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摘自《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 7301038763, 汉林书城(www.hanlin.com)有售。) 胡适:爱情向亲情屈服 周质平   胡适一生最为人所乐道的一件事,既不是他的实验主义,也不是 他的哲学史、文学史,或小说考证,而是他的婚姻。他和江冬秀的结 合,是个典型的“父母之命”。然而,胡适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却 又是向“吃人的礼教”抗争的代言人。   一个毕生为个人自由与尊严而奋斗的战士,自己的婚姻却是“吃 人的礼教”下的一个祭品。正是因为这个有趣的矛盾,使胡适的婚姻, 在新旧交替,东西合流的二十世纪初年,成了一个思想史上的课题。   胡适婚姻的矛盾,基本上是一个爱情与亲情的冲突,而结果则是 爱情向亲情屈服,或者说爱情被亲情所扼杀。   胡适之不毁(注意:不是“不悔”)婚约,与其说是为江冬秀, 不如说是为他母亲。换句话说,胡适的坚守婚约不是为爱情,而是为 亲情。   胡适的婚姻,基本上只是“甘心为爱我者屈”的一个具体表现。 他之所以这么做,与其泛泛地说因为他是“东方人”,不如说因为他 有一个对他关爱备至的母亲,在现存胡适写给韦莲司的第一封信中, 胡适说道:   在家庭关系上,我站在东方人这一边,这主要是因为我有一个非 常非常好的母亲,她对我的深恩是无从报答的。我长时间离开她,已 经使我深感愧疚,我再不能硬着心肠来违背她。   胡适对他母亲的孝心近乎基督教的“原罪”,这个“罪”是无论 如何都赎不清的,和江冬秀结婚,只是赎罪于万一罢了。   这种由“深恩难报”的罪恶感,渐渐发展成了“母命难违”的使 命感。胡适早期与韦莲司的一段恋情,多少笼罩在这两种情绪之中。   胡适与韦莲司之交往,并没有瞒着胡母,在暗中进行。胡适曾多 次在家书中提到韦氏一家如何善待他,及韦女士狂狷高洁之品行。在 1915年2月18日的家书中,胡适对韦氏一家备加感激:   此间又有韦莲司夫人者,其夫为大学的文学教师,年老告休。夫 人待儿甚厚,儿时时往餐其家,亦不知几十次矣。……   韦夫人之次女为儿好友……儿在此邦所认识之女友以此君为相得 最深。女士思想深沉,心地慈祥,见识高尚,儿得其教益不少。   也许就因为胡适坦白地向母亲报告与韦莲司的交往,再加上胡母 致函韦氏一家表示谢意,以至引起江冬秀娘家的疑虑,谣传胡适已在 美另娶。胡母在1915年8月28日的信中要求胡适澄清:   外间有一种传说,皆言尔已行别婚。尔岳母心虽不信,然无奈疾 病缠绵,且以爱女心切,见尔未宣布确实归期,于平之愿,不知何日 方了。   胡适接此函之后,在10月3日写了一封八页的长信,力辩此项谣言 之无稽,其中说道:   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自 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故儿在此邦与女子 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未婚之男子。 儿既不存择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觊觎之意。故有时竟以所交女友姓 名事实告知吾母。正以此心无愧无怍,故能坦白如此。   胡适在“不可毁”,“不必毁”,“不当毁”的旁边密圈加点, 以示其言之诚。在此我们看到的是担当,是信守,但不是爱情。   胡适对母亲不隐瞒他与韦莲司的交往,对韦莲司则明确表示自己 是“已聘未婚”之人。就现存信件来看,胡适第一次将江冬秀照片给 韦莲司看,是在1915年3月。   在1915年3月28日的一封信中,有一段话讨论到江冬秀。这段话是 由韦莲司的一个问题所引起的:   我不知她(江冬秀)有没有想过现在的情形——看来,她是想过 的。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待你(胡适)和你的思想的。   胡适的回答是: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韦莲司)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是如 何来看待我和我的思想的。在她心目中,我也许已经“理想化”了, 但她对我的思想全然一无所知,因为她连写封短短问候的信都有困难, 她的阅读能力也很差。在寒暄的信中是无法传达思想的,我早已放弃 让她来做我知识上的伴侣了(intellectual companion ship)。这当 然不是没有遗憾的。诚如你所说:“这似乎很奇怪,而又似乎无所谓。” 谁知道呢?我只知道我应该尽力去让她快乐,至于能做的多成功,我 也不知道。我曾试着劝她在读书写字上多下些工夫,但这是不可能的—— 这有无数的原因。然而,我是个乐观主义者。我母亲既不能读又不能 写,可是她是我所知一个最善良的女子。   胡适的乐观无非是想说明一个人的好坏与知识的多少并没有一定 的关系。江冬秀虽然所受教育有限,但正如胡适的母亲,依然可以是 一个极善良的人。然而,他的乐观终究还是掩不住他的失望。   胡适1914年11月22日的日记有“择偶之道”一条,指出配偶而又 兼为“智识上之伴侣”几乎是不可得的,“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 庭,犹可得之于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这样的说词, 多少是出于无奈的自我安慰。   胡适是在这样“迁就容忍”的心情下,接受了他的婚姻。而韦莲 司此时在胡适眼中正是一个奇女子,“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 一身”。韦莲司成了胡适留学期间“智识上的伴侣”。   胡适对韦莲司所表露的他对江冬秀和自己婚姻的观感,不是在一 般中文材料中所能看到的:少了几分顾忌,多了几分亲切。1917年 11月21日,也就是胡适和江冬秀举行婚礼前的四十九天,胡适写了一 封信给韦莲司,吐露了自己对这个婚姻的看法:   我不能说,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企盼着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怀 着强烈的好奇,走向一个重大实验——生活的实验!我相信韦莲司夫 人不会喜欢上面这段话。然而,这却是一段老实话。   从胡适婚前写给韦莲司的信来看,结婚只是“尽义务”,虽然没 有什么热情,但也绝无逃避的念头。既然这是一件躲不过的事,那就 承担下来吧。这大概是胡适当时的心情。   婚后不到两个月(1918年2月19日),胡适又写了一封信给韦莲司, 对新婚生活表示了相当的满意:   我结婚已经七个多星期了,还没向你报告这件事!我高兴地告诉 你我妻子和我都相当愉快,而且相信往后能相处的很好。   接着他谈到了他对婚礼的改革:   我12月16日离开北京,23日到家,30日结了婚。我自创了婚礼的 仪式,废除了所有旧习俗中不合理的陋规。我们没有拜天地,这是废 除的陋习中最重要的一项。可是还是去祠堂拜了祖先。为了这件事, 我母亲和我争执了好几天。我认为我们结婚和祖先是不相干的,我也 不相信有祖先的存在。我母亲同意了我所有的改革,却受不了她的独 子数典忘祖。在我们结婚的前夕,我对母亲让步了。婚后第三天的早 晨,我妻子和我到了祠堂向祖先牌位行了三鞠躬礼。   读过《胡适文存》的人,大概都知道他曾有过“丧礼改革”,却 不知胡适也曾做过“婚礼改革”。在同一封信里,胡适还代他母亲和 新婚妻子向韦莲司问好,并希望1924年,在他休假的时候,能带着江 冬秀一起去美国。后来,这个希望并没有实现。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