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对"谈《中国道教科学技术史》(汉魏两晋卷)“天学”部分的抄袭问题"的回应   作者:石云里   一位关注新语丝的朋友转来了一位叫陶磊的发的如题的文章。犹豫再三,我 还是觉得有必要做几点说明,以免读者被“误导”。陶文的矛头是指向本书的主 编者,但正像本书作者页所注明的那样,这一部分改订稿的作者是我,所以,我 不能不说话。   这一节的标题是“《淮南子》和早期道经中的历法知识”,内容是以《淮南 子》中的历法知识为中心,对早期道家的历法工作进行总结和评述。陶文所提到 的那一部分的中心是在祝亚平工作的基础上对《盟威录》中历法知识与《淮南子》 中的类似内容进行对比,以揭示其异同。这是一种正常的推进学术讨论的方式, 是在接受祝氏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对早期道家历法知识的探究。如果这也算抄袭, 那我不知道学术研究还有什么进步可言。   该段中两处归纳出了祝氏的观点,并明确注出了出处(脚注的位置明确涵盖 了表27-4内容的出处),目的就是指示读者去了解祝氏原来的详细论述,因为在 这里没有必要再去重复祝氏已经做过的那些工作。(当然,如果重复一遍,再把 《盟威录》所注的原文一一引进来,然后注上参考文献出处,则既可以避免有些 读者随意“误读”,又可以使自己的文字显得更加长,不但显得自己学问大,还 能多赚一点稿费什么的)。而我怀疑,任何一位有正常理解能力的学者在读了祝 氏原书后,会不明白表27-4是来自祝氏的总结,因为祝氏自己交待了这是他根据 文字描述作的总结,尽管为了与《淮南子》对比的需要,本节把表的名字明确为 “《太上三五正一盟威录》中的节气排列”。当然,明眼人一看也知道,该节正 文中“表27-4“确实是漏了括弧,因为当代学者不会历史知识匮乏到认为汉代著 作中会有以阿拉伯数字为序号的表格。这是本书校读不精之处,应当感谢陶文指 出。   陶文凭想象就推定别人没读原文,这不值一辩。退一步说,在充分相信一位 研究者工作并接受其结论的情况上,直接引用他的研究结果并注明出处而不去读 原文,这应该也是允许的。我甚至觉得,这样要比那些明明是根据别人发现的材 料来做文章,但却处处注出原文,貌似自己也是发现者之一的做法来得真诚。作 者还推定别人没有细读祝氏不到一页且并不复杂的研究结果,我权当他是在开玩 笑。   至于陶文说本书作者把“日宿”误导为《盟威录》原文中的概念,我相信, 读者在按照书中的参考文献读了祝氏著作后,不会有这样的误解,因为祝氏引了 一小段原文中说的是“日在”。更何况现代人研究历史,总需要用一些统一的概 念来表述古代有共性的知识。就像我们在讨论《淮南子》中的二十四节气时,不 能总用原文中“二十四时”这样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一样。   至于陶文说本书作者由于不懂天文学而将“日宿”理解为节气时刻太阳所在 的位置,以至不知道一个节气时刻太阳只能处于一宿,不能处于两宿,这只能说 明陶氏自己可能忘记了,节气在中国古代既可以指交节气的时刻,又可以指节气 和中气之间的时间距离。《盟威录》中说“二月节”日在室、壁所用的正是这样 的概念,说的是在从正月中到二月节这段时间里,太阳处在室、壁两宿的范围内。 书中说五月节、九月节和十月中日在两宿,所包含的都是同样的意思。   所以,我的结论只有一个,陶文所说的抄袭问题纯属无中生有。念在其中指 出了书中一处校读疏漏情面上,我除了略作辩解外不会对其作者作任何追究。但 其作者是否是一个负责任的学者,我们将看他了断此事的方式。 (XYS20090907)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