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有关“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周春生的答辩及方舟子的质疑”一文的疏漏 方舟子:   您好!   我早就听说过你与新语丝网站,但直到前两天才浏览了贵网站的内容。我觉 得你所做的学术打假工作是很有价值的。   在我浏览的内容中,有一篇文章是“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周春生的答辩及 方舟子的质疑”。我觉得在这篇文章中你有一个疏漏,就是认为世纪讯联公司获 得了安徽国风塑业的投资。因此给你写了这封邮件,希望能给你提个醒。   你在文章中写了以下内容:【方舟子按:安徽国风塑业董事会在2000年3月1 日发布决议公告,宣布以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世纪的股权,一次性支付现金2800万 元人民币。这笔钱哪里去了?】,……,【方舟子按:世纪讯联网的域名是由周 春生在2000年2月19日注册的,12天后融资成功,融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出世纪 讯联网,周春生做为三名股东之一、做为该域名的注册者,能说根本没有参 与?】。但事实是安徽国风塑业在2000年3月1日发布的决议公告只是说明该公司 打算购买北京世纪的股权,实际上最后并没有实施。在该公司2000年的年度报告 中已说明与北京世纪的合作没有实际投资,合作意向已经中止。你可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default.htm)中查到该公司的年报。 当然北京世纪没有得到国风塑业的投资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如果北京世纪 在向国风塑业融资过程中有欺骗行为,那么没有拿到钱只能说明欺骗没有成功; 如果北京世纪在向国风塑业融资过程中没有欺骗行为,那么答辩的重点应当是证 明在融资过程中没有欺骗行为,而不是没有拿到钱。周春生的答辩方式令人怀疑, 他并不说明北京世纪与国风塑业合作的来龙去脉以及为什么没有欺骗,而只是声 称他和北京世纪从未拿国风塑业一分钱。甚至说“如有人发现我参与了此事,或 世纪迅联及我从安徽国风塑业拿了钱,我愿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给人的印 象是,他想通过否认从国风塑业拿钱,给读者造成一种感觉,就是北京世纪向国 风塑业融资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可信的,并进而相信他后面的答辩也都是可信的。 但他后面的答辩也并不令人信服。   如果他不是想给读者造成对他的指控不真实的印象,或者他对向国风塑业融 资这件事不心虚的话,他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说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而不是只 否认从国风塑业拿钱。正如他在答辩中所说的,在当时网络被普遍看好的情况下, 个人或合作创业并无不妥。实际上创业公司向其它公司融资也完全是合法的事, 因此没有必要只要拿了钱,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他这样赌咒发誓,更令人生疑。   祝贵网站越办越好!        读者:王石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