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垄断与自主权决不能并存   天地良心   读了耕耘者《也谈学术自治、法律规范和研究生招生——兼答"天地良心"和 "耘田者"》一文,看来本人和耕耘者先生的观点是截然对立,毫无可妥协之处了。 本人坚持认为,在中国目前博士招生点和招生数量由国家进行计划管理,授权某 些高校进行垄断经营的情况下,博士生导师不应该有所谓的自主权;耕耘者先生 则认为,“我的逻辑已经很明确,导师在复试中享有最大的自由权,无须赘述面 试过程中繁锁的细节,每一个研究人员都有自己的招人标准和自由,或许是主观 的感觉,或许是客观的标准,都是合理的。”也就是说,导师绝对决定面试,甚 至连面试过程的细节,也即程序,都可以不遵守。   关于程序的重要性,不遵守程序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本人已在《关于法律 对学术的规范》一文里已作论述,不再重复。需要补充的是,各国刑法未见因为 学术自主而对学术程序犯罪予以豁免。而中国的刑法更是明确,教授作为国家工 作人员,违反学校的纪律,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从重处罚。   关于有垄断即无自主的论题,在公共政策和经济学领域已有太多研究,也不 拟赘述。需要解释一下,有垄断即无自主是指在垄断行业,影响消费者公平消费 权的事项,均应由民主决策确定,单个人不能对事项作出任何有最终效力的决定。 消除单个人的主观性,是通过民主决策形成共识来实现的。特别是当政府介入时, 企业连通过民主决策来决定的权力都没有。   中国的博士招生政府的介入是明显的,要求有初试。但现在包括浙大在内的 好多高校初试试卷在评分时没有严格地把考生姓名密封,而是看着姓名给分的, 已经构成了犯罪。本人不认为耕耘者先生的下述推论符合事实:即甘德怀、李安 阳不认识导师,也能考第一,所以初试成绩是公正的。本人认为文科绝大部分初 试成绩是做了鬼的。   根据国家规定,复试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结果由导师民主投票决定。但实 际上,包括浙大在内的大多数教授在复试时以犯罪的方式践踏程序,不搞民主投 票,而是谁的考生由谁决定,井水不犯河水。   国家规定,初试是重要的评分内容,但好多高校把初试的成绩仅作参考,甚 至初试不合格的也搞破格录取,理由往往是初试成绩好的,复试不及格了,没办 法,只好破格。简直是强盗逻辑。   耕耘者先生说,“首先,我国的研究生招生本身就具有一套规范体系,从报 名、出题、评卷、复试。而导师享有的“自主权”只是在复试入围的名单中进行 自由选择。”现在这套规范体系已被彻底践踏,完全丧失了制约导师的功效,剩 下的,除了男盗女娼的自主权,已没有任何对权力的限制。   搞学术犯罪者往往以“为组建学术团队”为名,正象广大的贪官卖官鬻爵犯 罪时打着“为组建政治团队”旗号一样。   还有一种说法,说考博和高考不一样,后者就要按成绩,前者则不可。本人 认为两者的差别没那么大。在学术竞争的环境下,考本科也不能只按成绩,而要 综合考虑。在学术垄断的环境下,考博也只能按成绩录取,去掉那个男盗女娼的 自主权! (XYS2006070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