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对许辉博士识别古汉字能力的质疑 ·方舟子· 许辉博士在回答王大有的剽窃指控时,批评了媒体,包括新语丝网站,称: “近来有许多新闻媚体关心及报道过泛太平洋研究,这本来是好事。但是由 于新闻自由化(包括贵网页),有些根本没有采访就发表文章,有的报道有失误, 也有的不确切,更有的我丝毫没有叁与。所以读者们应该有保留性地阅读。王先 生看了一些报道,自然可以有他的见解。” 言下之意是应该由媒体来承担夸大许辉的贡献、忽略王大有等人的工作的责 任。但是如果媒体报道不实,许辉是有责任做点澄清工作的,而不该在有人提出 指控时再把责任推给媒体。在许辉本人建立的有关网页中,列了国际媒体有关这 项工作的报道的十几条链接,这些报道都把奥尔梅克“文字”的破解和与甲骨文 的比较,当做许辉一个人的贡献,而许辉在介绍这些报道时并没有做任何的澄清。 现在才来怪罪“新闻自由化”,我认为是不合适的。许辉还暗示其论文中未提王 大有与编辑有关(“发表的文章已遭编辑的修剪,有些原有的句子内容就被删除 了。所有的编辑都曾了解王先生的研究内容,所以王先生误解了。”),在他没 有出示原稿之前,我也只能认为是在误导读者。 许辉在回答时虽然列了九条理由,有关的其实只有两点:一、他在有关学术 论文中和其他场合都介绍过王大有等人的工作;二、“我从未听说过正式有名有 姓地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会是不正当行为”。事实上,有名有姓地引用他人的研 究成果是有可能属于不正当行为的,如果那是未公开发表的成果,以及引用内容 过多的话。不过这并不是争议的焦点。同样,关键的问题也并不是许辉是否介绍 过王大有等人的工作,而是怎么介绍,是否在引用别人的成果时都恰当地注明了。 如果在论文中无关紧要的地方注明,而在关键的地方不注明,仍然可被视为剽窃。 许辉并没有具体地介绍他是如何注明王大有等人的贡献的,没有引文做佐证,他 提到的书和期刊也难以找到,无法查核。 其实,王大有对许辉的最主要的指控,是剽窃对奥尔梅克“文字”的鉴定成 果。王大有称这项工作是他和国内的古文字学家应许辉的要求做的,而被许辉当 做自己的发现拿去发表的。王大有并举了一个佐证,其中有一个“字”他没有向 许辉明说,许辉自做主张就露了马脚。在《旅美学者许辉剽窃我们的研究成果》 一文中说: “《世界周刊》《许辉教授访谈录》中的拉文塔四号文物玉圭的摹本,也是 许辉讹误分解的。若据此解读,必误入歧途。其中的‘Olmec文物’图片,并非 玉器,而是红陶绿釉的耳坠。1997年8月3日,我在北京王府饭店1113房间,告诉 许辉这个东西是璇玑,但没告诉他上面那个字怎么读,他说这是‘玉’字,实际 上这是古文的‘昊’字,仿璇玑上的鹰鸟是‘少昊’。” 许辉建立的有关网页TRANSPACIFIC CONTACTS? (http://www.chinese.tcu.edu/ www_chinese3_tcu_edu.htm)可以印证这个说法。在该网页中,许辉出示了这个 耳坠的照片,上面刻的花纹,有一个是上日下八,与繁体字的“贝”字相近(少 了一横)。许辉在旁边的注释是“Ancient Chinese "Bei"(Jade) ”,翻译成 中文,为:古汉字“贝”字,意为“玉”。这个释文犯了两个古汉字的基本常识 错误:一、甲骨文和金文的“贝”字画的是一个两头开口、中间隆起的贝壳,和 繁体字的“贝”在字形上相差甚远。“贝”字的上目下八写法,是小篆才开始出 现的。二、“贝”字的原意即海贝,引申为宝贝、货币,不知许辉从哪里发现贝 有“玉”的意思。 许辉在美国读的是教育学硕士和博士,在大学教的是现代中文,从其背景看 不曾受过古文字、考古训练,从他犯的这个常识错误看,也并没有自学成才。许 辉的这个错误,暴露了他缺乏古汉字知识,让人怀疑他是否具有独立诠释古汉字 的能力,更不要说做比较研究了。 我希望许辉能对这些问题做一个具体的答复。 2001.9.4.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