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王铭铭先生应该道歉   Garfield   我一直很欣赏王铭铭先生的文章。一方面王先生的文章对西方人类学思想的 梳理是在我所看到的人类学著作中最为清楚的,另一方面王先生确实有自己的独 到见解。因此,当我得知王先生的抄袭事件后非常震惊,除了关注网上的一些评 论外,还询问了一些对情况有所了解的人士(当然本文的观点完全由我负责)。 对于这次抄袭、以后的各种辩护,以及一些专业工作者的态度,我想说以下几点。   首先,抄袭作为一种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当事人理应受到处罚。尽管王先 生所抄袭的部分基本上是人类学的一些常识性内容,但其出处却是来自哈维兰。 抄袭本身是无可质疑的,不然北大不会采取一些处罚措施。但对于北大的措施是 否足以消除王先生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我持否定的看法。王先生作为当事人至 少应该在专业期刊上公开道歉。至于是否可以如同北大这次以取消王先生的一些 次要的职位来保全他的教授和博导职务,倒是可以由学术界通过讨论来为类似事 件确立一个公认的准则。   其次,揭发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不应该追究其背后的原因。没有任何证据表 明学术工作者的道德修养比普通社会成员要高,所以我们不可能确定学术工作者 都清白无暇。而学术成果作为不断积累的人类知识,需要保证它的真实性及独创 性。因此,学术审核机制才有其存在的价值。这其中与揭发者的动机没有任何关 系。如果因为揭发者的动机不纯而否定揭发的内容,那就完全是本末倒置了。或 许这次事件背后确实有着许多学术界乃至北大内部的勾心斗角,但这本来就是一 种正常的现象。学术的崇高并不能掩盖其中的私利。而且,如果在不同群体的私 利争夺中能够保证学术本身的质量,那相对于彼此私相授受和文过饰非来说,也 是一种进步。   再次,学术道德问题可以让大众传媒进行报道。媒体是维护公众知晓权的重 要工具。违反学术道德具有新闻价值,而且在当前反对学术腐败的社会氛围中更 应当加以报道。对一个新闻事件的广泛报道是否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具有贬义色彩 的“炒作”?我不知道。但我认为只要内容不失真,媒体就有报道的权利。至于 人大那位博导所说的“全民批判”,我看还没到那个地步。要求一个犯错误的人 认错总不能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何况目前仅靠学术界现有的内部学术批评显然 已不足以让学术工作者不敢越雷池一步,这就需要用更强大的力量来对学术工作 者加以规范,促进学术界尽快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来遏制学术腐败的出现并处罚 违反学术道德的人士。科学需要维持自身在公众心目中的专业形象并且积极介入 社会生活。如果缺乏公众对它的信任,那所谓的“学问”还有什么价值?一些专 业工作者居然连让公众知道学术界内部腐败的勇气都没有,而且没有表示出对建 立学术规范的强烈愿望,真是让人吃惊。或许他们希望保护王铭铭先生的名誉, 但谁来保护中国科学的名誉呢?   另外,王先生早已知晓有人要对自己不利,但他为何毫无反应呢?或许他认 为只要自己离开北大,那事情可以就此结束,抄袭的故事也从此湮没。但今天或 许王晓生的事情可以不发生,但谁能保证今后不会有李晓生、赵晓生来进行揭发 呢?作为一个致力于中国人类学发展的专业工作者,王先生不仅要在学术知识上 为此做出贡献,还应拿出勇气,为人类学的学科建设乃至中国学术规范尽自己的 一份力量。如果王先生能够自己主动坦承过去的失误,也许事情不至于发展到今 天这种地步。   勇者无惧,我期待着王先生能够站出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闻过即改, 我期待着王先生成为一名真正令人敬仰的学者。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