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方舟子按:南怀瑾著作颇为流行,但历史常识错误随处可见,有的近于信口胡 说,读者需要注意。我顺手补充两个例子。《南怀谨谈历史与人生》中《学成文 武艺 货与帝王家》一文称:“在古代,尤其春秋战国间,知识分子第一个兜销 的好对象,当然是卖给人主——各国的诸侯,执政的老板们。……到了秦始皇统 一天下以后,曾经下了逐客令,当时李斯也在被逐之列,临行之时,上书劝课, 秦始皇觉得有理,于是收回成令,李斯后来因而得以重用。虽然如此,各国诸侯 的灭亡,对养士风气不能说不是个打击,……”这段话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李 斯上《谏逐客书》在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距秦始皇统一天下(公元前 221年)还有16年之久。因为这个错误,使得整段论述完全作废,无法修改。 《名利浓于酒》一文称:“满清入关以后,有许多读书人不投降。但清帝康熙非 常高明,他十四岁亲政,就平定了这样一个广土众民的天下,作了六十年的皇帝, 把清朝的政治基础定下来,可以说他是一个天才的皇帝,不是职业皇帝了。”康 熙并没有如此高的天才。要到康熙20年平定三藩、22年灭台湾郑氏政权,才算平 定天下,这时已近三十岁了。) 南怀瑾《历史的经验》中的几处文史疏误 孙勇进 南怀瑾先生《历史的经验》一书,先后由台湾老古文化事业公司和复旦大学 出版社出版,在大陆和台湾均有一定影响,然而笔者近日粗略地翻读了一遍,不 无遗憾地发现书中几处文史疏误,特剖列于此,以就教于高明。 一、该书(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下同)34页,先引用了唐代赵蕤 《反经》中的一段话,中有“曾公曰:恃武者灭,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一 语,其中“曾公”当为“曹公”之误排,“恃武”一语出自曹操的《孙子兵法 序》,下面南怀瑾先生的解释也道“曹操说……”,可知此处是出版社误排,这 且不去说它,有问题的是南怀瑾先生的译解: “曹操说:一个国家,专门依靠武力的,最后弄到自己亡国灭种。看到现代 史上,二次世界大战,当年的德国、日本,都是‘恃武者灭’。专门好文的,最后 也是亡国,不注重军事国防,如吴王夫差,鲁国的偃王,都是只提倡文化,不注 重国防的,而最后败亡,这是‘恃文者亡’” 其中有两处错误:其一,“鲁国的偃王”不知何指,终春秋战国之世,鲁国 国君并无称王者,引文中的偃王当指“徐偃王”,为西周时东方诸侯国徐国君主, 因躬行仁义,周围三十六国来朝,引起周穆王的猜忌,令楚文王灭之,徐偃王在 古代典籍中便成了因仁义而致亡国的典型,参见《韩非子·五蠹》、范晔《后汉 书·东夷列传》、韩愈《衢州徐偃王庙碑》及徐铉《吴王陇西公墓志铭》等;其 二,最不可解的是,南怀瑾先生将吴王夫差和“鲁国的偃王”一道视作“只提倡 文化,不注重国防,而最后败亡”的范例,实在是错的没有道理。稍微有点历史 常识的人都知道,吴王夫差之所以亡国,根本不是因为只提倡文化、不注重国防, 而是恰恰相反,因穷兵黩武所致,《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子贡云:“吴王为 人猛暴,群臣不堪;国家敝以数战,士卒弗忍;百姓怨上,大臣内变……是残国 之治也。”而且若照南怀瑾先生这样译解,曹操“恃武者灭”一语岂不没了例证 着落?这也不合古文章法。实际上,这里“夫差”和“偃王”是对举关系,正是 用来分别对应“恃武者灭”和“恃文者亡”的,即如刘向《说苑》卷十五所云: “昔吴王夫差好战而亡,徐偃王无武亦灭”,这才解得通,南怀瑾先生实在不应 将这么简单的古文解错。(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的全译本《反经》此处译文搬用南 怀瑾先生的说法,同误,见该书279页,1997年版); 二、该书36页,亦先引《反经》一段话云:“子贡赎人而不受金于府(鲁国 之法,赎人于他国者,受金于府也。)孔子曰:鲁国不复赎人也。”对此,南怀 瑾先生的解释是:“依鲁国的法令,当时的奴隶制度,赎人回去,奴主应该收赎 金的,可是子贡不收赎金,孔子责备子贡做得不对。”这种说法也令人费解, “奴主”是指谁?是说子贡是奴主?他又是谁的奴主?是他赎回来的鲁人的奴主? 如果是这样,赎回的是自己的奴隶,又向谁收取赎金呢?实际上,《反经》这段 话出自《吕氏春秋·察微》(文字略有不同),是说按照鲁国的法令,能从他国 赎回被掳作奴仆的鲁国人的,可以从国库支取奖金。原意并不难解。(内蒙古人 民出版社的全译本《反经》此处译文亦搬用南怀瑾先生的说法,亦误,见该书 281页,1997年版); 三、该书128页,“所以孟子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 “孟子”当为“孔子”,“言必信”云云出自《论语·子路》。此处非手民之误, 因下文又两次说道“而孟子却又说,这样事事固执守信的,只是小人”、“读书 最怕断章取义,必须要看整篇,才知道孟子这几句话的意思”,曾著《论语别裁》 的南怀瑾先生似也不应有此一误; 四、该书194页,讲说三国史事云:“后主宠谗远忠,维危惧,不入成都。 晋伐蜀,后主降。”其中“晋伐蜀”,误,当为“魏伐蜀”,司马昭遣邓艾、钟 会伐蜀,时为魏景元四年,两年后司马炎始代魏自立; 五、该书199页,讲说苏武事云:“武帝时,苏武率百余人使西域,为匈奴所 囚,不为威屈。”按:据《汉书·苏武传》,“天汉元年,且鞮侯单于初立,恐 汉袭之,乃曰:‘汉天子我丈人行也。’尽归汉使路充国等。武帝嘉其义,乃遣 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因厚赂单于,答其善意。”南怀瑾先生此 处却言苏武使西域而为匈奴所囚,不知何所据而云然; 六、该书202页,讲说辛兴宗、宋江事云:“辛兴宗,宋人。宋宣和二年, 睦州方腊作乱,陷六州五十二县,势甚振。会张叔夜招降梁山宋江,使属熙和前 军统领辛兴宗,辛予千人,令江攻杭州。杭州贼将方七佛,有众六万,宋江用计 攻破,擒七佛,旧属百余人亦伤亡过半。中军统制表江等之功,辛兴宗曰:‘宋 江等原系大盗,虽破城有功,不过抵赎前罪。’统制王禀不敢争,宋江等即日告 退,遁隐终身。” 笔者研究《水浒传》,亦曾留意相关史料,却从未见上述史载,重新翻核了 一下手边有的一些资料,亦未见上说。笔者怀疑南怀瑾先生上面的说法是从蔡东 藩《宋史演义》化出,该演义第五十六、五十七回的情节即如南怀瑾先生上面所 述,如果是这样,提炼小说家言当作正史来用,未免会误导读者。当然,南怀瑾 先生所述可能确有所本,只是笔者不知罢了,故献疑于此,还请博学君子不吝赐 教; 七、该书225页,“因势叛者使还,冤者使昭,……昔先帝兵败白帝,不罪 黄权。诸葛用兵中原,寄情仲达。”审“因势叛者使还”一语于三国史事,“仲 达”疑为“孟达”之误,孟达事见《三国志·蜀书·刘封传》,《三国志·魏书 ·明帝纪》及裴注引《魏略》。 此外,该书212页阐释《素书》中“福在积善,祸在积恶”一语时,说道: “宋得之于小儿,失之于小儿。清以孤寡入主,复以孤寡逊位。此善恶祸福之大 者。”总结历史的经验,竟然搬出了如此陈腐荒谬的因果报应循环论,未免令人 失望,宋朝、清朝的建立与覆亡均有深刻复杂的历史根由,难道身为二十世纪的 学者还要相信“取之于孤儿寡母故失之于孤儿寡母”这种谬悠之说?当然,通读 全书,并不能得出南怀瑾先生信奉因果报应循环史观的结论,只是此处随手一笔, 实有伤全书的思想品位。 最后说一句,《历史的经验》作为一本思考历史的普及读物,还是使人获益 良多的,我的一位非文史专业的朋友便曾盛赞此书。因此,以上白璧微瑕若能尽 行去之,也许功德会更加圆满吧。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文与行政学院 邮编:100029)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