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旧上海妓女走向新生 靳伟华 据统计,解放前的上海滩,公娼、私娼及变相娼妓最 多时不下12万人,间接赖以生存者更是数倍之。 上海解放后,人民政府本着“治病救人”且“负责到 底”的原则,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终于将旧上海 遗留下的最后一批共计7000多妓女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 者,并对她们陆续进行了妥善安置。此举令整个世界为之 震惊。 137:1,旧上海妓女比例之高,居世界八大都市之首 上海的妓院始现于清康熙年间。 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甘博耳曾对世界八大都市的公 娼人数和城市人口的比率作了调查,上海为1:137。平均 137人中就有1名妓女,比例之高,居法国巴黎等世界八大 都市之首。 国民政府迁都后,上海的娼妓有了惊人的发展,公娼、 私娼等总数不下12万人。 1941年,日寇占领上海租界后,妓院再次骤增,并促 使变相妓院、妓女等大量产生。 1947年,国民党上海市政府向市参议会提交的一份议 案中称“上海以卖笑为生者统计不下10万人,间接赖生者 而数倍之。”娼妓业的繁荣主要得益于其“合法”的身份, 妓女是缴税“大户”,被税务部门藉以征收“花捐”作为 主要税源之一。据1940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年报记录: 该年上海“花捐”收入即合值粳米3200石、面粉12124 包 之多。 上海解放后的第9年,社会上的暗娼活动才基本绝迹 旧上海曾经有过几次著名的禁娼运动,但其结果不是 禁而不绝便是越禁越多。 直至上海解放,上海的禁娼运动才进入了实质性的启 动阶段。1949年6月, 刚执政的人民政府便开始对娼妓业 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上海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妓院重新登 记,审核发证,并规定:(一)凡狎客涉足妓院必须登记姓 名、职业、住址,每天送公安机关备查;(二)不得容留公 务人员和身份不明者;(三 )患有性病的妓女不得接客;( 四)不准妓女在马路上拉客。 8月16日, 上海市公安局又颁布了《管理妓院的暂行 规则》,郑重宣告废除妓院主与妓女之间的一切契约,如 妓女申请脱离,院方应无条件允许其自由。 1951年11月,中共上海市人民委员会作了《关于本市 处置娼妓的计划》,决定全面封闭妓院、集中收容妓女。 25日晚9时,市中心9个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对残存的 妓院和妓女进行了突击清查。这一晚,72家残存的妓院被 封闭,181名公娼被收容,334名妓院主、老鸨、龟奴被逮 捕。 不久,收容的妓女(公娼、私娼)全部被送往新建的上 海市妇女劳动教养所。 以后几年,公安和民政部门又陆陆续续收容了一些暗 娼,直到1958年初,上海滩的暗娼活动基本绝迹。 陈毅市长说:“不管花多少钱,要治好她们的病。” 被收容的妓女大都患有疾病,以梅毒、淋病等性病最 为严重。据统计,第一批收容的515人中,患性病者有463 人,高达89.9%,从1951年到1957年6月,被收容的 5400 名妓女中,经检查有2267人患有梅毒,占41.98%。 为了解除她们的病痛,彻底治愈性病,从1952年开始, 上海市妇女劳动教养所在市卫生局的协助下,首先在所内 建立了医务诊疗所。 至1952年年底,妇教所相继建立了病房、化验室、手 术室、药房等,使一般性病和内外科疾病都能在所内治疗。 对于病情严重的妓女,妇教所则负责将她们送往市卫生局 指定医院住院治疗。 当时,医治性病的主要药物盘尼西林(青霉素),国内 尚没能力生产,全靠进口,价格十分昂贵。上海药库里的 盘尼西林要运往朝鲜战场供志愿军病员使用,没有多余的。 陈毅市长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批示:“先给教养所,志 愿军战士另想办法。”并态度坚决地说:“不管花多少钱, 要治好她们的病,别的地方可以省,这笔钱不能省。” 据统计,到1957年,上海市政府为医治收容妓女的性 病,共耗资逾18万元,这在当时无疑是笔巨款! 这笔投入 保障了收容入所的妓女都先后治愈了性病,恢复了健康。 安置就业,她们走向新生活 收容不是目的,治病救人也只是第一步,要让这些曾 经卖身谋生的娼妓走出教养所不再重操旧业,出路只有一 条即将她们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然后安置就业。 然而,这一切谈何容易? “改造”从扫盲开始。这些妓女从小没有受教育的机 会,大多不识几个字。第一批被收容的妓女80%以上是文 盲、半文盲。对此,结合她们自身的特点,更结合各阶段 不同的政治形势,劳教所开展了有重点、有步骤的思想教 育。 长期教育学习和劳动改造,使这些从前的卖身女,学 会了自尊、自爱、自强。 1953年7月间, 上海市妇女劳动教养所成立审查处理 小组,对在所的2431名妓女进行集中审查,考虑安置。 出所的条件是:治好性病,经过三至四次大的检查确 实已痊愈者;通过能胜任的劳动锻炼,树立了劳动观念; 出所后确能获得正当的生活,如就业、参加学习或与可靠 的配偶结婚:扫除文盲,识字在2000字以上。 根据这些条件,妇教所对符合出所要求的妇女作了处 理:有条件配偶从良的,准予与配偶成家;有家可归,有 乡可还,并保证不重操旧业者,准予交保,回家参加生产 劳动;有一定生产技术的,分配到有关部门就业;无法谋 得出路者,继续留在所内参加生产劳动。 至1953年底,共处理出所1171人。 1955年3月,新疆地区要求上海送1500 名改造好的妓 女前去工作。经上海市委政法办批准,市民政局会同新疆 来沪接领的干部选送改造好的妓女、教养院中养大的成年 孤儿等1284人去新疆参加工作,支援边疆建设。 1956年3月, 妇教所又先后将所内经过初步改造的妓 女1560人,遣送白茅岭农场移地教养和安置,她们在那里 继续接受改造,逐步转为国营农场场员。 1956年5月,360名改造好的妓女经短期的就业培训后, 被选送甘肃省参加农业建设。 自1951年到1958年初,上海市人民政府本着负责到底 的原则,将改造好的7000多名收容妓女全部作了妥善的安 置。 (《民主与法制画报》)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