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西方官司中国打法   赵毅衡 (《万象》2003.7.)   郭嵩焘的名声,近年越来越响,被誉为“中国面向西方第一人”。好多一般 中国人遇不到的事,他首先遇到。   读《伦敦与巴黎日记》,发现郭嵩焘告上海《申报》的名誉侵害一案,是中 国历史上第一桩名誉权案件,却也是典型的“西方官司中国打法”。   英国人美渣(Major)1872年在上海创办中文报纸《申报》,郭嵩焘看来很 喜欢这张报纸,1876年底他从上海出发赴英,就订了此报,与国内送来的其他文 书信件一道送达。从日记中的记录来看,路上要走一个半月到两个月。但是很多 国内情况,依然要从这份报纸了解。   郭日记光绪4年(1978年)8月24日记载,此日收到6月20日《申报》,上面 有一篇据说译自英国报纸的文字,“载古得曼一段议论,意取讪侮而已”。郭马 上召洋员马格里(MacCartney),“一切并由马格里关说”。   这个古得曼是伦敦的一个画家,屡次给郭嵩焘画像,并且陪他参观各种画廊。 郭嵩焘在英国头一年半,多次记载对西洋美术的看法,看来两人关系不错。《申 报》上刊出的“古德曼讪侮”,使这位中国第一位驻外使节,甚为不快。感叹 “有小德于人亦得小孽报”:大使交游画匠古德曼是一种恩惠,而古德曼恩将仇 报。   此后郭嵩焘日记中提到此事甚多,每次都极不高兴,报纸拿在手里,经常翻 看。半个月后,9月10日记载,再次“详阅”申报该文,“古得曼狂悖刺讥,以 为笑乐。而《申报》既详载其言,又谓英国各种新报,于中国使臣多所诽刺;则 亦不知其命意之所在,与所据何种新报以立言”。   当时清廷已经下令召回郭嵩焘,代之以曾(吉力)刚。郭手下洋人,看来尽 力平息郭的怒气。据《日记》,该月16日发回中国的邮包,就有马格里和古得曼 两个洋人给《申报》的辟谣信。   该年11月13日,又生是非。“古得曼函示《喀尔立斯拉扎尔那斯》新报5曰 17日实载有讽刺写相一段议论。马格里甫回苏格兰,古得曼即以见示,不独证其 行踪之诡异,马格里与此相与朋比隐秘,亦可想见其大概。喀尔立斯拉似即古得 曼之弟,在此充司事者,其情尤不可恕也。”古得曼追到了谤文的源头,是英国 一张报纸,告诉郭嵩焘。但是郭嵩焘马上怀疑,是洋人串通来蒙骗他。   两天后,马格里回使馆,郭与几个洋员一一谈过,又开始怀疑另一洋员金登 干(Campbell)是主谋。第二天记道:“函致《喀尔立斯拉扎尔那斯》新报馆, 拷问其办理伦敦探报事宜系何名姓。缘《喀尔立斯》新报在伦敦北境,古得曼此 段议论亦因其办理探报者传送也。其谋亦出之金登干。诸翻译但云《喀尔立斯》 新报馆不知所在而已。”   《喀尔立斯拉扎尔那斯》新报,诸翻译“不知所在”。我猜测这个长长的 译名,是Carlisle Journal,卡莱尔日报。卡莱尔是湖区之北一个中等城市,或 许使馆的翻译发音不准,“伦敦北境”也不知是否郭嵩焘自己记错。Carlisle Journal是英国十九世纪出现的地方报纸中部较出色的一种,不过也真是够偏的。 总之,郭把整个使馆全折腾一个遍,依然不甚了了。   该年8月,清政府已经下令郭嵩焘调任回国,12月郭嵩焘在办理公文移交, 依然发公文给直隶总督与江苏总督,“请查《申报》馆华人诬造谣言”。   次年三月,郭嵩焘回到上海,英国驻上海领事达文波(Davonport)马上来 打招呼,“告知《申报》馆美渣于两次《申报》皆自承认,以为此游戏文字而已, 无足深论。达文波告以君自游戏,一经按察司讯断,恐获罪非轻。美渣一意枝梧。 达文波之意,亦以为非经律师料理,未足以折其气”。   于是郭嵩焘开始打诽谤官司,“非与美渣校论得失,但欲穷知造谣之源而 已”。他让手下“久与洋人交涉”的唐景星找洋律师,先为鼾林,后换坦文。   10天之后,美渣表示“愿解明前误,登列新报”,已知“与西洋应得科律”, 现在请“英领事达文波为之解说”。于是郭嵩焘表示,“得其误听谣言一语,亦 可不加苛论”。   这个达文波看来是所有人当中最为狡猾的。只有他全力支持郭嵩焘,定要 “律师料理”,非打官司不可。摆足架势后,却“为之解说”,让大家都有往下 爬的面子。   《伦敦与巴黎日记》到此结束,我们不知道郭嵩焘晚年是否还在为这件事生 气。但是,究竟《申报》译载了一篇什么文字,如何“诬侮”,《日记》却未提 片言只语。最近偶然读到柯兆银,庄振祥主编的《上海滩野史》(江苏人民出版 社,1993版),其中有一则,把这故事从《申报》角度说了一遍。野史不足为信, 但与郭嵩焘日记大致可以印证,似乎不太离谱。   据该书说,这篇文字题为《星使驻英近事》,转引不具名西文报纸,说大使 在英请人画像。“要求外国画师须将自己的两耳都画出来,因清朝有割耳刑法; 一会儿又坚持要画师把官帽后的花翎画入,以示此帽之不同凡响,画师表示为难。 郭竟俯首至膝,问画师曰,今见之否?画师曰,大人之翎顶自见,大人之面目何 存?结果郭无法,只好把官帽另置一旁,连同其免冠之身一同画上”。   此文说:“《申报》这篇报道的始作俑者,是画师古曼的弟弟古丹,这位英 国某小报主笔,听说其兄为郭作画后,竟自说自话,写了这片调侃报道”。是否 出自古得曼兄弟之手,郭嵩焘只是存疑,没有能查清。   不过从文章看,编故事的看来是古得曼:画师屡次为郭嵩焘作画,郭嵩焘当 然会提出一些要求。从日记中看,郭对西洋美术,确实很感兴趣。古得曼回家饭 饱酒醉时,跟兄弟无妨吹吹牛,拿这位满大人消遣一番。英国的小报编辑,岂能 放过这种趣闻?当然拿来说事儿。   这篇文字,是“诬侮”还是仅仅“调侃”?人智各见,无法强求。郭嵩焘为 此生了大半年的气,当事人有他的道理。现在我们说的是侵犯名誉诉讼。既然原 作者,原刊登者,都在英国,郭嵩焘当然想到过在英国讨这个公道。既然“于西 洋应得科律”,当然应当在西洋打官司。可惜他的手下,似乎没有人支持他,使 他驻节英国的最后半年很不痛快。   在英国能不能打这官司?能够立案,却无法胜诉。所以手下人都采取息事宁 人的态度,并非都是有意对即将卸任的大使不恭。   并不是因为在英国难打赢名誉权官司:英国法律其实比大部分国家都偏袒 “受侵权者”:英国法庭要求要求被告证其有,古丹(古得曼的兄弟)应当证明 郭嵩焘确实做了“俯首至膝”的动作;其他国家的法律要求原告证其无,即郭嵩 焘必须证明他不可能做出这种动作。无论证其有或证其无,要确证都是难事,所 以英国法庭偏向原告。   但是英国却是讽刺文字,挖苦漫画,抖露隐私的报刊杂志最繁荣的地方。专 事讥刺的《笨拙》(Punch)杂志,办了150年,现在全部资料放到网上,蔚为大 观;九十年代出现《私家侦探》(Private Eye)杂志,专门找名人的碴;英国 的多种小报甚至严肃报刊,少不了政治幽默栏,每天糟蹋名人,政客,王室,给 读者取乐。至于在电台电视酒吧,单口相声演员(standing-up comedian), 不拿名人开涮,就全得失业。   我见到的最不象话的“讽刺”,是一张旅游商店都在出售的明信片,上面是 英国全体王室四代老少---那时王太后尚未升天,黛妃尚未离婚---在白金 汉宫阳台上向臣民招手致意。熟悉的脸下,整个王室身体全裸一丝不挂。这张明 信片过分堕入恶趣,远远超过郭嵩焘受到的侮辱。   的确,出版者经常被人告到法庭上去。如果不是法律给他们留出了几条辩护 路线,恐怕英国的讽刺传统早就偃旗息鼓,而英国人特有的忧郁症更无药可治了。   被告第一条辩护路线是可以宣称“没有恶意”(No malice),诽谤需要动 机。古丹只要在法庭宣布,写该文时并没有恶意,就轮到郭嵩焘证明,古丹对他 个人素有怨恨。   第二条是被告可以提出:“为了大众利益”。对于“公众人物”,大众有权 利知道各种情况,情况实不实是第二位的。古丹只要说,英国公众对中华帝国第 一位驻外使节如何画像,有权感兴趣,诽谤罪就不成立。   还有其他辩护路线,但是这两条障碍,郭嵩焘就跨不过去。这官司的确不打 为妙。   郭嵩焘的使馆班子,在这一点上还是称职的,没有鼓动他去打官司。郭嵩焘 本人也明白,他能说话的地方,不在英国,而在中国。果然一回到上海,他说打 就打起来了。虽然是告租界里的报纸,用的英国法律,雇用的是英国律师,提出 的是英国罪名。   据《上海滩野史》,此案差一点把《申报》弄得名誉扫地。而且不巧的是, 处理此文的编辑,是当时家喻户晓的人物杨乃武。杨因小白菜案,差点送命。出 狱后,《申报》雇佣为“名人”编辑,一年后,因为编发此文,给报社惹了祸。 虽然杨乃武在文后还小心地加了附言,说是英报这样揭人短处,不合友善往来之 道等等。   郭嵩焘一开始在上海控告,美渣就明白,其他好办,《申报》法人是他,不 是杨乃武。但是经杨乃武手一事,却最容易被满清地方政府抓到把柄,杨有可能 再遭牢狱之灾。他的预感是对的,郭嵩焘从伦敦发给江苏总督的函文,就要求惩 办“《申报》华人”。   在调解之前,美渣就把杨乃武遣出报馆。诉讼不了了之后,他也不愿意再雇 用。“倒霉的是杨乃武,只能回到余杭,以养蚕为业,了其残生”。   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还是得回到中国才能讨还公道,恐怕非他始料所能及。 (XYS2003072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