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从公共事务的政治、法律和管理途径看“德怀门”——回薛涌先生   钟健夫   薛涌先生以自己在美国的经历来谈 “德怀门”(见薛涌:《“德怀门”是 个什么“门”--谈博士的录取》,南方都市报2004年7月23日),是个很好角度。 不过,你的情况不一定适合中国的 “德怀门”。在回应之前,首先,我必须表 示,我也是一位极端讨厌考试的人。读书的时候,我曾向学校提出科研项目,学 校很高兴。因为时间紧,我要求今后只听课,不考试了。系主任说,如果你想我 们支持,你就必须考试,只要及格就行。所以我只好考试。我理解这是必要的程 序。说完自己的情况,回到“德怀门”的正题。   1、 薛兄的基本思想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按目前人文学界经常用的术语 来讲,就是“实质正义”。套在你的观点上,也就是“程序公正”不太重要,关 键要有“实质正义”,能培养好学生就行。如果可以这样理解,我们往下讨论。   2、我想,北京大学及其法学院,是公立的,招博制度是一种公共制度,代 表的是公共利益,完全可以参考“公共事务”的处理原则来讨论。   3、如何处理好公共事务,理论上至少有三种典型的途径可供参考。第一种 是政治途径;第二种是法律途径;第三种是管理途径。这三种途径的价值、方法 不同,甚至互相冲突。政治途径讲究回应性、代表性;法律途径讲究程序公正, 讲究抗辩程序和维护个人的权利;管理途径讲究成本-效率和公众满意。用这三 种途径的价值观来评价“德怀门”,会发现朱先生和北大法学院的做法都不妥。   4、从政治途径的回应性来看,到目前为止,朱先生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回 应是不够的,不仅对甘先生不够,也对广大网民的回应不够。朱先生不解释为什 么不通知甘先生复试,不解释强先生为什么迟到,不为自己和整个面试班子的草 率态度作过歉意的表示。从政治途径的代表性来看,因为中国没有民主选举,而 且公家单位也一直以代表人民自居,可见招博士,不只是要让朱先生自己满意, 更重要的是,是让要公众要满意,让制度所代表的“人民”满意。而且,朱先生 在《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建构》一文中,特别在意自己的公共知识分子角色,如 果发现“博导制度”不完善,他应当在公共空间积极呼吁改革,并提出自己的修 改意见。如果博导们的意见与公众的意见不统一,博导们也可以联合起来,代表 自己的团队提出修订意见。但是,我暂时看不到朱先生做过这些工作。所以,我 只好姑且推论朱先生是满意目前的制度的。   5、从法律途径的程序公正来看,“德怀门”更是漏洞百出。这也是网友们 最不满意的地方,这里不再重述。从抗辩程序和维护个人的权益来看,到目前为 止,有关方面也是做得不好。在网上公开之前,甘先生已经有过投诉,北大有关 机构的回应的确不能令人满意。如果有投诉,应当有类似的质询或听证的制度。 总之,要有程序来保障应试者和被投诉者的权益。在网上公开投诉之后,有关方 面应当将各人的复试成绩公开,并公开严肃地解释北大的博导制度,回应网民的 意见。如果有做得不对地方,应当向甘先生致歉。公平、公开、公正,应是所有 公共事务的基本原则。   6、从管理途经的成本—效率和公众满意来看,“德怀门”也是做得不好的。 当前世界上流行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把公众视为顾客——当然包括应试者,讲究 顾客导向,将顾客的时间、金钱、体力等成本降到最低,甚至为零,想方设法让 顾客满意。我看甘先生付出的时间、金钱、体力等甚至心理成本都非常之高,是 非常不能令人满意的。   综上所述,无论从公共事务的政治、法律和管理途径来看,我认为在“德怀 门”中,朱先生和北大法学院都是做得不够、不好、不妥的。当然,我只根据自 己在媒体上看到的情况,套用理论进行分析,不一定适合现实情况。欢迎薛涌先 生和各方批评!   最后,我提一个小建议,是否可以修改现有的制度,公开给博导们一些破格 录取的名额。这样,或许可以让一些不会考试,但确有研究天才的人攻读博士。   2004年7月23日 (XYS200407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