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又见秦桧杀岳飞   作者:石头   今天习惯性的访问新语丝,忽然发现链接又不行了,联想到昨天看的《冰/点》 被停刊的报道,感觉又发生了什么。费了半天通过镜像上了新语丝,果不其然, 三篇关于《冰/点》事件的文章。我一一读过,对中共中央阅评小组的文章真是大 跌眼睛,这哪里是文章,就是一个现代版大字报嘛,从口气和文笔与传统的大字 报如出一辙,我都怀疑现在是不是二十一世纪,要不就是写出这种评论的人一定 是找到了秦始皇都没找到的长生不老药,活了这么久,思想还是老样子。   袁伟时先生的文章我读过了,我不是学历史的,但袁先生从史实的角度阐述 观点发表评论,即使有不同的意见也可以继续讨论,正如李大同先生说的“没有 真理害怕辩论,没有真相惧怕公开。”任何真理都是越辩越明。可是现在扣上一 个大帽子,就好像当年秦桧杀岳飞一样,先扣个莫须有的罪名,连辩论的机会都 没有,在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后今天发生这种事情,真是可悲。退一万步讲,即使 袁先生推理有误,也该从学术的角度进行批评而不应当从政治的角度进行批判, 本来这就是学术问题。   看了李大同先生的文章,有一个感觉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秦桧一 直都想杀岳飞,一直苦于没机会,证据不足,现在终于积累了足够多的“罪行”, 机会来了,先杀了再说。秦桧要是活到今天也一定会感慨,“我当年是连发十二 道金牌才抓回了岳飞,你们只发一个通知就搞定,比我强!”   我是理工科出身,读新语丝也有3年了,一直都在潜水,看了不少,知道了 不少,一直都想说些什么。今天实在忍耐不下去了,不得不说,如果不当之处, 请各位网友指正。   2006年1月27日 (XYS200601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