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非婚同居现象探幽 陈一筠   “同居”即非婚姻的两性关系,在中外历史上都存在。某些民族曾有过把同居作为“试 婚”过程的传统,夫妻直到生孩子才能正式举行婚礼,因为繁殖人口、“传宗接代”曾经 是婚姻的头等使命。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生殖方式与生殖条件的改善以及一夫一妻婚 姻制度的完备,“试婚”成为不必;非婚同居在文明社会的主流文化中成为不合法、不道 德之举;社会舆论以“通奸”、“淫乱”之词来贬抑非婚性关系。当然,亦有个别未开化 的部族或民族仍沿袭着“试婚”习俗。   然而,曾几何时,“同居”在欧美“文明”社会竟成为现代男女的“时髦”生活方式, 大有“返璞归真”之意。据统计,美国90年代最终走上红地毯去举行婚姻庆典的新娘,有 一半已经与男友同居过了。1997年,美国未婚同居者达400万人,而1960年有40多万人。 据1997年的一项调查,在25岁至39岁的未婚妇女中,有25%左右正在与一个伙伴同居;一 半左右已婚妇女的初婚是经过同居的。在我国,最近几年来,也有不少都市男女认同并采 取同居生活方式。有人说这是“试婚”,有人说是“方便”,也有人说是“需要”……但 无论怎么说,都不能消除人们对同居关系现状与后果的疑虑。   同居关系在欧美时兴的由来   同居关系在西方时兴起来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   首先,60年代中期,欧美社会一部分年轻人率先举起反传统的旗帜,对主流文化中的一 切信仰、价值观、生活方式等提出了大胆的挑战。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自然也在受批 判和怀疑之列。一时间,交换配偶、联合家庭、公社群居、性俱乐部、同居等新潮伴随着 “离婚爆炸”与“性自由”而竞相争奇。可以说,在60年代青年“反叛”运动中的性自由 浪潮,最终冲破了对婚前性关系的禁忌;而60年代开始的“离婚爆炸”局面,又使年轻人 失去了对婚姻的信心。许多人不敢大胆涉足婚姻,而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或者算着 怎样将今后分手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因而不愿对两性关系作长期投入。   其次,由于青少年性成熟与性活跃期提早,而人们结婚的年龄又普遍推迟,因此年轻人 易于在“性待业期”同居;而物质生活的日渐改善,使成年男女有条件与父母分开居住; 他们在这段时间采取同居生活方式,既可省钱,又可获得异性的陪伴,较“方便”地得到 性满足。此外,随着避孕技术越来越方便有效,广告媒介中的性娱乐宣传增多,社会上的 性服务行业的兴盛等等,都在为同居关系推波助澜。   同居关系的时兴也与女权运动高涨有关。女权主义者们指责一夫一妻制婚姻历来以男人 为统治者,因而期待同居关系给女性带来平等权利和独立自主的空间。加之,妇女纷纷进 入劳动市场而获得经济独立之后,使婚姻对她们来说似乎不是必须和理想的选择了。   同居现象起初多见于大学生群体和下层百姓之中,后来也扩及到成年男女和中产阶级人 士。但总的看来,现在,具有“美国特色”的同居生活方式更多地见于黑人、波多黎各人 和社会地位较低的白人妇女之中,原因是选择与这部分妇女同居的男人,多半来自下层阶 级,其职位和收入都较低,女方难以下决心与这样的男人结为长期伴侣。   对西方同居关系的研究与评价   自8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社会科学界就在对同居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者们提出了某些值 得重视的看法。1999年2月,美国新泽西州罗杰斯大学发表了一项最新研究报告,题目 是:“我们需要同居吗?副标题是:年轻人应了解婚前同居关系的实情”。该报告的撰写 者是大卫·波彭诺(David Popenoe)和巴巴拉·D·怀特赫德(Babara Dafoe Whitehead)两位教授,他们是罗杰斯大学的“前卫”智囊人物,对同居关系做了长达10 年的研究。他们的报告有四个要点。第一,尚无任何证据表明同居关系或“试婚”会带来 牢固的婚姻;相反,统计资料表明,婚前同居更容易导致婚后离异;实际上,美国60年代 以来的离婚率上升是与同居关系盛行同时并举的。第二,认为可以从同居关系中学到良好 的婚姻调适经验,那是不符合实际的幻想。事实上,一个人经历的同居关系越多,就越容 易选择同居而不是选择婚姻。第三,同居关系越长,永不结婚的可能性越大。第四,同居 关系本身的破裂率比婚姻关系的破裂率更高。该研究报告预测,经同居而结成的婚姻,比 未经同居而结成的婚姻,其离婚率高46%。因为同居者彼此没有长久的承诺,双方都更追 求独立自主,更不情愿受婚姻的约束。实际上,同居者越来越不愿走进婚姻。从1987年到 1997年,由同居关系发展为婚姻关系的,在全部同居关系中所占比例由57%下降到44%。   上述研究还证明,选择同居生活方式的人,来自破碎家庭的占多数。童年时经历过父母 离异、失去父亲的年轻人,比那些在父母身边和幸福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更容易选择同 居,而且进入同居关系的年龄更早。这些年轻人以为,早些进入同居关系可以帮助他们摆 脱家庭生活和烦恼,补偿其内心的失落感。但遗憾的是,他们的同居关系破裂时,反而更 增加了失落感,甚至引发暴力冲突。带有孩子的单亲进入同居关系,问题就更复杂些。近 年来同居伙伴对非婚生孩子的虐待和性骚扰,构成了一类特殊的社会问题。   同居现象在我国   大概,由于同居现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迄今没有系统的科学调查与研究。   我国近年来的城市男女同居,当然没有西方那些复杂的背景和情况。大多数人认为自己 的同居属于“试婚”性质。但是,“试”而不婚是普遍的结局。正如某些同居者所说: “我既然能喝到免费的牛奶,干吗还要养奶牛?”一个女孩与男友同居一年半载,“新娘 变旧娘”,男友娶她为妻的兴趣多半不是增加,而是减少。一位坚决离弃女友的同居男人 这样替自己辩护说:“本来就是试试看嘛。就像你到商店试鞋,不能试哪双买哪双,要试 到合适的才买。”他还补充说:“女友毫无新鲜感和刺激性了,娶她做妻子岂不糟蹋了我 的新婚之夜?”   至于那些纯粹是为了满足暂时性欲望而同居的男女,根本没有结婚的打算,其同居关系 破裂得更快。连续的同居成“瘾”,对婚姻就淡漠了。习惯于同居生活方式、寻求最大限 度的个人自由和享乐的人,日后越来越难以进入婚姻这座“围城”了。   是否同居关系会培育一批“快乐的单身汉”呢?至少对女性来说,回答并不轻松和乐 观。在我国,同居关系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与保护。女方在同居中怀孕,堕胎或生养私生 子等,男方不负补偿的责任。在专家门诊中,常有年轻女性咨询关于未婚堕胎、引产造成 了健康损害或未婚生育子女,能否向男友索要“赔偿费”的问题。迄今,我国的法律在这 方面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   从实际情况来看,女性同居者一般视同居为走向婚姻的第一步,也是决定性的一步,但 男性同居者则多半认为那不过是一种过性生活的机会,无需什么承诺。一个女人的同居意 愿可能恰好是冒险给男人送去一个错误的信号。如果一个女人真的想让男人娶她为妻并珍 惜她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男人轻易地得到她。“来得容易去得快”,这是人所共知 的规律,在同居关系上也不会例外。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如果你选择在婚前同居,你的婚 姻就更有成功的把握;但确有证据表明,婚前同居过的夫妻离异率更高。   我国近年来同居现象的增多,一方面有对西方“同居文化”的盲目仿效,也有年轻人对 承担婚姻责任的胆怯和对婚姻不稳定的惧怕,更有大众媒介有意无意地展示非婚性关系和 宣扬同居生活方式而在年轻人中造成的不良影响。当然,也不排除青年男女在“性饥渴” 状态下的所为。我国法律没有肯定同居关系,但也未禁止。但无论如何,应当向青年朋友 科学地讲明同居的可能后果,让他们作出明智的、负责任的选择。 (中国青年报2000年12月21日)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