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我该怎么办?! ——孙志刚案的杂感 东林 这一段时间的新语丝,登载了“孙志刚案”的许多报道和评论,论者大多有愤怒,我也 有愤怒,但我更惶惑!因为我不是孙志刚那样有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我只是个升半小 民。 惶惑之一。北京只要一有大的“盛事”,总要清理外地来京人员。我当然不在此列,我 5岁就随下乡的母亲返了城,并取得了户口,现在已经快30岁了。可是我走在街上会有 一种莫名的惊恐。害怕会有人向质问孙志刚一样问我:“你怎么证明自己是北京人?” 我该怎么办?我象许多北京人一样上街不带身份证。除了身份证、户口本和警局里的熟 人外,我无法证明自己是北京人。 这又让我想起了《古拉格群岛》中的故事:警察把人带到局子里问:你如何证明你无 罪。我虽不象基督徒那样认为“人生而有罪”,但我也无法证明自己无罪。 这就象对方舟子的指责一样:你如何证明你自己不是偏执狂!你的解释只是在你是偏执 狂作证据而已。当然方先生可以出具医疗单位的证明,但那同样不是也可以伪造吗!孙 志刚的朋友也送来了身份证明,但那无法采信! 你如何证明自己是个好人呢?你的证明都将成为伪装! 我一犹豫就成了坏人,我因此惶惑。 惶惑之二。有人告诉我,有个叫什么“无罪推定”的说法,大意是在未被证明有罪的情 况下,你是无罪的。但这使我更惶惑。因为正是基于这种无罪推定,孙志刚没有被司法 机关正式拘押,关进真正的号子,而只被收容所“收容求证”其无罪,他是在证明的过 程中,被“证明”死的。这就是解释,多么合理与轻松的解释。如果不是孙志刚的有代 表性的特殊身份引起媒体乃至高层的注意,恐怕结果只能是不了了之。 无罪推定的漏洞正是“未被证明”,有罪可以死人,无罪也同样可以死人。所以在孙志 刚一案中,最终被宣判有罪的只是几名打人的收容人员和几名“酷吏”(实际上他们不 是“吏”,只是护工而已)。在这件事上,大家愤怒些什么彼此心照不宣!所以言辞所 指,多是“无物之阵”,因为是“无物之阵”,所以只好不了了之。只能通过舆论来诉 诸于行政机关,在此案件之前之后传来的消息告诉我们行政机关已经免了、降了很多的 人职。但我们仍有不平。 有人会站出来维护无罪推定说成百上千的广州人都在阳光下生活,没有因“无罪”而被 “收容求证”,是的那是因为他们是广州人!这正是我的惶惑。 惶惑三。无罪推定是有前提条件的,广州人无罪的前提是你是广州人,北京人无罪的前 提条件是你是北京人。这就又回到了我一开始的担心:我如何证明自己的北京人。下一 个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还没有被抓过呢? 仔细想想,我和孙志刚的区别除了学历上的,还在于我已经是个狡猾的北京人,而孙志 刚还是个老实的广州人。而当我还是个老实的北京人的时候,也有过这种经历。十五、 六年前,山地自行车还是个稀罕物,我的同学千求万求求得家长买了一辆,结果骑车出 去的时候,被联防人员要求证明“这车是你自己的”,他没法证明,所以被警车嗡嗡的 送回家,搅得四邻不安,议论纷纷。从此,他骑车上街把车照和发票都带着。我上高中 的时候,因为蹬三轮走长安街,被交通协管员抓住,要么罚钱、要么扣车,要么站岗半 天,我怕挨家长骂,选择了后者,可越站越“搓火”,就找他们理论,理论了没几句, 那个外地的协管员突然问了句:你是北京人?我说是,怎么啦。他再没有话,把车本给 了我,让我走了,从此我意识到北京人的前提是多么的重要。 侯宝林先生有个相声段子,大概是说戏迷怀里露出半个瓶子盖,冒充侦缉队不花钱看 戏。瓶子盖就是他的身份的证明,我现在找到了我的瓶子盖,但我不好意思说出来。 (XYS2003062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