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高校扩招,有一点理由值得称道 作者:莫问前程 关于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就业率低下,教育质量下降,原因是什么真的不好说。 有政策原因、有管理原因、有高校自身原因、有教师和学生的原因。但高校扩招 肯定是趋势,也就是说高等教育大众化肯定是趋势。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并不能成为阻挡此趋势的绝佳理由。因为扩招的结果也有好的一面,可以肯定的 说,我们大部分人都是扩招的受益者,我想反对此观点者,也就是那些所谓的精 英,或自诩为精英者。扩招其实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既是精英,就不会找不到 工作,既是精英甚至根本就不会因为教育质量低下而发愁,你觉得国内不行,你 可以出国呀。 高等教育是要大众化还是精英化,向来是教育理论工作者争论的主题,孰是 孰非,莫衷一是。我认为不能以同一标准对待这一普遍问题,或许某些专业区别 对待是有好处的。比如说某些专业你可以认为将来从事此专业有关的工作必须如 何如何,你这专业招生就必须如何如何,也就是说你这个专业享有特权身份,只 要这一特权是开放的,就是说对任何一个人都是开放的,而非被某个阶层垄断, 那这种特权的存在就有正当理由,坚持精英教育就是可以的。拿个专业说说吧, 比如法学专业,在美国它就是精英教育,而且必须是精英教育,因为很简单的道 理,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判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法律,法官地位至高无上,他们 很少针对法条说事,大多基于伦理,比如权利或正义,他们可以解释这些伦理问 题玄得不能再玄,作为律师你不能有任何抱怨,你必须懂它,你不懂就别干这行 了,法官的地位不可动摇,因为他们在法官席上,你是在律师席上,而且你还得 想办法说服法官,你得有这个能力。试想非精英教育如何应付这种法官律师地位 的剧烈反差,且不说判例浩如烟海,光光理解法官之玄,就必须具备非同寻常的 智慧,这种智慧是要培养的,是需要磨炼的,因此法学院为了毕业生不至于在未 来办案过程中老是落败的话(这里以从事律师业为例),它得坚持高标准。当然 精英教育是针对结果而言,而非一定是针对精英教育之起点,换句话说,在起点 它仍然是大众化的,因为它的开放性。如果在中国,法学专业就不好说非要搞精 英教育了,法律体制绝然有别,我们的法律几乎是以不变应万变,多多招些人让 大多数人都懂为法律未尝不是好事,因为我们法条一是一,二是二,理解了就行, 至多也不过是了解一下它的立法内含(稍难点),法官也无需太多阐释什么,他 们有责任将法条内含解释得清清楚楚,否则你作为律师还可以抱怨一番,因为我 们的法条不仅仅针对具体律师,还希望让大众都了解,让多一些人学学法律,普 法工作就好做多了,不是吗?我们的法律制度这种特色,是法学专业不可以也没 必要进行精英教育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专业的东西,非常难理解的东西,要经 历太多努力甚至磨难才能弄明白的东西,搞精英教育是有道理的,但大众化也仍 然是趋势,无论如何在招生的起点上都必须这样去坚持。 再说,大众化教育会导致就业率低下,其实就业低下不代表真的找不到工作, 可能更多的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如果像当年美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造成人才浪费 时,大学生去当清洁工人那样,可以肯定的说中国现在不存在找不到工作的问题。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并不必然需要现实来适应理想吧。 我觉得一点理由,可以说是非常通俗的理由,可以继续支持高等教育大众化: 你认为是让一群大学生无事可干好呢,还是让一群高中生,甚至小学生无事可干 好呢?因为无事可干他们就会去找事,恐怕找事的后果就不一样了吧。据说这就 是当年搞高校扩招时,主管教育的某位副总理说的一番话(大意这样),我觉得 这是值得重视的一点理由,它是大众化的通俗解读,胜过理论上的千言万语。 (XYS20081028)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