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女大学生卖淫案”报道中嫖客为何缺席? ——《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民主与法制”在哪里? 周筱赟(showing@sohu.com) 2006年3月6日的《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整版篇幅发表记者陶卫华采写的《杭 州女大学生网络卖淫调查》(新浪新闻转载时改题为“杭州抓获10名卖淫女半数 是在读大学生”,网址是 http://news.sina.com.cn/s/2006-03-05/06279266080.shtml),报道杭州市武 林派出所查获迄今杭州最大的一起以高学历女性为主的组织、介绍网络卖淫团伙, 至今查实的10名涉案卖淫女中,一半为在校女大学生。该报道援引办案警官的话: “一开始还猜测可能是打着女大学生幌子,不一定是真的。但是现在查到这么多 女大学生,我们真是没想到!” 在“三八妇女节”前夕读到这样的报道,我更加没有想到。“女大学生”大 概是当下最具暧昧色彩的词汇之一了,生活在一个传媒发达的时代,报纸、杂志、 广播、电视、网络……各类媒体对女大学生的性问题总是特别关注。凡是涉及女 大学生的负面新闻,几乎无一不与“性”有关。开房、堕胎、卖淫、裸聊、被包 养、一夜情、性爱录像、激情视频,诸如此类,等等等等,主语都是女大学生。 女大学生真的如此堕落了吗?似乎无需男性的参与,以上负面行为都能实施。在 所谓“注意力经济”之下,似乎不将女大学生彻底妖魔化为堕落、颓废、性放纵 的一代,便不足以吸引公众的眼球。当然,这是指掌控着大量社会资源的男性公 众的眼球。 在长期男性霸权的意识形态下,女性的价值只是作为男性的性对象而存在, 女性的身体本身或其意象是男性欣赏、把玩的对象。本来“知识改变命运”是女 性反抗男权社会的有力武器,但如果高学历女性的象征——“女大学生”最终也 只能沦为男性玩弄的对象,自然是满足了男权主义者潜意识里的某种想像:“女 子无才便是德,多读了书有什么用?还不是照样去卖淫!”于是,本来即使存在 也是青年人群的整体问题的性问题,便成了女大学生的专利。 《民主与法制时报》的这篇报道,不禁让人想起三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武 汉女大学生卖淫事件”。2003年5月21日《青年参考》报发表报道《女大学生卖 淫现象调查》,通过一位根本无从核实的自称“业内”的女大学生之口,耸人听 闻地宣称“武汉地区的女大学生中,至少有8~10%从事这个行当,如果加上那些 只陪聊陪玩不上床的,估计接近四分之一”,如此严重失实的报道一经刊出,立 即引发湖北省各大高校的一致抗议,最终以该报主编和记者停职收场。当然,这 种通过行政命令来处理的方式笔者并不赞成,是中国式的以权代法思维的产物, 为什么不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庭来裁决呢? 此后,女大学生卖淫新闻仍层出不穷,在网上随手就检索出很多:2004年10 月31日《现代快报》发表《女生嫌做家教太苦 打着大学生旗号卖淫生意兴隆》 (http://news.sina.com.cn/s/2004-10-31/00354762047.shtml); 2004年11月4日《时代商报》发表《女生网上揽客提供特殊服务 称学生卖淫不 是秘密》 (http://news.sina.com.cn/c/2004-11-04/10244140235s.shtml); 2005年1月4日《兰州晨报》发表《女大学生为筹学费陷入声色场 身份成叫价资 本》 (http://news.sina.com.cn/s/2005-01-05/10064722968s.shtml); 2005年6月7日《辽沈晚报》发表《沈阳出现“援助交际” 女大学生羞羞答答卖 春》 (http://eladies.sina.com.cn/nx/2005/0607/1350165133.html); 2005年10月18日《今日早报》发表《杭州一大二女学生网上招嫖卖淫 被拍裸照 遭勒索》 (http://news.sina.com.cn/s/2005-10-18/16137200457s.shtml)…… 这些报道尽管也都是拿着“女大学生”一词作为卖点,但平心而论,基本上 还在就事论事、陈述事实的范围内。但《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中,分明只有 5名女大学生涉案,却要冠以“杭州女大学生网络卖淫调查”这样宏大的标题, 得出“目前大学生网络卖淫在杭州部分高校泛滥”、“杭州部分高校女大学生卖 淫的惊人现状一点点浮出水面”之类耸人听闻的结论,似乎要把全杭州所有女大 学生都列入卖淫者的嫌疑名单,堪与当年《青年参考》那篇引起公愤的报道相颉 颃,让我这个男性都无法容忍了。 然而与三年前的轩然大波不同,这篇报道刊发之后,不仅当地高校和教育部 门均保持沉默,媒体也集体失声,至今未见媒体公开发表评论。也许是因为涉案 的卖淫女大学生所在学校,均为中专或大专院校,没有著名高校的缘故?我检索 到的仅有的两篇发表于网络的评论,东方网2006年3月6日《10名卖淫女半数大学 生怨谁? 》 (http://news.sina.com.cn/o/2006-03-06/14118373866s.shtml) 和四川在线2006年3月7日《女大学生卖淫的污染源头在哪里?》 (http://news.sina.com.cn/o/2006-03-07/09008379831s.shtml),也是将批 判的矛头针对女大学生,指责她们“纯粹追求享受”、“空虚难耐”、“大学传 统教育道德熏陶功能日渐式微”,危言耸听地宣称“再不整治,高校将成为全中 国最大的妓院”云云。 这是一副女性自甘堕落史的经典图景:女大学生贪图享受、爱慕虚荣,于是 自愿为娼,败坏社会风气,如此等等,却充斥了根深蒂固的男权偏见。即使在这 篇有明显倾向性的报道中,也透露出一点别的信息。众所周知,在本科生和研究 生连续扩招的影响下,就业形势日益紧张,博士失业已不是新闻,文中列举的卖 淫女大学生所在学校,均为中专或大专院校,她们在职场上无疑面临更大的压力。 让某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女生盈盈动心的,正是网络招聘广告中的“可接触上流社 会人士,未来有更多发展机会”,一旦涉足,便无法自拔了。尽管主流意识认为 她们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却绝不能因此否定追求更富足的生活是每一个人的天赋 权利。否则,那些不安心做打工仔,努力打拼成为总经理的职场神话,岂不成了 贪图享受、爱慕虚荣的样板?这就是典型的道德双重标准。 涉案的女生,每月都能从父母处拿到零花钱,也不缺少学费、生活费,这似 乎又是她们自甘堕落的罪证。大概在某些人眼里,只有到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 程度,才够得上“为生活所迫”,才是可以略微报以同情的,这些人大概忘了什 么是马克思提出的“相对贫困”。其实,仅仅从这5个从小就生长在杭州的女大 学生出发,并不能得出推论所有卖淫女都能从父母处拿到零花钱,交纳日益高昂 的学费,维持在大城市生活的费用。当下卖淫女的普遍生存现状,中国人民大学 性社会学研究所的潘绥铭教授在他的两部堪称划时代的开创性的研究著作《存在 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和《生存与体验: 对一个地下“红灯区”的追踪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有详尽的 调查报告,无须我在此罗列。潘绥铭教授对他们的态度,才是一种真正的同情之 了解,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这些农村中的女性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后,发现城 市无法为她们提供足够的低技术的就业机会,而有限的正规就业机会,由于劳动 力几乎是无限量供给的,完全是买方市场,工资极低,几乎无法满足在城市最低 生活的需要,更遑论攒钱还债!有人质疑她们为何不回家种地,持此论者,应该 去质问当年插队的知青,为何没有扎根农村,而要千方百计返城呢? 目前国内有很多人认为应该将卖淫合法化,另有主流意见坚决反对,本文不 想涉及这一争论。考虑到中国当下的现实情况,近期是不可能实现卖淫合法化的。 但是,即使放在当前国内法律的框架内讨论,这篇报道的主旨仍是严重违反法制 原则的!该报道在大肆渲染女大学生的堕落经历之余,全篇除了借女大学生之口 提及嫖客均是有钱的大老板外,竟然对嫖客的情况几乎只字未提!既然查实有10 名卖淫女、14起案件,那至少应有对应的10名甚至14名嫖客,而处理结果却是 “对10名卖淫嫖娼人员行政处罚,劳教1人”。所谓“10名卖淫嫖娼人员”显然 仅是指被查实的10名卖淫女而不包括嫖娼人员,否则前文明确说有10名卖淫女, 难道有部分卖淫女未给予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凡卖淫行为均要给予处罚,这岂不 是徇私枉法了?所以文中称给予行政处罚的“10名卖淫嫖娼人员”,应该仅是 “10名卖淫人员”。而劳教的1人则显然是文中的皮条客,因为法律对介绍、容 留、强迫卖淫的行为的处罚要比卖淫嫖娼行为严重的多。那么,所有涉案的嫖客 们全到哪里去了?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明确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究竟是当地公安部门没有判罚,还 是记者认为这与该文揭露女大学生堕落的主旨不符而有意略去不写,那就不得而 知了。 妓女和嫖客本来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了任何一方性交易便不可能发生。 根据最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在自由交易的市场中,供给总是为满足需求才产生。 总是先有男性把女性视为用金钱便能购买的泄欲工具,性交易才应运而生。西方 女权主义者中也有许多人持坚决取缔卖淫的观点,认为卖淫现象是男性霸权的产 物。在中国当下的现实中,女性无疑是弱势群体,对弱者的批判,却一向是怯懦 者的勇气。公众更乐于将偏见和歧视投向性交易中的受害者,电视也乐于曝光警 方打击时她们衣冠不整、惊惶失措的镜头,而那些或以权力、或以金钱买淫者, 却是公众私下艳慕的对象。玩女大学生是这些“高档”嫖客财富与权势的体现, 所以他们在该报道中的缺失,并不令人感到奇怪。《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前身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卖淫嫖娼者视情节轻重有拘留或罚款的判罚,但在司法 实践中,以罚代判在某些地区成了普遍现象,扫黄成为一种纯经济行为、创收手 段,而与法律和道德无关了。抓到嫖客仅仅罚款了事,妓女则因无力交纳5000元 罚款而送入劳教所,这显然有违男女平等的原则。 与国内许多人的误解恰恰相反,全球仅有荷兰和德国明确规定卖淫合法化, 欧洲大部分国家和美国的绝大部分州(除内华达州外)卖淫都为非法或处于灰色 地带。法国法律明文禁止色情业,最高可对嫖客处以1年监禁和高达1.5万欧元的 罚款,但对妓女处罚却只有半年监禁和3500欧元的罚款。而在香港,色情业不算 合法也不算非法,通常只有强行拉客才受惩罚,但介绍、指使或教唆他人卖淫均 为犯罪。尽管各个国家或地区情况不同,绝不可能照搬法律,但更严厉地打击嫖 客和“鸡头”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色情业泛滥,这一立法思想却值得我们深思。 《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中,既然记者对卖淫嫖娼行为如此痛恨,在痛斥 女大学生自甘堕落之余,不仅对嫖客的法律判罚只字未提,对其的道德谴责也付 之阙如。全文以“暴露-堕落-惩罚-动因”为线索,围绕对女大学生卖淫(而 非大款嫖女大学生)的批判展开,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现代版“女人祸水论” 的气息。如果性交易应该遭到最严厉的道德批判,为什么其中的女性便是这不道 德责任的最大承担者甚至惟一承担者呢?莫非嫖客原本都是好人,都是让自甘堕 落的女大学生拉下了水吗?难道社会风气的败坏,嫖客不用付更多的责任吗?甚 至连当前性交易的法律术语也称作“卖淫嫖娼”,而非“嫖娼卖淫”,完全颠倒 了两者产生的次序,抹杀了在性交易中,嫖娼者占据着主导和支配地位,这就是 典型的性别歧视。报道中那些仍想继续学业的女大学生们,在交纳5000元罚款后, 仍不得不接受勒令退学的处分,也许要因此一生背负卖淫的恶名。针对前引2004 年10月31日《现代快报》的报道中“南京某高校女大学生因家境贫寒无力负担学 费、生活费而卖淫被抓”,2004年11月1日《大河报》发表评论《贫困女大学生 乐于卖淫 学校责任不可推卸》 (http://campus.sohu.com/20041101/n222782710.shtml),在惋惜之余,认为 “一些高校在如何减免其学费、帮助其勤工俭学上缺乏有力措施,更有一些高校 只顾收取学生学费”,“当学校中出现上述令人痛心的事件时,我们就不能不追 问一下校方是否尽到了应尽的责任”,这才是切中肯綮之语。“切中肯綮之语” 说得太文了,用大白话来说,“这才像句人话”!不愁吃穿、随时有钱用,哪个 女生愿意去卖淫?所谓“教育产业化”造成了多少屈辱的悲剧!竟然有人声称 “高额学费不是堕落的理由” (http://news.sina.com.cn/o/2005-01-09/03284762388s.shtml), 说客气点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痛,说得不客气,在如此的悲剧面前不去批评“高额 学费”却去批评“堕落”,这就是无耻! 对卖淫女的道德批判,更引发了认为她们“脏”的生理厌恶。当前在部分省 市娱乐场所开展的高危人群干预,都假设卖淫女是性病、艾滋病的传染源,教育 她们必须使用安全套。泰国的研究已经发现,嫖客感染性病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妓 女。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潘绥铭教授的抽样调查统计,男性厂长、 经理、老板等所谓成功人士,有过性交易的比例为26.7%,是城市男性工人的10 倍,是男性农民的22倍,同时他们的性伴侣也最多,是城市男性工人的1.95- 2.60倍,是男性农民的2.87-3.37倍,而且还可能包二奶、养小蜜,从卫生防疫 角度而言,他们才是构成艾滋病传播网络的桥梁人群(bridge population)。 要想有效阻断艾滋病的性传播途径,就应该教育这些手握决定权的男人而不是 “小姐”。潘绥铭教授因此提出建议,凡是企业注册,法人代表和高层管理者必 须接受艾滋病预防培训,否则就不发放执照。在社会主流意识中强大的男权偏见 面前,这当然只是学者的一厢情愿而已。 简而言之,《民主与法制时报》这篇报道的问题在于:一是夸大事实、以偏 概全,以5名杭州女大学生卖淫得出杭州女大学生卖淫泛滥的结论,二是只字未 提嫖客的情况,将女大学生作为性交易中惟一的道德谴责对象。如此既不符合民 主精神,又不符合法制原则的报道出现在一张冠以“民主与法制”名称的著名报 纸上,真是绝妙的讽刺。 作者简介:周筱赟,男,1975年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办事处编辑 (showing@sohu.com),上海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博士。在《文史》、 《史学月刊》、《江汉论坛》、《学术界》等刊物发表史学及女权研究论文十余 篇,有多篇论文为《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出版专著两种,其中《历 史学是什么》(合著)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并有学术随笔散见于《中华 读书报》、《文汇读书周报》、《书屋》、《万象》等。 附录: 杭州女大学生网络卖淫调查 原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年3月6日   网络卖淫内幕暴露于警方的一次抓捕行动。被抓的10名卖淫女中,有半数是 在杭各高校的在读大学生。牵涉的几所高校至今气氛紧张,还在整肃学风,静待 调查组的到来。   “一开始还猜测可能是打着大学生幌子,不一定会是真的。但是现在确实查 到这么多大学生,我们真是没有想到!”主办此案的警官俞小郎语含惋惜。 □本报记者 陶卫华 发自杭州   “这个事情说起来是很沉重的……”杭州市武林派出所警官俞小郎脸上的表 情有些凝重。2月23日,他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提及了使他感到沉重的话 题。   那是去年11月,他们查获了一起看似普通的卖淫嫖娼案,此案牵出了杭州最 大一起以高学历女性为主的组织、介绍网络卖淫团伙,至今查实的10名涉案卖淫 女中,一半为在校女大学生。   “周边一些学校的大学生都是这么做的,互相介绍给有钱的人。一部分是被 包的形式,还有很多吃快餐(卖淫),都是一个带一个。”因介绍卖淫被抓获的大 学生潇潇,对目前大学生网络卖淫在杭州部分高校泛滥的现状并不隐讳。   暴露   被抓获的10名卖淫女中,有半数是在杭各高校的在读大学生。   网络卖淫内幕暴露于警方的一次普通抓捕行动。   去年11月9日,《钱江晚报》记者向杭州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举报: 当地某“锐意文化”企业的模特网站上,有个化名“介绍”的人,正通过网络介 绍女子卖淫,而且明码标价,在相关页面上打出“女大学生”的招牌。   根据这一线索,武林派出所民警通过网站上公布的QQ号和“介绍”取得了联 系。经过一番对话,“介绍”给民警发来了会员网址,在民警汇给其50元“入会 费”后,又发来了密码。   登陆“介绍”提供的网址,网页上出现了20多幅靓丽女孩的照片,网页下方 的文字却隐隐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商务公关,特殊服务,在校女大学生,每次 1000元……”   当天下午,在杭州某大酒店708房间,俞小郎等民警将前来卖淫的盈盈抓获。 盈盈对卖淫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系受一个QQ名为“介绍”、真名钱航的男 子介绍来卖淫的。   钱航,22岁,曾是杭州一所重点大学的学生,后因盗窃罪被判刑而中断了学 业。出来后,他当起了模特经纪人,注册并建立了个人网站。从2004年底起,他 开始以招聘私人助理、公关等名义,网罗卖淫小姐。通过QQ联系嫖客,每次从交 易中抽取二三百元介绍费。   抓获盈盈当夜,钱航在家中被捕。他不承认介绍卖淫,只说是“介绍女朋 友”。然而不久,警方就从他的笔记本电脑中,查获了半年来与近50名嫖客介绍 卖淫女的聊天记录。之后,陆续有15名涉案人被抓捕。   令人吃惊的是,被抓获的10名卖淫女中,有半数是在杭各高校的在读大学生。   “一开始还猜测可能是打着大学生幌子,不一定会是真的。但是现在确实查 到这么多大学生,我们真是没有想到!” 主办此案的警官俞小郎语含惋惜。   堕落   “我相信钱航网站上几十条大学生的信息,全部都是真的。现在查到的,只 是冰山的一角。”俞警官坦言。   “兼职商务公关——女生想多赚钱的进来。” 这是在杭州某著名网站论坛 上经常可以看到的招聘帖。招聘内容多变,有时招聘商务公关、总经理秘书,有 时又变成招聘内衣、人体模特,有时还变换成私人顾问或教练。   招聘甚至专门针对女大学生开出条件:“优秀者月收入10000元以上,并可 接触上流社会人士,未来有更多发展机会。”   就是这样的招聘广告,让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二学生盈盈动了心。   “我跟名为‘介绍’的QQ联系。过了两天,他发消息给我说有客人……之后 我得了500元钱的好处费。”   警方抓到盈盈时,她已经是第二次做这事了。面对讯问,盈盈的坦然让俞小 郎感到不可思议:“我们感觉她可能会很难过、无地自容啊!没想到她一点这种 感觉都没有,讲得好像都是别人的事情。”   盈盈还将同班同学平平拉了进来。那是两人一起上课时,她告诉平平网上正 在招公关。   平平说:“我问她是什么意思,她说就是和客人开房间发生关系,一次可以 拿五六百元。她说认识一个男的是介绍客人的,并给了我他(钱航)的电话号码。” 一开始平平有些犹豫,过了几天,她终于没抵住诱惑,照着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在卖淫女大学生中,某传媒学院播音系的玲玲属于屡犯型。在钱航的黄色网 站上,有玲玲的照片,放在第一张,非常受欢迎。   玲玲交代,钱航曾给她介绍过三位嫖客。   “办这个案子,有三个没想到,一是他们可以在网络上这样公开、毫不掩饰 地介绍卖淫;二是卖淫女真的都是在校大学生,而且还这么多;三是审讯时她们 可以这么坦然。我现在相信钱航网站上几十条大学生的信息,全部都是真的。现 在查到的,只是冰山的一角。”俞警官坦言。   惩罚   一个学生的父母看了女儿向警官交待卖淫的事实,头都快低到桌子下边了。   被抓的女大学生们不曾意识到,她们将为自己的卖淫行为付出多大代价。   武林派出所所长阮水林回忆,有一个女大学生被抓住后,说第二天要考试。 警方考虑了一下,想想学习为重,还是先让她回去考试,也没有跟学校提起此事。   按照相关规定,4名卖淫女大学生受到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被抓后,平平和盈盈已很少联系。盈盈说,她和平平曾是班里最好的朋友, 平平家境比她差,当时拉平平进来,纯粹是出于帮忙的想法,根本没想到会有这 样的后果。   至今,通过侦查QQ记录和手机信息,警方已确定,经钱航介绍的卖淫嫖娼行 为达34起,查实14起。目前,对10名卖淫嫖娼人员行政处罚,劳教1人。2006年2 月16日,武林派出所已对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移交下城区检察院起诉。   “这些女孩子很可惜、很可悲的。”下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怡力看完案卷后, 深深感慨。   对于大学生们的家长来说,更多的是震惊。   一对父母知道了女儿卖淫的事,怎么也难以相信。他们对女儿说,要是你找 男朋友,我们也认同,你可以带到家里来;你要多少钱我们都给你,零用钱也好, 买衣服化妆品也好,我们都给你。但是你不能去做这种事情啊!   还有一对父母,怎么也不能理解不满18岁的女儿会卖淫,看了女儿向警官交 待卖淫的事实,头都快低到桌子下边了。   动因   “她们赚来的钱,最多的是去酒吧,买化妆品,没有一个人说用于学习、交 学费。”   “我没觉得自己开放。自己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一时冲动吧……”事 隔近4个月,一提起那次事情,盈盈还是不愿回忆。   盈盈家境很好,父母每月给她1500元零花钱。盈盈说,她根本不缺钱。平平 家经济上稍微困难,可是平平每月的零花钱也有七八百元。记者了解到,其他几 名大学生,虽然家境比不上盈盈,但父母都有稳定收入,也都是按月给孩子零花 钱。   “他们并不缺学习生活钱啊!可还是要去做这种事情。她们赚来的钱,最多 的是去酒吧,买化妆品,没有一个人用于学习、交学费。”俞小郎对记者说。   武林派出所所长阮水林的讲述更让人触目惊心:“一个学院的大学生,她说 一到周末,都是很高档的私家车接她们回去,假如这个女的没有私家车来接她, 她就会被别人取笑。”   采访中,盈盈含糊地向记者提到周边一些学校的女大学生被包的情况。这一 现状,在另一个介绍卖淫的女大学生潇潇的叙述中,变得更加清晰。   潇潇,某女子专修学校大三学生,从大二起开始兼职,为“锐意文化”模特 公司做模特经纪人,并因此认识了钱航。她对这个圈子的描述是:“里面乱七八 糟的,傍大款、吃快餐(卖淫)很普遍。”她透露,圈里的模特基本上都是在校大 学生。多数思想开放,尤以内衣模特为甚。   这些女孩子多数用艺名,一般不会透露自己来自于哪所学校。   一个女同学曾经给她介绍了一个叫咪哥的老板。潇潇和他交朋友未果,干脆 帮他介绍起别的“女朋友”来。潇潇通过钱航,先后给咪哥介绍过3次,其中一 次就是玲玲。这三笔生意,她挣了1000元介绍费。   “她们都是自愿的,原来就做过的,都明白是怎么回事,我也没有怂恿她 们。”潇潇直言,大学里的女孩子都想赚点钱,互相帮忙找老板是正常现象。现 在的女大学生们都想趁着毕业前多认识些人,尤其是大老板,这样能够尽早积攒 一些社会资源。   “这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大老板们认为,大学生相对比较安全,而且有很多 抱着发展情人的想法,找大学生也带得出去。正因为有这些需求,才会有市场。” 阮所长对此深感痛心。   代价   目前调查组尚未下来,但俞警官透露:卖淫的几名女大学生,如今几乎都已 经退学了。   盈盈们的被抓,使得杭州部分高校女大学生卖淫的惊人现状一点点浮出水面, 更因此牵动了整个公安、教育部门,在当地高校掀起巨大波澜。   阮所长说,一开始考虑到几名女大学生的前途,他们并不想让学校知道此事。 然而,当地媒体报道钱航被抓事件后,女大学生卖淫的事件曝光了。   消息爆出后,很快震动高层。公安部亲自督办此案,教育部也要求地方教育 部门检查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准备派调查组到当地有关学校专门了解情况。   目前调查组尚未下来,但俞警官透露:卖淫的几名女大学生,如今几乎都已 经退学了。   2月23日,记者来到盈盈、平平所在的学校,学生处一位老师证实:校党委 李副书记找盈盈、平平分别谈了话,其后不久,这两个学生就退学了。   “他说如果你自动退学,这件事就不记入档案。”对此平平很惋惜,她说, 自己是很想读完剩下的一年,现在退了学,之前的一年半也是白读了。盈盈则否 认自己是被劝退,而是自己不想再上学了。   玲玲所在的传媒学院播音系办公室也向记者证实,本学期玲玲就没有来报到。   未来   这些女大学生,正在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沉痛代价,而要彻底摆脱这件事 带来的心理阴影,需要更长的时间。   “20多岁的大学生,还在读书,你开除她,工作怎么找?她以后怎么办?可 能毁掉她一生的。”阮所长为几名女大学生的未来感到忧虑。   “现在每天都不知道干什么!”这是平平目前的状态。她说打算上班,但是 高中文凭很难找到工作。实在不行可以再去上个艺校,可又要花钱,而且很害怕 周围人知道这件事。她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想不到那件事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盈盈说自己现在也在家呆着,不怎么考虑将来的事,父母会给她安排。唯一 的压力是这件事报道后的影响。   相比盈盈和平平,潇潇稍显幸运。因为学校尚不知情,她至今还在读三年级, 目前正在联系实习单位。然而,她同样生活在压力之下,一方面要瞒着父母,另 一方面,也担心自己介绍卖淫的事情被别人知道。最让她担心的,还是不知道自 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潇潇的幸运很短暂。记者了解到,她介绍卖淫三次,相关材料已送交检察院, 她将面临刑事处罚。   现实是残酷的,这些女大学生,正在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沉痛代价,而要 彻底摆脱这件事带来的心理阴影,需要更长的时间。   如今,几个女孩子曾用来联系卖淫的手机,都已停机。事隔3个多月,卖淫 事件虽已渐渐平息,但影响仍持续存在。牵涉的几所高校至今气氛紧张,还在整 肃学风,静待调查组的到来。 (XYS200603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