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白居易为什么比较烦 --出版史上的阻击名著现象 袁逸   却说大唐盛世,歌舞升平。作为大众偶像的白居易活得好生滋润, 城镇乡村,男女老少,无数的追星族如痴如醉地搜觅诵读他的作品。 大凡识文断字者,言谈间若露怯没读过白诗,必被讥不够档次;而手 头拥有几册白氏作品的,则是一件大可值得炫耀的事。白氏作品热销, 以致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以抄写刻卖白氏作品牟利的人。白居易好友元 稹描述了当时处处争买乐天诗的火爆场景,他为白居易《长庆集》作 序称:该书被“缮写模勒,炫卖于市井中,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 皆是。”白氏诗文集甚至成了当时的流通货币,据胡震享《唐音癸签》 引《丰年录》载,“开成中,物价至贱。村路卖鱼肉者,俗人买以胡 绡半尺,士大夫买以乐天诗。”乐天诗居然可以换鱼肉吃,真正是酷 毙了。然而,白乐天的笑容并没能保持太久,便皱起眉头直叹最近比 较烦比较烦了。以乐天的豁达,他倒没有那种替盗版者打工的冤屈与 不满,而是别有苦衷。原来,市井街巷中随处印卖的书中出现了不少 鱼目混珠的伪冒之作,大大有损其大众诗人的形象。不得已下,白居 易在其新版诗集中破天荒地发表了一项严正声明,称自己的作品“前 后七十五卷,诗笔大小凡三千八百四十首。……若集内无而假名流传 者,比谬伪耳。会昌五年夏五月一日乐天重记。”(《白氏集后记》)   这项声明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由于其时著作权保护观念尚未形 成,作品的翻版擅印是被普遍认可司空见惯的,白氏本人也并未反对 或要求禁止擅刻,他仅仅是从维护自身名誉出发,提请警惕“假名流 传者”。二是白氏的防范措施基本可说是周到细密。借新集印行广而 告之应该是一种十分有效却无劳耗费的创新。其具体而微地匡定“三 千八百四十首”则已铁板钉钉,不给假冒者留有丝毫缝隙。尽管,这 种声明多少显得鸵鸟式的一厢情愿。   图书的生产从其参与了贸易流通的那一刻起便与经济利益牢牢地 挂上了钩,而名人名著效应在经济上便是摇钱树现象,《三都赋》引 得“洛阳纸贵”是一个极好例证。在版刻时代,因生产效率的大大提 高,假借名人名著以牟利敛财现象更显突出,名家名著被众蝇所嗜, 处处拦劫。在唐代,除白居易外,至少还有李白、元稹等一大批名家 作品遭侵害。而在版刻大盛的宋代,屡遭阻击,遍体中弹的典型当数 大名鼎鼎的东坡居士苏轼了。   王明清《挥尘录》卷三载,宋徽宗崇宁初,有一个叫李仲宁的书 坊主,家旧贫穷,只因刊印苏轼、黄庭坚的词翰,遂致饱暖无虞。可 以十分肯定地说,东坡以一己之文词已足以使当时数以千百计的人解 决就业和温饱问题,上述李仲宁仅是偶见载录的一个。对此现象,东 坡并没有丝毫扶贫光荣之类的崇高和欣喜,相反,初始的著作权意识 使其对自己权益的屡遭侵害愤愤不平。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表露了自己 对此类事件的严重关注和严厉态度:“世之蓄轼诗文者多矣,率真伪 相伴,又多为俗子所改窜,读之使人不平。”(《答刘沔都曹书》) “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毁其板,矧欲更令人刊耶?” (《与陈传道书》)   东坡生活的时代,图书出版技术已达到“日传万纸”的相当成熟 和高效率,盗刻和伪冒之无忌也非昔比,美味的“东坡肉”谁都想咬 一口,东坡陷入了不法书商的重重围困中,无以招架。冲冠一怒为清 名。奈何既无官府撑腰,又寡不敌众,东坡“欲毁其板”的豪气充其 量只能是纸上谈兵,梦中捉鬼,心头出口鸟气罢了。   提起被侵害的无奈,同时代另一位大名人司马光也是一脸苦相满 腹烦恼。在《记历年图后》一文中,他半是沮丧半是不甘记述了自己 作品被打劫的经过:他著述的《历年图》原稿,“其书杂乱无法,聊 以私便于讨论,不敢广布于人也。不意赵君摹刻于板传之,蜀人梁山 令孟君得其一通以相示。始,光率意为此书,苟天下非一统,则漫以 一国主其年,固不能辨正闰。而赵君乃易其名曰《帝统》,非光志也。 赵君颇有所增损,仍变其卷帙,又传写脱误。今此浅陋之书既不可掩, 因刊正使复其旧而归之。”别人毫不打算发表的读史札记,可以随意 拿来刊发印卖,可以擅改书名,增删内容,变更卷帙,足见其时出版 业之无序和混乱。   倒是到了南宋,人们对捍卫自己作品的权益更加自觉而坚决,官 府也似乎欲有所作为,终究办了几件实事。如四川刻《东都事略》、 福建刻《方舆胜览》及《四六宝苑》等均由官府下牒公告示戒,严禁 盗刻;浙江兰溪的范浚因被人假名盗刻,还移文福建打赢了官司。遗 憾的是,上述这些可喜的苗头并非政府规范而持久的行为,倒像是心 血来潮碍于人情的随意涂抹,故好景不长善政难再。明清时期此类盗 刻现象的层出无穷即是明证。且听下面两位受害者诉苦把冤伸——   袁宏道,明代著名文学家,其作品既时遭篡改盗刻,大名复常被 假托。明人钱希言《戏瑕·赝籍》揭露:“顷又有赝袁中郎书,以趋 时好。如《狂言》,杭人金生撰,而一时贵耳贱目之徒无复辨其是非, 相率倾重资以购,秘诸帐中,等为楚璧,良可嗤哉!”可见,假冒者 确实大捞了一票,而被假冒者则不免佛头浇粪,臊臭难除。有感于此, 袁中郎终于不再心太软。他在自家书种堂刻印的《锦帆集》、《解脱 集》、《瓶花斋集》和《潇碧堂集》合刻本中亲自撰就了《禁翻豫约》, 略云:“往见牟利之夫,原板未行,翻刻踵布。传之贵广,即翻奚害? 第以鱼目混夜光,而使读者掩卷:疏斜其刻划,挂漏其文词,纷如落 叶,曾不得十行下。灾及柔翰,而诅楚及余,是可痛恨耳!兹与副墨 子约,有能已精益精,远出吾剞劂上者,敢不首逊谢,舍旃东家之 丘。如使垂涎洛阳纸价,辄以樗材恶札袭取贱售掩之乎?余请从绕朝 授策,与决坚白。”   如果说这位袁大师的声明多少还绵里藏针,风格婉约的话,那么,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便显得雷霆震怒异乎寻常了。《板桥集》再次 刻印时,鉴于初刻本印行后被各地书商群起仿冒翻版,伪作丛生,他 在《后刻诗序》中特意加添了如下一段非常文字:“板桥诗刻,止于 此矣。死后如有托名翻板,将平日无聊应酬之作改窜注入,吾必为厉 鬼以击其脑!”俨然苦大仇深不共戴天的架势。   这壁厢,板桥大爷老泪纵横控诉万恶的盗版者,那壁厢,苏州城 里又一桩名人著作权官司已击鼓开场,原告系《镜花缘》著者李汝珍。 据诉状称,《镜花缘》一书于道光元年在苏州“甫刻成,而江宁桃红 镇已有人翻板,以致耽住吴门半月,书不能销。”盗版抢先,正版滞 销,李氏家族损失惨重,致富计划意外受挫,遂愤而禀官。   作为印刷术发明的故乡,一脉承传的不仅仅是优良的传统,阻击、 拦劫名家名著的勾当于今为烈。“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我们有理由期待中国出版业阴霾扫尽,一片晴空艳阳。 光明日报2000年04月27日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