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对浙江大学法学院招博事件的看法   游医   咱稍微读了一下最近几个有关浙江大学招博的帖子,对此想谈一点看法。首 先,咱认为出现这种“第一名”不被录取的责任肯定在浙江大学,因为既然有考 试制度,那么就应该按分数排名顺序录取。如果不按制度办事,要这个制度干什 么。至于复试,限定分数前几名的考生参加复试就是依据“高分高能”的原则。 所以,除非能够提供某种可行的测试手段,比如说,现场编程序,现场处理某个 公正的问题,否则,没有理由将高分者的能力降低。仅凭几个老师提几个问题, 就断定某个人高分低能,除非罕见的特例,正常情况下显然不合理。这也难怪考 生在这种情况下,发生联想。   其次,本人觉得很怪,为什么会有这个分数制度?希望大家能给个答案。本 人记得在国内时,好象都是先与导师讲好后再考试的。   本人对招博的看法是:博导招博士生应该一切由博导一人说了算,想招谁就 招谁。因为博导是招收自己认为与自己“合得来的”, “能干”的,觉得“有 出息”的,是个“人才”的学术或工作助手,或培养对象。全凭个人感觉,其他 人无法代办。另外,到了博士这个台阶,考试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本人认为比 较好的做法是:博导先与考生联系,两人见面谈谈,也就是说“复试”放在前面。 然后,导师如果不满意,可以通知考生不要考他的博士,考了也不会要。反过来, 考生不满意导师也可以不考他的博士。如果导师与考生两厢都满意,那么,考试 也仅仅是个形式,走个过场。   应该象国外一样,博士是入门容易,出门难。因为培养博士,是指培养具有 博士水平的人,而不是具有博士文凭的人。考试可以考出文凭,但是考不出水平。 水平还是需要论文,科研成果等客观的标准来定。 (XYS2006070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