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那就说一说细节   毛丹   李阳华文于6月28日的“新语丝”刊出后,有许多人来询问陈剩勇教授和我。 我们对李文涉及诽谤我们、损害我们名誉的部分,作出了声明,并决定用法律途 径讨回公道。我们还认为,对于李文申诉的问题,我们曾作为复试小组成员应研 究生院要求作了书面说明,而且研究生院已经作过调查,不存在他所控诉的不公, 我们不想花费精力在网上再次作出回应。实际上,6月初在研究生院向我们征询 情况时,我就李文涉及我所谓“分数随便给”的斥问专门写了回应(详见附件), 我在其中特别表达了一个意见:希望招生管理部门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办法,防 止少数无理的考生扰乱教授们的正常工作。我现在仍然希望建立一种惩戒办法, 既能惩戒不公平对待考生的教授,也能惩戒无理取闹的个别考生——现在的情况 是,前者开始受到了关注,如果查实,学校实际上是有办法治理的。但是,个别 编造事实、诬告教授的考生,查实后从来没有人去过问怎么办。我认为这不好。 其中一种不好,就是为此白花时间,所以我本人是不太愿意再在网上回应李文。   但是很多人显然关心李文申诉部分的指控是否成立。事情据说又会涉及到浙 江大学、法学院诸般声誉的着落,不能听之任之的。那我现在决定还是花一点时 间说说我看到的事实和细节,以及我的一些意见,供关心此事者自己去作比较、 分析和评判。   一、李文似乎特别想把陈剩勇教授和我描成白痴,两个人都特别要授些把柄 给人家,还唯恐人家抓不住。比如,陈一开始就要明确说明万斌教授的考生中最 高分的不录取,万说指导不了等等。我呢,也好象特大嘴,不是找事要说我批改 的这门课“分数随便给的”、“因为万斌教授讲过”。   我有没有讲过这种话,请参见附件中的说明。请恕我脑笨,至今不明白我没 讲过的话为什么得“承认”讲了,至少非得承认一时“口误”过,而且一不承认 就变成“拿破仑一族”了?老实讲,我老人家患老年痴呆症是若干年以后的事, 目前在大事大非的地方是不口误的。再恕我脑笨,李阳华又不是我的考生,我要 配合万斌教授什么呀!   在我的印象中,陈教授在作考试说明时,倒是强调过各位考生要认真对待复 试,不是初试分数高的就一定录取了。这话,我至今觉得没问题啊。怎么人家都 没听错,李阳华就听出陈预谋要把他搞下来?陈教授呢,在浙大文科圈内是属于 心气特傲的几个人之一,他至于要去听万教授的“指示”,替万教授当打手啊? 要打,万教授自己不会打啊?   二、李文的时间细节特别多,几点几分,他好象一到关键就掐一下表,他那 个准确,肯定比足球世界杯赛场上的裁判看表的水平要高。老实讲,复试时大致 是陈教授为主在看时间的,我都做不到谁进门时掐一下表,现在更记不准到论分 秒的程度。恕我又笨了,实在不知道其他的考生是不是也有他那么神的?大概要 编一下倒是不难的。   我所知道的是:   1、复试从早上8点半开始,到下午1点结束,复试小组中间没休息(当然有 人上过洗手间,但不知几点几分)。总的考试时间是足够每生三十分钟的。结束 时,我好像还跟陈抱怨了一两句,大意是老了,真辛苦,搞到现在饭也吃不上, 之类。我不知道李阳华中间何时兀自洋长而去,也不知他怎么走了还能精确测定 考试什么时间结束的。   2、李阳华的复试时间倒是不到三十分钟,但应该有二十来分钟。但是他好 像不愿说明考他有多难:我记得唯独他这个考生回答问题总是三言两语,还不着 边际,让万斌教授实在问不下去。究竟是因为他答不上来,还是因为他觉得自己 反正在考万斌的考生中是初试成绩排前列,随便答答或不答都一定会录取,我在 这里不好乱推想。不过,真是难死复试记录员,难怪挑不出东西记,只好记下李 的一个关键词:不知道。我个人觉得,对于李,这个样子考了二十分钟,再有一 搭没一搭问问题实在没必要,要是大家都耗着等足他三十分钟,那情况倒会相当 的严重。有高明者有好办法处理这种问题的,还望给个提示。我们以后万一再碰 上,好学学。   3、谁的考生当然由谁为主提问题,好便于他考察自己的考生,其他老师则 为辅。我自己觉得我已经从他对万教授的回答中看到他的水平,我不必再问政治 哲学方面的问题了(再说他对我的询问也是不甚了了)。最后,到考察英语口语 时(初试已经考过笔试与听力),我就问他一个问题:You know, we should exam your oral English. Please introduce yourself briefly. 我想去年他 考过,应该知道程式;再说,这样提问已经是很“秦格莱事”,总该听得懂。他 的反应却不积极。所以我又改普通话说:请介绍一下你自己。陈这时还在边上说 了一句:他的英文该不错的吧。(李以前曾是陈系里的硕士生)结果,他说了两 分来钟,又停住了。通常,口语好的学生,我会进一步再问一下他讲专业问题的 能力,以便看看他的口语好到什么程度。对于李阳华,我觉得不必再问了。我觉 得他的口语不好。我至今认为,两、三分钟要弄清一个人的英文阅读能力、写作 能力是不可能的,但是一个人说上两、三分钟英文,人家不可能不知道他讲不讲 得好。   4、我也犯糊涂的。比如,李既然说自己一开始就觉得陈要搞掉他,并且又 特别注意时间,也十分清楚每生三十分钟。他怎么就不算一下,所有考生都考完 一定会在一点钟左右?他怎么不事先安排一下单位里的事,就那么大喇喇地走了? (他不是自称下午单位有事吗?)再退一步,他怎么不提出来早一点复试(比如 排到第二个)?我特别犯糊涂的是,有事怎么不能请个假?我的俩个考生之所以 排到前面,就是因为其中一位要乘中午的航班到云南出差,事先向我们复试小组 提出请求。我们允许她先考、先走,另外通知她考试的最终结果。另一位既是报 考同一位导师,就顺延着考了。不过,这后一位考过并没有离开,最后宣布成绩 时他在的。走的时间,他还问我暑期应该读些什么专业书。   三、李文似乎把他本人描得挺神的,大义凛然、眼观六路的那种。(网上好 像也有说他逻辑清晰得不得了)所以,他本人当然就不必请假可以中途走也,敢 不录取我吗?走了之后,也不知是用哪一只眼又看到我的两位考生在考试期间都 一走了之。真是奇人。至少想象能力是匪夷所思的。至于考试中间他们都在哪里, 恕我老实,除了上两次洗手间,我一直在复试室里,看不到我的考生考完后在哪 里等。不过,好像没有什么程序、规定,要人家扮小羊陪在李阳华他身旁。倒是 硬扣程序的话,当场宣布李某人中途无故退场视为自动放弃,也不能说不合程序。   四、我不是特别确信,但是看李文自述的关于万斌教授问题的回答,似有事 后编著的成份。所以,我就特别不明白,为什么不编得水平高一点?关于马基雅 维利啊什么的。施特劳斯的中译本都出了好几种了呀!都不好好看看!   五、说完以上一些我想不明白的事后,再说一点我明白的事:1、政治学专 业录取工作是综合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所以,有些人说的潜规则在这里 不通行的。比如:万斌的四个考生,唯独李阳华是法学院政治学系嫡出的,其他 三位都不是,没有人因为李出身于浙大就觉得应该优先录取他。再比如,我本人 有政治学专业应届硕士生报考,而且就是跟我读书的,结果没考上,我何曾有什 么法外照顾施予他?我录取的一位山东籍考生,复试时才第一次见到。(他多少 诧异我看上去没那么老,而我则惊叹他看上去那么老相)事先连个伊妺儿都没给 我,通底什么关节啊?李文在开头说了那么一大通有关潜规划的大话,大概跛有 含沙射影之得意,也不怕话说大了闪舌头?2、李阳华在政治系读了中共党史专 业的硕士,有很多人似乎都知道李阳华。从他在过去发表的论文,还有他的硕士 论文(好像是“江泽民的外交思想”)看,他好像更适合于法学院的另一个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而万斌教授的政治哲学研究向来重点 放在政治哲学范畴研究上,诸如民主、法制、自由、妥协、宽容等等,李依其已 有训练要做好这类范畴研究是有难度的。现在浙江大学对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与 毕业论文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有很高要求;并且对博士论文采取双盲评审,五 六份评审书只要有一份持否定意见,博士论文就不能通过。今年有文科学院就有 被否决的。所以各个导师都不会选择他认为做不好论文的考生。万斌教授经过综 合考核,认为李阳华不适合。我看不出这个决定有什么不合适。3、最后,李文 关于我们这些老师的恶骂,骂得对吗?什么事出有因!   2006-7-1   附:   关于李阳华申诉意见的回复   校研究生院及法学院:   兹就李阳华申诉书涉及本人部分作出如下答复:   一、本人不认识该考生,事先也未同复试组其他教授就录取事进行过商议, 故不存在该申诉书暗示的“预谋”。   二、博士生录取工作最终应尊重导师意见。该考生报考的万斌教授经复试综 合考察,认为该生连基本的政治哲学知识都不了解,不适合培养。本人赞成万斌 教授的意见。从该生申诉书各种夸大其辞和捏造情况看,该生的品行也未必适合 作为博士生培养。   三、在考察该考生综合素质过程中,本人询问李阳华的原话是:你是政治专 业出身,政治思想史科目为什么考得不太好。我们对这门课总体上按较宽的标准 评分,严格一点这门课所有考生成绩都可以低十分计算,也就是说你的这门课分 数可以看成70分。到底哪里没考好?   我这里的话讲得十分清楚。首先是询问考试情况,根本没有所谓配合万斌教 授证明李阳华不适合搞政治哲学。其次,李阳华不可能听不明白按相对较宽标准 评分不是针对他一个人的。最后,本人从来没有说过“分数随便给”,或“因为 万斌教授说过专业课要放松点”。本人作为政治学教授在考生考试环节上向来说 话严谨,怎么会说出李阳华所说的话来?   四、本人认为我们的工作,包括按相对较宽标准统一评分,并且从高到低分 出考生成绩和水平的做法,符合研究生院这几年来的选拔工作的要求。我们也没 说错什么话。鉴于这种情况,本人特别建议有关部门认真制定相应的合理的工作 办法,不要动不动听任某些无中生有的考生扰乱教授们的正常工作。   五、本人保留追究李阳华造谣败坏本人名誉之责任的权利。   致   礼!   毛丹   2006-6-8 (XYS2006070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