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几个法学学生的帖子中的错误及对法学教育的一个建议   方舟子:   你好!   最近看了几个法学学生发的帖子,发现其中有不少错误。   1、《关于现在的南京大学》,其中谢亘应为解亘。   2、《一个法学异类的自白》,提到的《犯罪刑罚论》是与《社会契约论》 并列的名著,那应该是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至于“彭万林主编的《民 法总论》,虽然我知道梁彗星也有一本”一句,《民法总论》应该是《民法学》, 梁彗星应为梁慧星,但梁慧星确实有《民法总论》这本书,但没有《民法学》这 本书。   本人作为高校法学专业一位任课老师,注意到法学作为一门应用型社会科学, 不少任课教师有律师等社会兼职,从而使自己的教学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能够结 合,但也有些老师因为精力有限而忽视的自己的教学本职工作,同时教学的认真 负责与否对教师的工资奖金影响几乎为零,所以大学法学老师教学认真者固然是 有之,但滥竽充数、敷衍了事者也为数不少,学生对教学质量的不满也是有根据 的。希望高等教育管理部门一套真正行之有效、奖惩结合的而非形式主义的教学 质量监管体制能够早日建立起来。   一个同样忧心忡忡的法学老师 (XYS2006010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