYS2004081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