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 谁把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李宇飞 杨沼畔 南方周末2002-06-06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记者来到北京市永定门外一间四壁透风的窝棚外,黄 淑荣一家三口就住在这里。和她住在一起的是15岁的儿子马小飞,12岁的女儿马 小玉。   黄淑荣是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的一个普通农妇,因向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所 在村的土地承包和干部腐败问题,而被多次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现流落北京。   这个43岁的女人身材矮小,一头乱发倔强地挺立着,脸上沾满灰尘,眼睛里 全是血丝。半年多来,从冬到夏,记者每次看见她都是穿着那件破烂的皮夹克。 孩子的父亲一年前与黄淑荣离婚了,只剩下母子三人相依为命。   黄淑荣说:“我首先反映的情况是土地承包分配不公,他们没有按文件分地; 再一个情况就是村干部贪污问题,我逐级上访,去农委、信访办,县里派了调查 组,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我就到了北京,找农业部。他们开了批示信函,让地 方干部按文件办。但我送信到家后,地方上的信访干部就把我以精神病为由关进 精神病院。大夫护士一起把我抬到医院,绑在床上,打针、用药、过电。”   是谁把反映了基层问题的农民送进精神病院?记者为此展开为期半年的调查 采访。   “上访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   黄淑荣的家乡黑龙江省绥棱县宝山村,靠近小兴安岭林区,还没有通火车。 当地经济很不发达,绝大部分农户都还住在低矮的土坯房里。   在宝山村,村民向记者反映:黄淑荣的上访反映情况是真实的。   村民李源中告诉记者:“在第二轮分地的时候,村里出现很多外来人口,他 们在别处分地后又到本村分地。这样就把我们应分的土地挤了很多去。”   其他村民反映,原有农户利益受到影响,从第一轮土地承包的人均8亩地减 少到四五亩地,矛盾由此产生。而1997年12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过相关文 件,要求“大稳定、小调整”。把原来承包地全部打乱重新承包的做法显然与黑 龙江省的文件精神相违背。   对这一点,绥棱县农委政策组组长赵村也承认:“绥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这 些政策,说白了,这些政策和中央的大稳定小调整有些差距。”   黄淑荣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是村干部腐败。时任绥棱县信访办公室主任的吴玉 芳介绍说:“1998年,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对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 以后认为她反映的大部分问题比较属实。”   绥棱县纪检委监察室主任张名贵也证实说:“她当时反映的一个土地问题, 一个人口问题,一个干部腐败问题,这是她反映的三大主要问题。对这三大问题, 我们查实是11项。支部书记、村长、会计、出纳,这四个人都给撤了。”   但黄淑荣说:“我们等了三个多月也没有处理意见,我们就到地区纪检委和 农委上访,到省农委、省纪检委上访。又去省信访办上访。每个部门都去了三五 次,还迟迟不给解决。这就到了北京,农业部给开回信函让他们按文件办。农业 部王明秋处长让我把这封写着‘按文件办’的信函交给省农委,省里有关干部告 诉我说会把县里的人叫到省里来解决问题。”   黄以为这下子她的上访有结果了。   “你是精神病!”   可黄淑荣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的灾难刚刚开始。   1998年5月3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尔滨市属的精神病诊 治专科医院)的3名医生应邀来到黑龙江省信访办会议室,为黄淑荣做了“精神 病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患偏执状态,上访过程中无行为能力。”   这一天正是1998年的端午节,黄淑荣说:“3台车12个人突然把我接走了, 就在黑龙江省信访办公室,他们把我抓上车,送到精神病院,大夫护士七八个人 把我抬了进去。”   黄淑荣的儿女亲眼目睹了妈妈被带走的场面。马小飞说:“有个人给我们鸡 蛋和粽子,吃完了就骗我们说:‘咱们先走吧,再给你们买吃的。’我们不干, 他们就把我们拉上车送回来了。”   马小玉说:“我当时跪在地上哭,问为什么要把我妈抓走?他们说你妈无理 取闹。”   黄淑荣对记者说:“那情景可真惨,孩子喊妈妈,我就喊小飞小玉。那些人 太吓人了,一大帮穿白衣服的,拽胳膊薅头发了。就看那凶劲,我以为再也见不 到孩子了。”   “黄淑荣患精神病”的消息传回村里后,村民都很奇怪,村民们对记者说: “认识黄淑荣这么多年了,从没有听说她有精神病。这是迫害人家,她这人说话 句句在理,她根本没疯。”   破绽百出的“医学鉴定原始记录”   为核实黄淑荣是否患有精神病,记者近日和她一起来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 院。一进医院,记者就发现黄淑荣面无人色,手一直在打哆嗦。黄说她在这是受 过太大的刺激。   黄抽泣着告诉记者,她一共被抓进这里3次:第一次是1998年6月1日,1998 年7月17日出院;第二次是1999年4月16日,被关了37天;第三次是2000年9月20 日,9月23日黄自己偷偷跑了出来。   医院主楼是一座6层高的贴着瓷砖的白楼。黄淑荣回忆起当时情景:“为了 两个孩子,我求他们放我出去。可没有用,我求一次,他们绑我一次。绑在床上, 一绑就是十个八个小时,只能尿在床上。”   在医院里,记者见到了黄淑荣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原始记录表》,案情性质 是“上访”,委托鉴定机关是“绥棱县四海店镇信访办”。原始记录表上“既往 病史”一栏写着“不详”,“家族病史”一栏写着“不详”,“既往人格情况” 一栏还是写着“不详”。   记者采访了该院参与鉴定的副院长张聪沛和医务部主任滕秀英:“你们依据 什么,认定被鉴定人黄淑荣患‘偏执状态,在上访过程中无行为能力’呢?”   张聪沛回忆说:“我们看了她的卷宗,在省信访办的会议室里做了鉴定。”   记者就问:“您说您看到卷宗了,可是在那份委托书上‘委托鉴定时附带卷 宗册数’一栏却是空白的。”   但张还是坚持说他们在鉴定前看了卷宗。   记者问:“从这个鉴定的原始记录表上看,‘被鉴定人既往病史’一栏写着 ‘不详’,‘家族病史’一栏写着‘不详’,这是怎么回事?”   滕秀英回答说:“他们镇里对她情况不详,所以我们按委托人的介绍,填 ‘不详’了。”   记者追问:知情人(包括工作单位、邻居亲属)对被鉴定人提供的案发前后 精神状态及躯体情况的证言摘要,为什么在原始记录里找不到呢?医疗记录和其 他检查结果摘要,为什么也没有?但委托单位提出鉴定的理由及依据却称黄“精 神不好”,绰号“黄疯子”,称这是村里人反映。但鉴定的时候有村里人来吗?   张聪沛简单地回答:“村里人没有来。”滕秀英补充说:“那些都是委托人 (绥棱县四海店镇信访办)写的。”   按张的说法,黄“在上访过程中,逐渐在思维过程中形成关系妄想,形成一 种固定的想法,别人要整她要害她,意志呈病理性增强,意志越来越强,不停地 在上访,使其辨认及自控能力受损,因此上访过程中缺乏实质性辨认及自控能 力”。   他认为“神经官能症、心理障碍都算精神疾病,这是广义地说。这种病往往 终身不愈”。   “鉴定委托机关”子虚乌有   在病史、既往人格情况和有关知情人证言不具备的情况下,能判断出一个人 有精神病吗?   全国精神科权威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的专家,张彤玲教授看 过黄淑荣的病例后说:“没有诊断依据,光是因为‘告状’就诊断她‘偏执状态’ 是不行的。”   黑龙江省精神科权威专家李玉经教授同样强调:“诊断精神病最关键最主要 的是掌握一个详细的病史,通过真实可靠的、详细的病史来分析这个人的精神活 动。”   为黄淑荣做出精神病诊断的三位医生一口咬定,在诊断的时候了解了黄淑荣 以往病史,那就是绥棱县信访办提供的厚厚的几本黄淑荣的卷宗,这也是做出诊 断的重要依据,并肯定说卷宗目前就在县信访办。   但记者非但在绥棱县信访办没有找到那些,连当时的委托人——时任信访办 主任的吴玉芳都矢口否认当时出示过这样的卷宗。   包括医生和黄淑荣本人都回忆说,当时在黑龙江省信访办会议室里所做的诊 断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在缺乏既往病史的情况下,仅仅通 过简单谈话,能否做出黄淑荣患精神偏执的结论呢?   李玉经教授告诉记者:“诊断精神病得有一定的时间。短时间内每个人都可 能有异常表现,那不算精神病。诊断偏执性精神病最少要三个月到四个月才可 以。”   更可疑的是,给黄淑荣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鉴定机关,是“黑龙江省绥 棱县四海店镇信访办”。但记者在调查中吃惊地发现———四海店镇并没有所谓 “信访办公室”,也就是说这个委托单位根本就是虚构出来的。   在委托机关代表人处签字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吴玉芳,其真实身份是绥棱县 信访办主任;另一个叫何清祥,其真实身份是绥棱县四海店镇党委书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介绍说:“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 序的启动,必须要由她的利害关系人,也就是她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来,进 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权限是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因此这个案子的委托方无权委托; 而从医院角度看,要有正式的委托手续才能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更不能据此就 认定该人在上访期间没有行为能力了。上访不上访与她的行为能力没关系。”   汤教授总结说:“委托方无效,鉴定程序就违法,鉴定结论就没有法律效 力。”   但令人生疑的是,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作为一家精神病专科诊治医院,为 何会做出这样一个缺乏医学程序和法律程序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呢?   滕秀英的一段话耐人寻味:“其实我们是在为政府排忧解难,真是这么回事。 是县里找到省信访办,省信访办又找到我们。”然而,就是凭着这份没有法律效 力的精神病司法鉴定,黄淑荣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会诊结果:“不是精神病!”   黄淑荣被关进精神病院强行治疗的日子里,她的家人发疯般四处寻找。因为 两个孩子回来后说不清那个医院叫什么名字。   黄淑荣的70岁多岁的父母去找县信访办吴玉芳:“你把我女儿整哪去了?” 吴也不回答,只是说:“你姑娘犯了错误,在北京逗留不走了。”   老两口四处寻找,成天不吃饭,“半宿半宿地哭”。   黄淑荣回忆说:“在那家医院里打饭的老太太姓张,她看我老是哭,就答应 帮我偷着邮封信出去。”   黄淑荣的家人说,他们接到信后,连忙赶到医院。交了800元钱住院治疗费, 又给了县信访办工作人员和医院大夫们600元的“吃饭钱”,才算把黄淑荣接出 了医院。   一进家门,马小玉几乎认不出她妈妈了,她说:“我妈一进屋喊了我一声, 当时我就愣了,她变得傻不愣登的,虚肿了,走路都是直的。我反应半天才想起 来这是我妈。”   黄淑荣离开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这家精神病院回家后,继续向有关部门反 映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但她反映一次就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一次,到最后 连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都烦了,不愿再接收黄淑荣。   在这种情况下,绥棱县信访办又把她送进黑龙江省第三医院。(位于黑龙江 北安市,是该省惟一一家省直属精神病专科医院)。   该院主治医生李湘兰告诉记者:“黄刚来的时候,是绥棱县信访办交的治疗 费,他们还嘱咐医生‘不要让她跑了’,当时我让他们介绍病人病史,可他们却 称黄淑荣没有病史也没有家属(事实上当时黄的父母都在,还有姐妹八个)。”   李湘兰说:“我们通过查房和询问,觉得黄淑荣言谈交流都挺正常的。当时 我们也没轻易下结论,因为我们还是要了解病人的病史,要去实地调查。精神科 主任孙淑范就和他们县的信访办联系了要调查。”   孙淑范回忆说:“我们派出了两位医生,到她所在地和上访单位作了深入调 查,目的只一个:不管上访什么的,到底这个人有病还是没病。”   李湘兰等人和县信访办工作人员到了黄淑荣家乡,从调查笔录上看,当地群 众普遍的意见是:“黄淑荣要有病,我们就都有病了。”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原副院长、黑龙江省精神病司法鉴定高级鉴定专家李玉经 教授说:“经过对黄淑荣50多天的观察,医院就组织全院凡是和精神科有关的医 生参与大会诊,加起来有20个医生,最后结论是:黄淑荣无精神病,连轻微精神 病都不是。”   听到这个结果,黄淑荣放下来一条心,但没想到家乡的干部在这种情况下还 是不肯放过她。   黄淑荣说:“我刚出来,县信访办和乡政府就派人把我接过去了,在信访办 他们对我说:‘这回你没有精神病了是不是?那马上就教养,就判刑,材料都整 好了!’”   黄淑荣知道自己在家乡是呆不下去了,就领着两个孩子跑出来了,一直没敢 回家。她丈夫不堪忍受一次次的打击,跟她离了婚。   县领导的“个人看法”和“老信访”的“经验”   从记者的调查来看,黄淑荣被多次强行送进精神病院,都是绥棱县信访办一 手操办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记者采访了现已退休的绥棱县信访办原主任吴玉芳。   吴玉芳认为县里已经非常重视黄淑荣反映的问题了,也承认这些问题大部分 属实,但问题出在黄淑荣还在上访。   吴玉芳说:“1998年正月里,我们正在开会,一个乡镇干部报告说是黄淑荣 领人去北京上访去了。我们跟县里一个领导汇报,那个领导就说:这个人是不是 精神上有问题呀?”   记者问:“她去北京上访就能看出她精神有问题吗?”   吴玉芳说:“我们干信访时间长了后,就知道人一超出正常范围,精神都属 于综合失调。比如黄的问题正在调查和处理当中,县里又接待了你,又按你的意 见办了,你还有这种超常的行为(指越级上访),这就让人感到她精神有问题。 当然领导说可能有问题,也没把这就定下来说是精神病。她到北京回来后我们打 算给她鉴定,有精神病的话就给送去治疗,没病就给她行政拘留了。”   记者问吴玉芳此举是否违法时,这位干了17年信访工作的“老信访”很随意 地说:“哎呀,你们说那法律吧,中国的法律有些能执行有些执行不了,大多数 执行不了。这个法律吧,说实在话,就是因为有些东西一纸空文,办不了。咱们 现在还是人治,中国大部分还达不到那效果。这是我从实践中得出来的。”   在这样的“法制观念”下,黄淑荣每上访一次,就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一次。 一共被关5次,总共210天。   在即将结束采访时,记者在绥棱县信访办会议室里见到了高高挂在墙上的两 块奖牌,一块写着:“全国信访系统优秀集体”,另一块写着:“黑龙江省信访 工作先进集体”。   权威的声音   国家信访局王月宗副局长:我们提出,要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使老百姓能 通过这条渠道,不受任何障碍来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害。他们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要给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   我们现在是提倡依法、逐级、有序上访,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说过禁止群众越 级上访。而且我们坚决反对阻止群众正当的越级上访,不阻拦。我们不提倡越级, 但是不禁止越级。为什么这么说呢?去年我们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交办给地方 的案件,那肯定都是越级,85%的来访都是属实的。这是什么概念,换一句话讲, 如果你不让越级上访,那么这85%的群众问题什么时候能够解决?很可能石沉大 海。   从这个事件来看,地方信访部门在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没有权力给黄 淑荣做司法鉴定,因为它不是职能部门,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黑龙江省精神科权威专家、黑龙江省精神病司法鉴定高级鉴定组副组长李玉 经教授: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这是不允许的,这是违法 行为。一个人如果经过精神病院诊断是精神病,是重性精神病,这样的病人一般 没有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必须由当地法院宣告:“她是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宣布的时候,还必须在她的近亲属当中 指定一个监护人,以后她的一切民事活动都由监护人代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博士:近年来,在我们依法治国的号召之下, 公民的权利意识被唤醒了,黄淑荣鉴于土地承包问题和腐败问题屡屡上访,这种 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这表明她有权利意识,为权利而奋斗。这标志着一种进步。 这种行为不应该受到打击摧残,相反应该受到肯定。从司法的角度我觉得,第一, 上访权是公民的宪法性的权利,是公民根据宪法所享有的一个申诉权。上访权是 不能随意遭到压抑和打击破坏的。不能因为这个人上访的次数多了,就将其说成 是精神病患者而强制性地送到精神病院去,这是对公民上访权申诉权不尊重的表 现。另一个问题,我们的公民包括一些政府官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知道自己 的权限是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产生一种错误认识,认为都是政府 管,政府是一家,该法院做的事自己也要做。因此必须依法行政。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