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大学”之“大” □沈塘 《青年时报》   “大学”之“大”,“大”在何处?以笔者的愚陋,很难说出个一二三来。   南京青年甘德怀报考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的博士研究生,笔试第一, 复试落选———落选本很正常,不然,又何必复试?但甘德怀还是有所质疑,认 为自己的落选缘于考场外的某些因素。在求告无门之后,他在互联网上发了一个 《我的北大考博经历》的帖子,从而掀起轩然大波,而朱苏力们的回应却是越描 越黑,令那些充满猎奇心的人们心痒难耐,发掘出了更多的隐秘———整个事件 的脉络已越来越清晰,其中不仅缺少程序正义,连实质正义也没有。   然而,北大就是北大,在公众的一片质疑声中,它“自岿然不同”,而其法 宝,不过四个字:“置若罔闻”。   于是人们不再质疑事件本身,转而质疑起北大的“态度”、北大的“置若罔 闻”来。但结果呢?可想而知,北大依然是“置若罔闻”,面对“置若罔闻”, 你只能颓然而返。讲什么“学者良心”“北大精神”,拿这些话质问北大者,怎 一个“幼稚”了得!现在是,不仅“是制度给了我这样的权力”已成为名言(也 许以后被送上法庭的腐败官员将引用这句名言为自己辩护),还有一句名言也在 流行:“我是北大我怕谁?”   “大学”之“大”,其在兹乎?   一些人期待甘德怀通过法律讨说法,甘德怀自己也说不排除提起诉讼的可能。 但为什么至今不起诉呢?说到底还是心里没底———自己一介布衣,在伟大的北 大面前,直如草芥耳;自己耗不起,北大却能———它不用担心旷日持久,反正 也不用花某个个人一分钱;更要命的是,北大还有一个法宝,那就是“司法不能 干预学术自由”或曰“不能干预学术的自由裁量权”。   说到官司,说到“学术的自由裁量权”,就联想到目前杭州正在审理中的一 起官司。诉讼之一方是某名牌大学,另一方是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某分校的两名 学生。两生在2002年6月的学位课程《公共经济学》考试中不及格,2002年11月 进行第二次考试获得通过,但到2003年7月,两人虽被准予毕业,却被校方拒绝 授予学士学位。两生不得已,于今年初起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该大学 的决定违法,要求学校对两生的学士学位资格重新进行审核。 4月,该大学12名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部不同意授予两生学士学位。于是, 两位考生又一次将学校告上法庭。   笔者法律知识有限,“法理”谈不来,想谈些“情理”。据报道,学校认定 的事实未变,只不过换了一个拒绝授予学位的理由。这不能不让人产生如下感觉: 无论如何就是不能授予你!我推想这第二次官司如果学校依然败诉,是还会再换 一个理由的,等着学生打第三次、第四次以至第N次官司———一所大学,对待 自己的学生,何苦如此!本来,如果学校认为法院判决不准确,坚持认为学校不 授予两人学位于法有据,就应提起上诉,否则就应该服从判决。而如此阳奉而阴 违,似有失名牌大学的应有风度。   我注意到校方律师提到“学术的自由裁量权”。我想,事关一个人的“权 利”,在权利纠纷上,学校根本没有什么“学术的自由裁量权”,否则,在“学 术的自由裁量权”之下,权利就将遭到无所顾忌的践踏。再者,笔者愚陋,实在 看不出这个事件与“学术”有丝毫的联系———规章制度,白纸黑字,照章执行 就是了,与“学术”何关?而以笔者固有的“偏见”,所谓“远程教育”,学生 意在拿文凭,学校意在搞创收,又有多少“学术”的成分呢?据知情人讲,法院 引以为据的该校修改过的“内部规章”,其所以“修改”,正是为了方便学生拿 学位之故。而学校现在如此“卡”这两个学生的学位,是让人看不懂的。   某大学似乎并不在乎官司的输赢,所以即使败诉也不会上诉;它又似乎不在 乎当被告,也不在乎又一次可能的败诉———上诉是不会上诉的,让学生如愿也 是不可能的。我记起该大学我的一位朋友对我说,如果那两学生不告,事情或许 不是这个样子。   那就耗下去?看谁能耗过谁!答案不言自明,对不在乎输赢、不在乎指摘、 不在乎恻隐之心的一方来说,耗多久都没问题。而另一方,不仅输不起,甚至赢 不起。   大学,大学,“大学”之“大”,就在“不在乎”这三个字上吗? (XYS200408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