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9601”案:复旦大学一起学术腐败、打击报复的严重事件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浦兴祖) 弄虚作假者升教授、升书记、升博导;  仗义举报人遭打击、遭报复、遭压制。   众所周知,凡有公权的地方,都可能出现腐败。吏治腐败,行政腐败,司法腐 败,……还有,切莫忽视了学术腐败!名目繁多的“学术评审”、“学术评比”、 “学术评聘”,多一道关卡,就多一项公权,就多一次滥用公权的机会。学术腐 败--应该说--已非鲜见,但复旦的“9601”案堪称典型。对此,本人有着切 肤之感。   我是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现为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教授浦兴祖。 作为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恢复政治学学科以来的笫一批政治学学者之一,本人长 期潜心于教学、研究活动。1996年以前的20来年中,从不介入系里的种种人事纠 葛,虽也遭受过一些不公正待遇,但总是很快就能忍受下来,默不作声。以至于 有的教师说我“忧柔寡断”、“谨小慎微”。其实,本人生性耿直、嫉恶如仇, 不鸣则已,一鸣到底!1996年,法学院副院长邱柏生在与我们一起竞聘教授职称 时,居然谎报学术成果弄虚作假,令我怒不可遏!我向校领导写信举报了此事。 尽管经调查核实,校方否决了邱的教授资格,但从此埋下祸根。后来(96-01年) 的事态发展是:学术平平,且敢弄虚作假的邱,升教授、升书记、升博导;潜心 教研,只因仗义举报的浦,遭打击、遭报复、遭压制。最为典型的是,在学科发 展极为需要、本人也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5年内3次申报博导,5次遭否决。按 照校党委书记的话来说,“这里不是学术因素,而是有人硬顶着。当然,责任不 在你(浦)”。知情的教师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给举报人“看颜色”、“穿 小鞋”!实际上也是对其他教师作训诫:谁敢提意见,决无好下场!这完全是一 起严重的、典型的学术腐败、打击报复事件!说明学术领域打假难!   我以十分气愤的心情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向你们反映复旦“9601”案的基本 情况,希望你们在调查核准后能公诸于世,请社会来作一次评判!我相信,整个 社会的公正心与良心尚未泯灭。社会的呼声,是对任何正义行为最有力的支持, 是对任何腐败现象最沉重的打击!                 一   1996年春,复旦大学新一轮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国际政治系有3名副教授竞争1 个教授名额:本人(50岁),任副教授3年,未满规定的5年期限,是经一位副系主 任以“突出者可以破格”的理由动员后才申报的;邱柏生(45岁),时任法学院 (国政系当时所在院)副院长,任副教授3年,学术成果平平,也按“破格”提 出申请;郁景祖(55岁),任副教授已有8年,惟有他属正常申报。院评审委员 会初审结果是:邱通过,我和郁落选。我对自己的落选,本来并不感到意外, “破格”嘛,当然应当从严。奇怪的是,郁的学术成果不比邱少,前者又属正常 申报,通不过;后者属破格申报,倒能通过。公正吗?若论“破格”,我的学术 条件明显胜于邱!邱的唯一优势是当官、有权。但,评学术职称,当以学术条件 论!对此,我与郁两人分别向系和校领导提出了申诉意见,表示要讨个公正。这 下可不得了!当时的法学院总支书记和国政系系主任一起来找我谈话,无非是要 我收回申诉。本人认准死理,坚决不从!书记说:“哪来绝对的公正?”我答道: “不想奢求绝对公正,但不能容忍绝对不公正!”此时,也有教师好心劝我:人 家是副院长,有人护着帮着的。你孤军奋战,哪能顶得住?我感谢他们的好意提 醒,但仍不肯回头!不久,校方决定:郁、浦、邱三人都向(由若干大学科构成 的)二级评审委员会汇报,再次平等竞争。本来,我与郁已被涮下,没有资格进 入二审。现在,校领导能够考虑我们的意见,这使我对追求学术公正充满信心。   然而,正在此时,邱副院长弄虚作假了!他对我说,他又补填了不少学术成 果,其中包括一个国家教委的优秀教材奖、三本即将出版的著作等。然而,经我 查证,所谓“优秀教材奖”是任现职以前的。(何况奖状上没有他的名字,他只 是在这本教材中写了一、二章)。在补充填报时,他居然移花接木,将“获奖时 间”改为现职以后;他主编的一本教材,连“校样”也未拿到,也填为一项“已 有成果”(学校规定,即使有“校样”,也不能算“已有成果”);还有一本由 14人合写的14万字的小册子,邱只当个“顾问”,一字未写,居然也作为他的 “一本著作”填报;尤为可笑的是,邱在当时填入“已有成果”的另一本“著 作”,直到5年后的今天都未见出版!就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还向二审评委放空 气称,浦有5个奖,邱也有5个奖;浦有5本书,邱也有5本书。显然是鱼目混珠, 混淆视听!   尽管在向二审汇报时,我直面评委指出了邱弄虚作假的行为,但投票结果竟 然还是邱通过,我与郁再次落第。这次比起上次来更为令人愤慨!一名副院长为 谋取职称竟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虚报学术成果,与他所领导的普通教师构成不平等 竞争!况且二审又通过了他的教授资格!事后,一位非常正直的资深评委只说了 两个字:黑暗!随即,本人向学校领导写信举报了邱的不正当行为,并将我与邱 的各自成果直接送交分管副校长,请作对比性审查。本人一再申明,问题不在一 个职称、一点名利,而在于有党员干部带头搞学术腐败,太不象话!作为一名教 师,我要为个人讨回公正;作为一名党员,我要为单位呼唤正气!这时,又有教 师对我说,现在有些当官的,什么都要抢在前面,而且官官相护。你也别太认真 了!以后倒霉的,说不定还是你自已。由于他们的“提醒”,我心理上作好了最 坏的准备。但是没过多久,校级评审委员会(最高审级)经审查,毅然否决了副 院长邱柏生的教授资格。这在复旦历史上当然是不多见的。后来在学校领导的一 个“接待日”,我从杨福家校长的话中感受到,因为作出这一决定,校长是承受 着一定压力的。同时,校长对我说,“你反映的情况经查实,我们就动用了否决 权。但是,这个名额给谁,按照一般程序要由下而上报上来。”我向校长坦言: “我的情况已经不属一般,而属特殊了。因为我的举报,学校否定了下面两级评 审委的结论。这样,我不仅得罪了副院长,而且也冒犯了两级评审委员会。校长 您都有压力,那我呢?按一般程序,我以后的职称恐怕永远也不会自下而上地被 报上来了。”杨校长稍加思索后便说,“下次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我非常感谢 校长的理解和鼓励。   笫二年,即1997年初,学校在对下面有关同志做了工作后,在批准邱的教授 资格之同时,也批准了我的教授资格。对于刚刚弄虚作假过,又不检讨、不认错 的邱仍然破格获得教授职称,我还是有看法的。我曾向分管副校长表示过这一态 度。                 二   1997年底开始,复旦大学启动新一轮的博导评审工作。 博导并非教授之上的一个台阶。在国外,谁指导博士生论文,谁就是博导,哪怕 是副教授。在国内,教授当博导还得再经历一次资格审核。但,以往多年中,复 旦大学审核博导资格一般也不难通过,除非个别教授被发现有剽窃一类的行为才 会被卡住。97年底,国政系有一个“政治学理论”博导名额。有教师认为,这次 申报对象中唯有浦兴祖是长期从事政治学教学与研究的,他当这个博导估计不成 问题。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在我提出申报的同时,邱柏生也申报了政治学博导。 邱有什么资格申报政治学博导?他哪里搞过政治学专业?他哪有多少政治学研究 成果?他连政治学硕士生也从未指导过,怎么能当政治学博士生的导师?有教师 分析说,这次明明是政治学的一个博导名额,而邱从事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他不正在领衔申请思政博士点吗?看来,邱未必真是要当政治学博导,他主要是 想给浦制造障碍。因为在邱和有些人看来,96年,浦不让邱当教授,这次邱也不 能让浦当博导。事实是,经几个大学科构成的学位分委员会(成员与前述职称评 审委员会大同小异)审核,邱与浦同时被通过。这个学位分委的某些人居然如此 不讲原则,不讲公正,执意要让不搞政治学专业的邱当政治学博导,而阻挠专攻 政治学(行政学)的浦获得政治学博导资格!按规定,学位分委报请校学位委审 批。据说,校学位委见到一个名额上报两个人选,何况又是上次的两人,结果全 给否决了。   两人均未当上博导。但,1998年初,国政系的教师们突然听到一个消息说, 校党委已宣布任命邱柏生为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人们愕然!因为此前从未听到过 任何风声,更没有谁来听取过本系党员教师、党外群众的意见。问教师党支部书 记,书记答:“无人来征求过意见”;问院党总支副书记,副书记答:“跟大家 一样感到突然。”有的老党员、老教授说,即使某人可当这个总支书记,如此神 秘操作,在程序上至少也不符合党的传统。本人则提出3点质疑;其一,党章规 定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机构由选举产生。必要时,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这次法学 院的党总支书记,有什么“必要”非得由上级任命而不能选举产生?其二,即使 要任命,为何又偏偏要任命不久前弄虚作假,又不认错、不检查的邱?须知,按 照党纪规定,为谋取职称等荣誉而弄虚作假的,至少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其三,假如一定要任命此人,又为何这样违反党中央三令五申的组织原则、组织 程序,搞“暗箱操作”?!复旦人知道,那几年里,校级党政关系不顺,有时甚 至还颇为紧张。因此,一种分析认为:邱当总支书记,多半是利用了这一党政矛 盾。于是,校行政动用“否决权”否决邱的教授资格,校党委行使“任命权”任 命邱为总支书记,便构成了一年多时间内的两个对应性事实。----这是一种 分析,一种富有合理性的分析。非此,很难解读这一“下”一“上”之奇观。   过了一年,即1999年初,复旦大学党政领导班子作了调整。不久,又一轮博 导审核工作启动。在国政系,据说有2至3个名额,属政治学或行政学专业。邱此 次未申报,本人则在此次申报中又一次遭否决。原因何在?一位评委事后指明了 两点。一是,整个学位分委的气氛好象总对你96年的举报有看法。二是,个别评 委在投票之前还在做工作,当然是不利于你的工作。比如在我耳边,有人就悄声 地说你怎么怎么的,其用意是非常清楚的。而有的教师更直截了当地指出,这明 显是给举报人“穿小鞋”、“看颜色”。而且是在系里“杀鸡儆猴”,显示“逆 我者亡”。还有人不无惋惜地说,要不是96年举报,你的博导肯定早已解决。至 此,我意识到了什么叫打击报复,当然十分气愤,但对于96年的举报我决不后悔, 因为有人确实作了假。一个晚上,我在电话里向新上任的校党委书记作了详细汇 报。我说,同一个分委员会,上次可以通过一个不搞政治学的邱当政治学博导, 所掌握的标准是那么的宽。这次不让一个专攻政治学(行政学)的教授通过本专 业的博导资格,其标准又何等的严!这个分委员会的某些评委还有没有统一标准? 还讲不讲一点公正?我提问:“两次否决我的博导资格,难道就是因为我的学术 条件不够吗?”校党委书记的回答是:“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不是这个原因。” “那末,真正的原因在哪里?”我向书记直言:“合理的分析只能归结到96年我 的举报。据实举报招来了对我的打击报复。我不服!”那次通话中,我表示,宁 可不当博导,也要讨回公正、呼唤正气!我要向社会与高层披露发生在复旦园内 的这一事件,为的是抨击少数人搞的学术腐败与打击报复!书记自然一再提醒我 要审慎从事。他劝道:“争取下一轮再申报”,“尽可能在校内解决问题”。这 样,我准备在下一轮再申报一次。事实上,这里的公正与否恰恰是与申报结果联 系在一起的。问题是,下一轮的前景又将会如何?   正是在“下一轮”到来之前的2000年春,国政系又发生了一场风波,它多少 影响到了“下一轮”的进程。   那年春天,复旦首次推行校内岗位津贴,属于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举措。学 校确定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的原则。全校各类岗位分不同档次不同等级, 教职员工经竞争与受聘后,上哪个岗,就享受那个岗位上的相应津贴。总的精神 是向教学、科研倾斜。国政系成立了9人评审组,牵头的是98年新上任的年轻的 系主任,还有院党总支书记邱。评审结果是,当领导的津贴大多偏高。有些教师 认为不公正,有悖学校相关精神。有教师在全系会议上提出了批评意见。本人也 随着发表了自己的想法:一方面希望有意见的教师要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避免 “无限上纲”;另一方面希望领导虚心听取教师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 要以为提意见的教师就是“闹个人利益”。未料,年轻气盛的系主任从台湾短期 访问归来,听了邱柏生等人的介绍后,便在由他临时召集的全系会议上竭力训斥 道:“有人要想做文章!”“有人要搞垮这个系!”“搞垮这个系,我们就家破 人亡!因为系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好大一顶帽子!这样,便把包括本人在内的 提过不同意见的教师推到了对立面上。为了让上级领导全面了解国政系的情况, 我和另外两位党员教授联名致函校党委。不久后,校党委正副两名书记率校有关 部门领导共同前来国政系参加党支部会议,实际是调解系里干群关系。一场不大 不小的“岗贴风波”似告终结。然而此后,党总支书记邱、年轻的系主任与提过 意见的教师之间的对立情绪有增无减。以致于一位在专业上很有造诣、在理论界 颇有影响的年轻教授、博导不得不惜别国政系,转至上海交大任教。而在“下一 轮”审核博导资格的过程中,这种对立情绪便更加增强了对我的杀伤力。                 三      “下一轮”博导评审(即本人笫三次申报博导)是在今年春季进行的。此时, 国政系发生了两大变化。第一,脱离原法学院,并以原系为基础,成立了国际关 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下设政治学、公共行政学、国际关系学等系。邱转任国关学 院党总支书记,那位善于训人的年轻系主任转任副院长,院长由一位资深教授担 任。笫二,国家已批准国政系(现国关学院)设立“政治学”一级学科的博士点。 下设原有的“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学”等(二级)博士点。并先后增设了 “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及“中外政治制度”两个(二级)博士点。此外, “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属下的“公共行政学”(二级)博士点因长期设在 国政系,现也归属国关学院。   这次,我和邱分别申报“政治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博 士点。一些教师心知肚明邱平时不搞什么学术,离博导的标准相距甚远。论学术 条件,浦明显强于邱。他们估计,此番若真要让邱上,恐怕又会出现97年的情景: 浦也同时上。若邱上浦下,恐怕会难平民心。然而,投票结果偏偏就是邱上浦下, 出乎不少教师的意料,也肯定出乎校党委书记的意料。因为,那次来国政系处理 “岗贴风波”的会议结束后,我和党委书记又顺便谈到申报博导的事,他颇有把 握地说,“根据你的学术情况,我看下一轮不会有问题”。(我当时的回答是: “也难说”。)   令人困惑的是,这个“邱上浦下”的结果究竟是如何产出的?善良的人们怎 能料及,原来,某些人煞费苦心地在评审程序等方面,作了一系列不正常、不公 正的违规安排。主要是:   第一,邱当评委。   按有关规定,学位分委员会应在学术委员会基础上组成。也即,只有学术委 员会成员才有可能进入学位分委员会。邱在当时不是学术委员会成员,以前他也 从未进入过学位分委。请注意,偏偏是在今年--他自己也申报了的今年--进 入学位分委,当起评委来了!这公正吗?   第二,划块投票。   学校文件规定,校有关部门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将新增博导的名额下达到 学位分委,但未规定划块投票。事实上,多年来也无划块投票的先例。这次却将 邱申报的“马与思政”点专列出来,划为一块,单独为之投票。而将浦申报的 “政治学理论”点与另一个点(“国际关系”)合在一块投票。人们不禁要问: 同属“政治学”一级学科的三个并列的二级博士点,为何不象以往那样一起投票? 为何要实行“双重标准”,让邱申报的那个点享有特权,专划一块,单独投票, 而另两个则合并投票?原来,“马与思政”点,4人申报,有关部门给予4个名额 (100%)。而4名申报者中,邱的学术条件最弱。只有单独划块,才能等额投票, 才可保证邱的通过。由于浦1人申报“政治学理论”点,下达1个名额(也是 100%),如若同样单独等额投票,那就较难阻挡其通过。将“政治学理论”点 与“国际关系”点(此点4人申报,共有2个名额)合并,便构成5人申报,3个名 额(60%)。浦要通过,就非易事。然而如此安排,公正吗?   第三,小块回避。   学校文件明明规定,申报者本人“在审核的各个环节”均应回避。邱作为申 报者,只是回避了“马与思政”这一小块的投票,而照样参加“政治学理论”与 “国际关系”那一大块的投票。同为申报者,邱却投票决定其他申报者的命运, 公正吗?何况,众所共知,96年浦举报邱后,邱与浦构成了对立情绪与实际上的 利害关系。在此情况下,邱参加对浦的投票,决定浦的取舍,公正吗?   笫四,“从严掌握”   审核开始时,该分委主任向评委们说明三点。据称是转达“校研究生院的意 见”。其中一点是:浦已到55岁,应从严掌握标准。真是“校研究生院的意见” 吗?经查,恰恰是校研究生院文件白纸黑字明白无误地规定着:55岁以下(含55 岁)均属正常申报。何况,研究生院从来认为,重在学科发展需要,而不是死扣 年龄。事实上,本人的年龄刚进入55岁(1945年12月生),正符合“含55岁”属 正常申报之规定,何来“从严掌握”一说?既然如此仔细地关注申报者的年龄, 又如何会忽视了文件中的一个“含”字? 如此毫无文本依据地强调要对浦“从 严掌握”-- 按照一位评委的说法--“显然是一种导向”。这公正吗?   第五,不提“优先”。   学校文件规定,在教材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可在博导资格评审时 “优先考虑”。该分委审阅过各申报者的材料,应该了解浦在教材建设方面所做 出的成绩。例如:在国内填补过某领域教材的空白;出版过复旦重点教材;正承 担着复旦“创名牌课程、教材”的一项课题;曾参与编著过教育部组织的高校统 编教材;曾作为副主编合编过全国高教自考统编教材;曾以笫一作者身份先后获 得过全国的与上海市的高校优秀教材奖。那为何不提一下学校关于“优先考虑” 的规定呢?以为不利于浦的年龄问题要专门提出(恰恰又是抓错了),可能有利 于浦的“优先”政策却一字不提,公正吗?   需要指出,以上对于程序等方面的种种煞费苦心的变动与安排,究竟是哪些 人的杰作,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事先没有征求过大多数评委的意见。不少评 委是在坐下来参加评审时,才听到这些程序上的新变动、新安排的,也就是说, 是临时强加给他们的。   经过这番精心安排,凭借一系列违规程序及其运作,结出“邱上浦下”的果 子自然就是不足为奇了。问题在于,这样的结果能平民心吗?不少教师通过各种 方法义愤填膺地向我表达了他们的看法。总括起来便是:邱不学无术,但有权有 势不行也行,该下偏上;浦潜心学问,但无权无势行也不行,该上偏下。邱谋学 术职称弄虚作假--卅官放火理所当然;浦求学术公正仗义举报--百姓点灯罪 该遭打。莫道学术领域、高等学府神圣、斯文、清高、迂执,世风俗雾早已渗入! 良莠混淆、是非颠倒、正不压邪,在此正是一例。                 四      此后的一段时间中,我连续多次致函校长与校学位委员会,多次致电或拜会 校党委书记与研究生院院长等领导,希望学校能坚持原则,主持公道,果断处置, 让该上的上,该下的下!我的主要观点是: 第一,邱因不适宜当博导,应当下!理由是: 1,邱的“教授”职称就十分勉强。 长期以来,邱没有潜心学术,有的教师称其为“不学无术”、“不是搞学问的 人”。96年申报教授职称时,他的学术成果无论在质或量方面,均明显不如当时 申报同一专业副教授职称的另一位教师。故而,他要“米不够,水来凑”,弄虚 作假。第二年,在一种特殊的背景下,他才勉强当上教授。 2,邱绝不可能“在国内本领域处于前列”。 学校文件规定,博导的学术水平应“在国内本领域处于前列”。我认为,这是审 核新增博导资格时最重要的标准。那末,邱有哪些在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 成果?国内思政教育学领域又是如何评价他的学术成果、学术水平的?几年前他 领衔申报博士点,在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中得了个“0”票。(后来一次申报 博士点,换了领衔人,便得以获准)。据我所知,邱绝不可能“在国内本领域处 于前列”。要不,请摆出证据来!(本人曾多次请求校方公布浦与邱的学术资料, 但至今未果)。最近5年内,邱也没有什么显著成果,这也不符合学校的相关规 定。 3,邱学品与人品低劣。 他谎报学术成果弄虚作假,并且,至今不认账、不检查。去年他在“三讲”时, 也只字不提此事。多年来,他以权谋私,打击异己,劣迹多多。前不久,这位 “中共总支书记”,这位“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博导”,竟然当着 众多德育教师的面,闪打一名年轻副教授的耳光。足见其素质之低下,人品之恶 劣!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在别人面前败坏我的声誉,把我敢于举报、不服打压说 成是“会闹”、“爱顶”、“人品不好”,这也是致使学位分委中某些人阻挠我 通过的原因之一。 4,邱是在违规操作下通过初审的。 他在一系列不正常、不公正的违规程序及其运作下,通过了学位分委员会的初审。 包括他自己违规进入分委员会并违规参与投票。 5,邱不当博导不会影响学科发展。 学校规定,审核新博导工作应适应和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马与思政”作为新 建的博士点,除了邱,还有3名新博导,阵营很强。少了一个“学术平平、人品 不良”的邱,绝不会影响这个博士点的健康发展。反之,邱这样的人滥芋充数当 博导,只会降低博导队伍的水准,败坏博导队伍的形象! 第二,浦因学科发展需要,应该上!理由是: 1,政治学的两个博士点仅存一名在编博导。 众所周知,一个博士点一般至少应由3名博导来支撑。然而,曾享誉国内本领域 的复旦大学政治学专业,目前博导力量的配置已呈现严重危机:“政治学理论” 与“中外政治制度”两个(二级)博士点总共仅存一名在编的博导。联系到设在 同一学院(原国政系)的公共行政学博士点也仅有一名博导,那末,三个紧密相 关的博士点竟总共才有2名在编博导。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难怪知情的外校同 行在说:复旦政治学几近空壳!这与作为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要求极不相称! 可笑的是,居然还在申报国家级重点学科--分明是欺骗上级!不少教师呼吁: 复旦政治学(及公共行政学)增补博导,刻不容缓! 2,浦基本符合博导标准。 一面是急需新增博导,一面是多次申报博导连连受阻。真是本人不符合条件吗? 实事求是地说,在强手如林的复旦园,与不少名家相比,本人自叹不如。但,自 己作为80年代以来笫一批政治学学者之一,得益于复旦学术氛围以及前辈学者之 关怀、扶持,也在学术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在国内率先开设“当代中国 政治制度”课程(1984年)、主编出版国内第一部《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著作 (上海人民1990版),是本领域的拓荒者之一。此外,还主笔出版港澳台地区首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香港三联1995版),主编出版73万字的同名著 作(上海人民1999版),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国庆50周年全国100部重点献礼书 之一,主编或合著出版《当代中国行政》、《西方政治学说史》等10多部著作 (教材),发表论文50篇。本人的主要学术成果在国内外本领域产生了良好反响。 在我今年的申报表中所附的44条信息便是例证。值得一提的是,在复旦大学-- 上海市--全国三级分别回顾总结最近20年社会科学(或50年政治学)发展状况 的权威性专著中,都充分肯定了本人的主要学术贡献。按照我国政治学界一位学 术权威的话来说,“浦兴祖教授是国内最早开展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教学研究,并 在这个领域一直深入钻研,取得丰硕成果,国内外已有一定影响的学者”。目前, 本人正主持开展国家九。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史》(多卷 本)的研究。正如前述,在复旦园内,本人自惭形秽。但,实事求是地说,以学 校的规定衡量,本人符合“在国内本领域处于前列”、“近5年取得显著科研成 果”的博导标准。 3,浦已有过指导博士生的实践。 1995-96年,应系领导安排,本人曾指导日本庆应大学来复旦作学位论文的一名 博士生。此外,本人已连续三年为公共行政学博士生开设学位课程《当代中国行 政研究》。还参加过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评审、参加过博士论文的答辨委 员会,参加过上海市优秀博士论文的评审,为培养博士生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 4,浦按规定似可“优先考虑”。 前面已提到本人在教材建设方面的情况。其中有的不仅获奖,而且被中共中央党 校、中央电大、南京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香港中 文大学等许多著名高校选为教材或主要参考书。还被更多的高校列为报考研究生 的必读参考书,这方面的信息在有些网站上一下就可见到70多条。如若承认浦 “在教材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那末,按学校规定,本应在审核博导资格时 “优先考虑”的。 5,浦的博导资格照例可随新博士点的获准迎刃而解。 本院(系)在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申报国家学科基地、申报国家级重点学科、 申报“中外政治制度”博士点时,均将本人确定为“中国政治(制度)”或“中 国政府与政治”一类的学科带头人。特别是去年向国家申报“中外政治制度”博 士点时,系主任(现副院长)考虑到我近20年主研中国政制,故而明确指定本人 为带头人。一般而言,一个新博士点的获准,其带头人的博导资格即可迎刃而解。 这也是人所共知的。 总之,从实际情况分析,我认为,邱下浦上是公正的。反之,便是不公正!这不 是狂妄自大、大言不惭,而是为了说明问题,不能不实事求是、实话实说! 五 应当说,学校高层及研究生院的领导是很理解和关心我的。他们基本了解此案的 来笼去脉,比较准确地判定个中的是非所在,并尽力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例如: 一,党委书记明确指出,“我认为你的学术条件是够的。看来,分委员会中有些 人对你有看法,硬顶在那里。当然,责任不在你”。“从学科发展的需要出发, 希望能通过你的博导资格审核,继续为政治学研究作贡献”。现任校长也认为, “根据学科发展与浦的学术情况看,他应该当博导”。 二,今年第一次投票我被否决后,校研究生院与有关部门会商决定,为学科发展 之需,再给政治学(仅浦1人申报)专门增拨一个博导名额,请原学位分委再次 投票。原分委(依然包括邱在内)投票一结束,主任即宣布“通过”。有的评委 很快向我传达了“佳音”。谁知1O天后,本人从国外短期讲学归来,又被告知 “仍未通过”(至此,本人3次申报博导4次被否决)。理由是,研究生院审查发 现,离应达到的2/3票数还差1票。而分委主任解释说,当时以为获得过半数票 就算通过了。有教师议论道:这是在捉弄人,还是另有他图?!多年的分委主任 怎么可能会记错“游戏规则”?! 三,此后,研究生院仍考虑到学科发展之需,加上仅是1票之差,便请分委打个 报告说明情况,希望校学位委作为特殊情况通过。分委主任表示赞同,但要与其 他负责人商量。负责人共有3位。主任与一位副主任不是国关学院的,而另一位 今年刚进入分委的副主任,正是原国政系那位年轻的系主任,现为国关学院副院 长。他在院(系)内多年分管学科建设,理应最了解、最关心学科之危机。政治 学两个博士点仅存的一位在编博导正是他。去年“岗贴风波”时,也是他训斥包 括本人在内的提过不同意见的教师。分委负责人们商量结果是:既有1票之差, 怎可打此报告?有教师事后暗问:若无1票之差,还用打此报告?分管学科建设 的副主任(副院长)是以学科建设为重,还是以个人意气为先?最后,只得由国 关学院倪院长出面,以院长名义打了这份报告。 四,鉴于对新增博导人选有某些争议(学校今年在校内公布了新博导候选人名单, 并设置1个月的“争议期”,欢迎提出意见),校长提议成立了专门受理并初审 争议意见的5人机构。此机构经研究决定,将我提出的“邱下浦上”的争议意见 提请校学位委审议。为此,希望学位分委客观如实地就浦的学术情况写一份鉴定, 以供校学位委参考。来自学位分委的回答是:无法写。原因是,本分委涉及10多 个专业、众多的教师,不可能了解每一位的情况。简直可笑!这个分委难道没有 阅读过每一位申报者的材料吗?前几次的投票难道是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进行 的吗?“邱上浦下”难道是盲目投票的产物吗?特别是分委的副主任之一--原 国政系那位年轻的系主任,现国关学院副院长,三年前在回顾总结复旦大学20年 社科发展的那本合编的著作中,他还专用一段文字评介了浦的学术成果,一年前 他也还指定浦作为那个新博士点的带头人。因为浦在“岗贴风波”中向系领导提 了一点意见,就对自已部下浦某的学术情况也变成“不了解”了?是健忘,还是 凭借权力对提意见者作后续反应?  五,7月2日,校学位委员会受理了本人的争议意见。据闻,有些委员认为,那个 学位分委今年的操作程序确实有问题,至少该回避的没有回避,浦的学术条件也 确比邱强。经审议,仍然通过了邱的博导资格。至于浦的问题,决定再给予一次 审核机会(即今年的第3审)。原学位分委中该回避的必须回避,同时特聘校外 市内若干同行专家一起参加审核。 显而易见,校领导是想方设法希望通过我的博导资格的。但,来自那个学位分委 的阻力不小。其中的某些人很有可能会千方百计地“硬顶”到底。学校专门增拨 一个名额,仍未通过;请打个报告,被拒;请写个学术鉴定,仍然被拒。正如有 教师指出,那怕学校再下达5次、10次名额,这个分委员会的某些人也不会让你 通过的。不错,他们审核权在握,你奈何得了?然而,需要提醒一句:此权乃公 权是也!让学术平平,且弄虚作假过的人--上;让潜心学术,曾仗义举报过的 人--下,是公权公用,还是公权滥用?是学术良心,还是学术私心?是公正审 核,还是打击报复? 10月22日,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我的博导资格进行 审核。原学位分委的5名委员作了回避,9名委员参加了特别委员会。特别委员会 还包括特邀的校外专家6名。投票结果是:9票赞成,3票反对,3票弃权,又是离 2/3仅差1票。这是今年内对我博导资格的第3次否决。对此,本人并不感到特别 的意外。5年前我曾预料“按一般程序,我是永远不会被自下而上报上来的”, 果然不幸言中。但是,需要指出:   第一,屡次否决过我的那个学位分委依然有9名委员进入特别委员会,占特 别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近2/3。而按程序规定,仅需过1/3(6票)反对或弃权即 可否决。某些决意“硬顶”到底的委员借此程序,自然就很容易地达到了阻挠浦 通过的目的(少数否定多数?!)。可见,组织特别委员会进行审核,虽然又给 了我一次机会。然而,这样的成员结构决定了它不可能具有任何实质性意义。正 如有些教师指出的那样,校方应该事先预料到这一点。对于浦的特殊问题,完全 可以在学校高层通过特殊程序果断解决(如,由校长特批),何必非要企求分委 员会的某些人发善心?       第二, 此次审核,排除了原学位分委中5名本应回避的委员。这一事实表 明,学校实际上已经承认,上半年的两次投票该回避者未予回避,实属违规操作。 而本人那两次被否决正是违规操作之产物,因此才有此次重新审核。那么,邱的 被通过同样是违规操作的产物,为何不对他的博导资格进行重审?!进一步说, 鉴于邱“学术平平”、“人品低劣”、“程序违规”等事实,校方早该痛下决心 否决其博导资格。须知,容忍邱滥竽充数、鱼目混珠,不仅会影响博导质量、学 科发展,更严重的是,在客观上会不利于抨击学术腐败与打击报复的歪风,不利 于树立正气,支持公正。基于这种认识,本人至今不理解,校领导对党总支书记 邱的问题何以不敢揭露,不敢果断处置?中央一再强调要“从严治党” (尤对 党的干部)。我想,当揭则揭,当处则处,该是领导者党性的体现。   第三,10月22日,特别委员会否决了我的博导资格(5年3次申报,第5次遭 否决)。于是,校领导曾希望“在校内解决”的“问题”--显然,应包括“该 上的上,该下的下”两个侧面在内的公正性问题--最终被宣告:“在校内”, 一个也无法得到解决。于是,复旦的“9601”案也被暂时划上了句号。为此,本 人将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请审查浦和邱两人的全部学术成果以及调查 “9601”案的全部案情;为此,本人还将向中央政府和中央纪委最高领导和社会 舆论告发,请判定谁上谁下,谁是谁非,谁正谁邪!我相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国土上能够讨回公正!我相信,复旦“9601”案最终会划上一个真正的句号! 一名叫“秋菊”的农村妇女尚且能将“官司”打到底,一名高校教师,一名研究 政治学,研究公权腐败的学者,面对发生在眼前,旷时5年,身受其苦的学术腐 败、打击报复事件难道不能抗争到底?!  “9601”案的基本事实非常清楚:副院长谋学术职称敢作假;浦某人因学术打 假遭报复。 “9601”案的基本性质明白无误:学术腐败、打击报复。可以申明: 上述反映,决无掺假。本人对基本事实可负法律与道德责任。事实就是事实, “据闻”就是“据闻”,“分析”就是“分析”。任何夸大、捏造,倒头来只会 反坐。诚然,欢迎你们作进一步核查,尤其对于本人无法掌握的某些内幕、背景。 “9601”案的具体情节一波三折,在此难以充分展开。好在有关大事记、致领导 信函、申请报表、校内文件及学术成果等均存有原件或复印件。更为详细的情节, 本人也仍记忆犹新。  权力腐败已经激起人民群众的极度愤恨。能否有力、有效地抑制腐败,关乎执政 党、国家、民族的前途与命运。本人郑重吁请中央与社会,将学术腐败纳入反腐 败的视野之中! 联系方式:Tel:65114828 手机:13020290248 Email:pubingk@online.sh.cn 通讯地址:200433 上海市国定路505弄(即,复旦大学中心村教师宿舍)22号501 室。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