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同敌仇忾”or“沆瀣一气”——也说甘朱事件 malon 真有点嫉妒阿甘,他被别人黑了,发了一帖,大家群起响应。我同样被别人黑了,也发 了一帖,却没人理会。唉,这人之间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看了几天帖子,发现支持朱博导的要么是北大法学院娇子,要么是“高级”知识分子 ,支持阿甘的则多为无名只辈,呵呵,怎么分的那么清啊,民众与精英的思维真的那么 不同吗? 两位博导(非朱)的意见都是说初试成绩基本上不反映一个人的科研能力的,导师很 看重应试者的科研能力,并力图通过面试来体现,同时也承认“半个小时的面试过程中 要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除非应试者已经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者有什么其他证明其 科研能力的成就。”又说“现在的情况是大部分考生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以表现科研能力 的材料,少数学生有。”那么,复试是最重要的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改进复试方法以 更好地甄别人才呢?如增加复试时间,模拟环境等等,这都是可行的。不改只能说明要 么他们还是认可初试成绩的,要么他们不仅对初试成绩不在乎,复试也是走过场。 再者想对高翔的分析说两句:关于“资格线”与“基本分数线”之争,我认为没必 要。因为双方都认可有一个最低的分数线,“一般”过了线才有资格复试,另外没有这 道线,特批又从何说起。至于是叫“资格线”还是叫“基本分数线”差别不大,口语与 书面语相比,不太严谨也是正常现象。再说差额复试,高翔通过分析得出“差额是绝对 的,没有例外的”并由此论证了法学院下调“资格线”的合理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阿甘《我的北大考博经历》中有“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行政诉讼法方向的一 名考生今年各门功课都超过复试分数线,而且为该方向第二名,但却没有参加复试。该 方向第一名为北大学生,只有他一人复试,也就是说实行的是等额复试。”哪位网友查 一下,看看这个"绝对的"差额绝对到什么程度。退一步说必须差额,那也得有个限度啊 :就这次来说,如果只招一个,那就是百分之三百,有必要吗?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百 分之四百?照此推理那应该所有初试学生都参加复试才对(保不准里边会有个天才也说 不定)。再说那个,“一般”的最低的分数线,既有一般,则有特殊,这谁都不否认。 但是特殊能比一般还多吗?我们是不是该说“参加北京大学法理学博士生入学复试考生 的成绩‘一般’应该低于基本分数线”呢? 最后再说一句,这件事没必要再把方舟子扯上吧,方舟子办网站,别人投稿并且声明 文责自负,他登了有什么不对?说“方舟子的做法,实际上是在试图搞臭朱苏力而他确 实没有真凭实据”时,你又有什么真凭实据呢? (XYS2004072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