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解析又一个或潜在的“朱苏力”及中国学术界的可悲   ——漫评《一名法学博导关于朱苏力教授与北大法学院考博风波的个人随想》   禾土   读罢署名“姚建宗(于吉林大学)”的《一名法学博导关于朱苏力教授与北 大法学院考博风波的个人随想》 一文(以下简称“随文”),感慨万千。如果 说中国法学(其他领域是否如此?)水平存在问题,还可以谅解,毕竟中国现代 法学研究存在一个历史发展过程;但是,中国法学根本性的问题,不单单是学术 水平,而是人品——占据学术领地者的人品的值得怀疑。剽窃他人成果,虚假或 误导式学术简历,谎报学术成果……   现在来透过“随文”剖析又一个或潜在的“朱苏力”。   “随文”上来就是一番表白:   “首先声明,这是本人首次在所谓的bbs上发表短文。在此之前,我一直不 会在网络上自己发表文章”。但是,在“正义网”就有名为“姚建宗”(及个人 简介)文字《与网友交流:对法律是什么的追问》 等文数篇,不知道该类文是 否为“网络上发表文章”?   接着是“前天晚上,本人搜索阅读了数千条(篇)有关这一事件的文章与评 论”,如果说上段话还只是“谎话嫌疑犯”,到了本句就是彻头彻尾的“说谎者” 加基本数学常识“法盲”。试想,一个“前天晚上”,“搜索阅读了数千条(篇) 有关这一事件的文章与评论”,按照“数千”至少两、三千——不妨为最低数两 千计算,连同搜索、等待时间(不可能在一个网站内),如果真正是“阅读”而 非浏览标题,平均每条(篇)至少要5分钟——考虑到既然是“博导”肯定不是 如其过分自谦的“自己天生就很笨”,就算是2分钟,则总数就得2*2000计4000 分钟,一个晚上有这么多分钟吗?   接着是“在招收或者不招收甘怀德同学做自己的博士研究生问题上,朱苏力 教授自己完全具有对于甘怀德同学学术水平以及培养前景方面的情况的独立的判 断与决断的资格”,“而且,博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成绩只是一个是否可以获得 候选博士研究生(即参加复试)的条件,不能作为是否一定应该被录取的标准。 在复试之中,导师的考察与判断(类似法律界所谓的法官审判的‘亲历’)是决 定性的。所以,朱苏力教授完全可以决定录取或者不录取哪一位‘候选者’”。 这类话,怎么看都是“是制度给了我这个权力”类的翻版。而且,由此看来中国 法学博导们的“面相”功夫确实了得、学霸的出格(也许钻营、剽窃、骗人功夫 更堪称“博导”),“在招收或者不招收”问题上居然可以对“学术水平以及培 养前景方面的情况的独立的判断与决断”。也许全世界只有中国的法学牛人敢于 有资格认定,通过面试(就算包括初试及前期学术简况)就可以“决断”一个初 试成绩更高的人更没有培养前景!风景点那些摆摊看相的应该学学中国法学博导 们的相人“法理”!   接着是“朱苏力教授也有错误,这就是他作为法学院院长对于这些制度的执 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朱苏力的许多事后嫌疑“谎话”是怎么回事?   最令人愤慨的是“那种看北大、北大法学院或者看朱苏力教授的‘笑话’的 态度和想法都是极其错误的,也是对中国的学术发展极为不负责任的”,言下之 意是什么?实际上,如果不是“一晚上”“搜索阅读了数千条(篇)”的人,都 应该能够感受到,疾恶如仇、恨铁不成钢的心愿才是网上发言者的本意。或者说, 只有“朱苏力”们才会觉得别人是在看“笑话”——实际上,哪有“笑话”,主 要是糊弄人的谎话和昏话——而学术上究竟如何,天知道!更何况,对于说谎话 者,根本就不配谈什么“负责任”,只有反省是否误人子弟!是否愧对纳税人的 钱!   接着是“在网络上读到那么多对朱苏力教授的漫骂与人身攻击的文字,我很 痛心。是的,只要是人就会犯错误,朱苏力教授也不例外,而且在这一事件中也 确实犯了一些错误,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对他提出批评,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贬低 朱苏力教授的人格”。这段话最让人直接怀疑作者的法理水平:一个人犯了偷窃 罪,骂他盗贼是贬低其人格吗?一个人犯了强奸幼女罪,骂他人渣、畜生算是贬 低其人格吗?一个人说了谎话、制作虚假或误导式学术简历,骂他骗子算是贬低 其人格吗?——呜呼!中国的法学“博导”!   最后是“尽管我个人对朱苏力教授的一些观点和主张并不同意,但我始终坚 定地认为,朱苏力教授对于当代中国法学的发展是有巨大贡献的”。这一“坚 定”,完全露出了该“博导”作者的逻辑思维水平之存在暗疾——不仅仅是数学 要补课,或者人格要反省(一晚上几千分钟,要么是骗人的谎话,要么是数学白 痴,本人宁可相信后者),逻辑学要补修,除非自有一套“朱苏力”们的中国法 学逻辑:   该句,前后逻辑没有承接关系。因为一个人的“一些观点和主张”的优劣, 根本不存在影响其作出“巨大贡献”,这一混乱可以算是逻辑上的特称、全称关 系的模糊;简言之,只有全部或者核心观点存在问题,才存在是否构成巨大贡献 的问题。   这篇“随文”可算是“朱苏力”们的代表作。   朱苏力犯一个错误,哪怕是再严重一些的错误,北大、中国法学界、中国学 术界出一些“朱苏力”们,也不应该直接看作是北大、中国法学界、中国学术界 的可悲!   但是,朱苏力对待自己错误的方式,必然是他的可悲——如果现在回头,我 仍然佩服他是一条汉子!   北大、中国法学界、中国学术界冒出来的潜在的“朱苏力”们,以及北大、 中国法学界、中国学术界所暴露出来的“朱苏力”式的作风及其观点,必然是北 大、中国法学界、中国学术界可悲 。 (XYS2004082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