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主神”是神还是人? 欧阳志成 傅正义 匡继美 ○一九九三年三月,在湖南省湘潭县一农户家中,一个新的邪教组织“主 神教”粉墨登场。随后,该组织迅速发展蔓延到全国二十余个省市自治 区,并多次召开全国性代表大会,发展信徒上万人。                    ○一九九八年一月,公安部将“主神教”案列为全国邪教组织五大专案之 首,要求限期侦破。 ○一九九八年六月,湖南省公安厅披露:“主神教”案已被一举破获, “主神”刘家国及重要骨干二十六人被抓获。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笔者赶赴湘潭市看守所,见到了刚被一审判 处死刑的刘家国。这个曾经被信徒们顶礼膜拜的“主神”,其真实面目是 什么呢?               1999年6月18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主神教”案作出一审判决,认 定被告人刘家国、朱爱清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诈骗 罪。刘家国系首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朱 爱清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称,“主神教”案是我国至今为止第一大邪教案。 1999年6月21日,笔者在湘潭市看守所见到了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中国第 一大邪教教主刘家国。 刘家国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艰难地挪到笔者面前。他身高约1.65米, 上身套着灰色的T恤,下身穿着一条奶黄色的沙滩裤,两脚趿拉着乳白色 的拖鞋,这种都市青年人时下流行的穿着,让你无法把它与“神”联系在 一起。 刘家国是安徽省霍邱县城关镇牌坊乡五一村的一个农民,文化程度仅为小 学。他有多个化名,如王建业、王传林等,至被捕时,连他最亲近的骨干 成员也不知其真实身份。 自封“主神”,“其实我不是什么神,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1988年,我23岁时,母亲要我跟她去县城教堂听教,我主要在其中一个 分支教会城南教会活动。我在教会表现得很活跃、很积极,牧师认为我外 貌显得很诚实,所以,他还让我给教堂的人教唱圣歌、上圣课。当时,教 堂里的人都知道我刘家国这个人(刘的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大概是1991 年,教会内部因互相嫉妒发生纷争,城南教会被取消了,我只好到县城教 堂去。” 说到此,陪同采访的承办法官对笔者说,刘家国把重要的东西隐瞒了。事 实上,1991年5月,刘因参与邪教组织“呼喊派”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写 了再不重犯的保证后被释放。不久,他受颍上县“呼喊派”头子“救恩” 指派,四处活动。同年11月,刘家国被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刘闻讯外 逃,后来加入邪教组织“被立王”。 刘家国是这样自述他加入“被立王”的经过的:“有一天,在教堂里有两 个陌生的年轻人注意到我。他们多次找我谈话,跟我讲有关耶稣复活的经 过,后来,他们问我想不想见‘神灵’,我当然想见啦。我跟着他们到了 安徽阜阳,见到了‘被立王’头子吴杨明。当时,我心里一惊:这神灵不 是和我一样也是活生生的人吗?我当时心里虽然产生怀疑,但没讲出口。 “正式加入‘被立王’后,与吴杨明接触的机会多了,我更加坚信了自 己的看法:吴杨明不是神,而是一个人。我感到我被‘被立王’欺骗了, 所以,我对吴杨明产生了反感。 “后来,吴杨明赐我教名‘怜悯’,要我到湖南去传教,于是,我来到了 湖南湘乡,发展教徒。 “在湘潭县传教时,我与朱家的一位小姐发生了性关系,结果被‘被立 王’的人责骂了一通。我想,一个人有性需要是正常的,我对他们的责骂 极为不满。‘被立王’倒台后,我就搞了‘主神教’。” 刘家国说:“参加‘被立王”的经历,使我看到现在的人特别迷信神的作 用。神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他们并不清楚。但你只要打着神的招牌,就 会有人相信你,并愿为你奉献一切。所以,我当时就想,既然吴杨明这个 人可以当神,难道我就不能当神吗?” 笔者问:“‘主神教’的信徒们都把你看作是神,你认为自己是神吗?” “你们看我是不是神?”刘家国反问道,“如果我真是神的话,现在会在 这个地方(指看守所)吗?今天我可以跟你们讲实话了,‘主神’是别人 对我的称呼,我接受了,其实,我自己一直认为我不是什么神,而是一个 普普通通的人。” 刘家国的话,真实与谎言并存。事实上,“主神”是他自封的,尽管他心 里明白自己不是神,而是一个普通的人,但在“主神教”的信徒们面前, 他却披着“神”的皮。 1997年5月,“主神教”在湖南衡东县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性代表大会,参 加会议的有来自广西、云南、山东、天津等15个省市自治区的骨干人员近 50人。会议开了2天,最后一天很晚的时候,“主神”如幽灵一般出现。 他对着跪拜在地的几十名信徒说:“我就是神。听从神的意愿,服从神的 安排,就会迎来光明的幸福。” “蒙召”,“都是她们自愿的”? 笔者接下来的提问,没想到会使“主神”感到难堪:“在‘主神教’制订 的《十条诫命》教规中,有‘不可偷盗,不可淫乱’、‘不可嫖赌逍遥’ 的戒律,而你自己在‘被立王’时就与朱家的一位小姐发生性关系,当了 ‘主神’后甚至与10多个女信徒发生性关系,你认为自己算不算违反教 规?” “主神”的脸先是一阵红,沉默稍许后,终于艰难启齿:“我说过我只是 一个普通的人嘛,与女人发生关系是由于我的性需要。我与她们发生关系 是违反了教规,但说实话吧,我搞‘主神教’,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 要。” 承办法官这时在一旁向笔者补充道:“刘家国在受审时,曾交待过,他搞 ‘主神教’的目的就是想多骗点钱,多玩点女人。” “那都是她们自愿的,我没有强奸她们。”“主神”急忙解释,他似乎特 怕法官提到“强奸”二字。据说,在法庭上,刘家国不承认自己有强奸行 为,他对女信徒只是“蒙召”行为。实际上,“蒙召”是“主神”奸污妇 女的一种遁词。刘家国把“蒙召”的含义解释为女信徒把童身献给“主 神”,与“主神”肉体合一才能得到灵魂的拯救,这是神对凡人的恩典。 “主神”是如何“蒙召”女信徒的呢?据调查,大多数是他授意手下的骨 干去做女信徒的思想工作,有时他也亲自出马,连欺骗带威胁使女信徒就 范。 1995年12月,“主神”与朱爱清来到衡山县岭坡乡的女信徒“良善”家。 “主神”发现“良善”有一女儿,便提出要“蒙召”她。少女不从。朱爱 清便威胁说:“如果不愿意的话就会有大难降在你身上。”说到这里,朱 又心虚地说:“你要是答应了,与‘主神’‘蒙召’这种事是千万不能对 别人说的,否则会遭到神灵的惩罚!”在这种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下,一 个花季少女被“主神”奸污了。 而另外一名幼女的遭遇则更惨了。1994年6月,在湘乡市的骨干“凭信 主”家中,部分信徒组织小型聚会。13岁的小女孩小碧因为好奇,跟着姐 姐从邵阳来到湘乡,想看看“神”的样子。“主神”见小女孩长得秀气灵 巧,授意手下将小碧强行关进“主神”的卧室。当晚,“主神”伺机强行 奸污了小女孩。 收取“奉献金”,“为了救苦扶贫”? “主神教”没有经济实体,甚至连“主神”都是寄居在信徒家中。“主神 教”的活动经费完全靠收取信徒的“奉献金”。 笔者问刘家国:“你收取‘奉献金’主要用来干什么?” 刘家国答:“主要是为了救苦扶贫。” 笔者要他举几个例子证明一下。 刘家国仰起头,想了片刻,才讷讷地说:“有一年,桂阳有个妇女,家里 受了灾,我捐了200元钱,还有,好像……还有一个妇女家里也遭了灾, 我也捐了200元钱。” 笔者问:“‘主神教’的信徒大多来自穷乡僻壤,家境贫寒,生活困苦, 你是怎样向他们收取‘奉献金’的?” 刘家国感到有点招架不住,支支吾吾地答不上话。 事后,承办法官告诉笔者,为了能从信徒们身上榨取更多的钱物,“主 神”的骨干成员变着法子向信徒们收取“奉献金”。 娄底是骨干成员朱爱清传道的地方,她向信徒们散布种种谣言,说什么 “银行要倒闭了,地球将会毁灭”、“钱存在家里不安全,要存到神那里 去”、“你们现在交一元钱,将来会得一千元的回报”、“花钱打针吃 药,不如请神消灾化难”等等。在“主”的训导下,跪在她面前的信徒们 纷纷拿出钱来,没交钱的则一直跪着,直到求托亲友借来为止。 双峰县的信徒张某交了“奉献金”,没料到“主神”又向他提出新要求: “大家都有手机,‘主神’没手机怎么行?你帮他买一部吧。”张某认为 “神”的意志不可违,只得忍痛为“主神”购买了手机和传呼机,在电信 局登记的是自己的名字。本以为出钱可以消灾,没料到引来灾害,“主 神”每月的手机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神”不但没有给他带来财 富,相反,家里的东西被迫卖得所剩无几,还欠了一屁股债。手机因欠费 停机了,“主神”又将同样的故事在别的信徒身上再演下去。 据调查,仅在湖南省,“主神”就诱骗所谓“奉献金”22万多元。 这些“奉献金”真如刘家国所说是“为了救苦扶贫”吗?非也。他骗取的 这些“奉献金”,大部分用在个人享受上了。平常,他穿着高档西装,骑 着名牌摩托车,手机和传呼机换了一个又一个。对于特别的女信徒,刘家 国便用那些穷乡僻壤的善男信女的血汗钱供养起来。据为“主神”生下男 孩“志明”的18岁少女胡某供认:“我被安排到株洲,租住两室一厅,有 一个17岁的女信徒照顾生活,她见我必下跪。一年多时间里,‘主神’只 来过两次,第一次给我3000元,第二次给我2万元,还为我买了只大金戒 指,给了我家里一些钱。” 一位经教育后醒悟的“主神教”信徒事后说:“要不是政府抓获了‘主 神’,我们还不知道‘奉献金’都花在‘主神’和他的情妇及私生子身上 了,我们还以为全用来传教了哩!” 笔者最后告诉刘家国,信徒们因加入“主神教”而引起的家庭纠纷时有发 生,夫妻打架致重伤或轻伤不计其数,夫妻离婚16人,因信“主神”迷信 方法治病死亡4人。我们问刘对此有何感想。这些话似乎揭痛了刘家国的 烂疤,他急躁地站了起来,仍要狡辩:“这又不是我造成的,别人有痛 苦,我都是尽力去解决的。”笔者问他解决了什么痛苦,刘说不出所以 然。 笔者即将离开看守所时,刘家国正拖着脚镣一步步走向监牢。望着他那即 将逝去的背影,笔者深切地感到:只有正义之道才是通向光明之路。 光明日报1999.7.13.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