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也谈关于学生在外租房问题   yw-yves   这是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使这个想来不应该是问题的问题成了 网络上的热门话题。   反对教育部禁令者大多用词激烈,认为这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甚至认为这 是违宪的。   拥护者大都从现实状况考虑,认为有助于安全管理。   实际上,这个问题正好是中国的法制不健全的表现。从学生的自主权考虑, 是应该有自主决定住房的权力,国外的大学,除了个别军事化、半军事化管理的 之外,大都不管学生住房的事情,甚至有没有房子住都不是学校的责任。也没有 听说过有学生可以以“没有住房,为什么要招生”为由与学校打官司。而中国的 学校,招生数与宿舍数是密切相关的,要是招生后对报到新生说,“对不起,不 能安排您的住宿,请你自己另外去找住处。”那会出现什么局面?同样是会诉讼 出现。同样,也屡次出现在读学生在校(或不在校)遇到安全问题后学生父母找 上门要求学校负责安全,甚至要求数额很大的赔偿。而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制下, 这样的官司学校也未必能胜诉。那么学校(和教育部)必然认为,既然学校对学 生的安全有责任,那如何才能管好不住宿的学生的安全?只好要求学生都住宿, 如果要求不住宿,则请事先签下同意免除安全责任的合同。法律对这类问题的含 糊的处理,才导致现在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照我的粗浅的想法,只能是以下两类办法之一:   1、 学校不负责学生的住宿,校内的学生宿舍单独管理,学生在入学前申请, 但不保证一定能住,也可以在外自由租房,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没有强制的义务。 这种办法与国际接轨,但一时还不容易在国内实现。首先这使一大批以“学生工 作”为饭碗的人没事可做了,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无法进行了。   2、 学校负责学生的住宿,也负责学生的安全,入学的学生住宿都有保证, 但不准学生自由外出租房。这是传统的中国学校管理方式,教育部也还是这种思 路,可能也符合希望子女安全第一的父母的要求,但是它又确实无视了学生的自 主权。   如何才能做到合法、合情、合理?这是需要健全法制,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制定操作性较好的法律条文。在这个问题上,学生,也包括的父母,不能希望很 高的安全性与很高的个人自由并存,这二者之间只能相互作出退让。 (XYS2004090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