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厉以宁文章也抄袭?!   作者:新语饭丝   方先生:   您好,我是新语丝的读者,几乎每日都要看这个网站。   前几天,我和几位朋友闲谈,谈起最近十分火爆的一系列抄袭事件。有个朋 友不经意地说:“厉以宁也抄袭,那个西南交大的黄校长算什么呀”。   经他指点,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的确不假!   厉以宁教授刊登在《北京日报》2007年5月21日的文章《民营企业倒闭之怪 象》,http://epaper.bjd.com.cn/rb/20070521/200705/t20070521_280414.htm 的确是抄袭了彭中天2002年发表在《深交所》九月号和《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总 第148期(2002年7月20日)的文章,文章主体一样,都是说民营企业的10种死法, 厉文像是对彭文的简写。很多关键语句完全一样,只是彭举的例子厉以宁没有完 全抄,毕竟那些例子是彭作为一个企业家身份才能够举的出来,而学者其实是举 不出来的。   我的第一感是此文决不是厉以宁亲自抄袭的,他并不缺文章和观点啊,而且 我读过他的几本书,写的很好,文笔也不错。所以我猜想一定是其学生或者助手 干的。只是,在堂堂《北京日报》,首都的第一党报、如此权威媒体署厉以宁大 名,外加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的头衔,还是小心认真为是。   由于厉以宁教授名气很大,有许多文章都引用了他的话,诸如   “突破阜新”的关键在于选准突破口 http://www.fx-culture.com/show.asp?sid=356333   为什么我国民营企业不能长寿呢?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分析民营企业有十种 死因,即:“病死、拖死、找死、压死、憋死、猝死、挤死、老死、捅死。”   壮志未酬身先死,民企短命令人忧 http://cn.qikan.com/article.aspx?titleid=zgcu20070715   据业界专家的研究,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不足3年。日前在《民营经济 内参》上拜读了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为“民企”“把脉”的文章——《民营企业 倒闭之怪现状》,才恍然大悟“民企”短寿之原因。一些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被淘汰,当是一种很正常的生命现象,本不足为怪。但是,厉以宁教授所 “把脉”的一些“民企”,病入膏肓,却有“怪病”之嫌,“医家”认为是一种 非正常“死亡”。我们把厉以宁教授所诊断的“民企”十大“病例”仔细琢磨琢 磨,颇有启示,倘若尽早防范,可止“怪病”蔓延,“救人一命胜造十级浮屠”, 善哉! “民企”十大死因,可概括如下:一是“先天不足,久疾而终”,谓 “病死”。二是“管理不善,被人……   厉以宁先生年纪很大了,而且令人尊敬,还是要珍重晚节啊!   附:厉以宁涉嫌抄袭的文章《民营企业倒闭之怪象》   厉以宁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前些天看到一个统计材料,说中国每年有上百 万家民营企业倒闭,这个数字在全世界是最高的。我感觉,民营企业的倒闭,不 少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但有些恐怕就不是。特别是有的企业,已经积累 发展到一定规模,前景看好,然而也倒闭了,个中缘由是什么?能否请专家从理 论上归纳分析一下?祝   夏安!   北京苗秀文2007年4月   苗秀文同志: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营经济又是非 公有制经济中的一支生力军。不少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是一种正常的 经济现象,但正如您所推测的,也有一些民营企业的倒闭,是一种非正常“死 亡”,“死”得很怪。导致民营企业夭折的原因很有“中国特色”,这是需要好 好研究的。厉以宁教授对民营企业的“死亡”做了言简意赅的点评,读来很受启 发。   ——编者   “死法”之一:“病死”。这类企业要么是先天不足——内部机制不健全; 要么是机制老化——按部就班,诸如论资排辈、荣辱难共、毁誉相争、权益不公; 要么是高层分裂,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结果轻而易举地被对手各个击破。总的 来说是由于肌体内部产生了病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久疾而终,是为病 死。   “死法”之二:“拖死”。有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 模,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始终未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不善,导致成本上升; 分配不公,导致士气低落;企业没有创新能力,导致企业产品积压;职业经理人 玩过程,导致企业资产流失严重。例如,有一家全国性的集团公司,子公司老总 一多半都是职业经理人,这些人很厉害,一上手就把投资人套牢,钱他们挣着花 着,客户资源紧紧地攥在他们自己手中。他需要多少你都得投入,他掌握资源, 你不能轻易换他,否则你的损失会更大。本来投资到位后,我就问你要回报,你 经理人做不下去了,我就得咬着牙斩仓,割肉。但是投资人一般做不到,民营企 业多半是讲感情的,他很难做到这一点。他又要照顾自己的社会影响,又要照顾 什么兄弟感情,结果人家觉得是你非要他做,你老板只要还愿意给钱,他当然去 玩了。最后是老板也被“拖死”。   “死法”之三:“找死”。当一个公司对项目的决策犯了一些常识性错误的 时候,这叫做自己“找死”。比如说,自己所选的项目与人才结构不匹配,与自 己的实力不匹配,与自身的能力不匹配,与自己的文化不匹配,特别是再犯一些 已经犯过的错误,犯一些不该犯的常识性错误。没有人要你这么做,也没有谁命 令你一定要干这个项目,这是一种很低级的错误。不仅对项目判断不了,对自己 也判断不了,以为自己什么都能做,这叫做“找死”。   “死法”之四:“压死”。在民营企业里面这种现象很多:盲目地扩张,贪多 求大,不注重基础建设,不练内功,内部管理混乱。虽自知效益低下,却敢去大 笔贷款,甚至不怕高息贷款,宣称利润等于贷款减掉利息。自己找来巨额负债, 结果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孰不知贷款终归是要连本带利归还的,最后,企业就被 自己找来的巨额负债活活压死。   “死法”之五:“憋死”。现金流是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指 标。现金流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利润更重要。在国外,尤其是资本市场,对现金流 是格外重视的。而国内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往往忽视这一点,故而导致因为现 金流中断,而使企业在对外经营比较正常的情况下,内部财务却难以为继。现金 流状况的好坏是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另一口气,虽然你还有资产,还有库存,一 旦现金流中断,到头来你还得宣布破产。   “死法”之六:“猝死”。由于企业过分依赖个人能力,可供使用的资源往 往又高度集中,一旦个人的判断力出现偏差,或是个人出了意外,必然使企业遭 受重创,结果导致企业突然死亡。这也就是通常说的“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 子里”带来的后果。一个成熟的企业,不论是从投资风险的角度,还是从对员工 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角度,都不应该去冒企业可能毁于一旦的风险。   “死法”之七:“冤死”。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受到政府调整,导致企业 没法干了,因为你这个行业政策性太强了,一旦国家政策做出不利于企业的调整, 造成的后果就是企业的死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企关系过于密切。   “死法”之八:“挤死”。市场经济讲的是优胜劣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往往是前有封堵,后有追兵,企业不堪挤压,市场份额越做越小,人才越走越少, 效益越来越差。由于力量对比的悬殊,国有资本和外国资本的双重挤压迫使你不 得不退出某个行业,结果被“挤死”了。   “死法”之九:“老死”。有不少企业由于当家人的素质不高,眼光短浅, 小富即安,缺乏远大目标和长远的眼光,不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及时调整产业结 构、人才结构,那么这种企业的寿命肯定是不长的。但它有一个特点,它是慢慢 地消亡,它的年龄虽然不大,但已经开始衰老了。发生老死现象最多的就是过去 第一批和第二批下海的人,他们也挣了钱,但大都历史很短;他们可能尽了力, 但决不会想到要做世界500强。由于先天不足,决定了它的寿命就这么短促。   “死法”之十:“捅死”。这是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处处违法,毛病诸多, 授人以柄。一旦东窗事发,要么委曲求全,息事宁人,要么被人到处告状,此起 彼伏,结果三告两告就被告垮台了。这样的企业即使再有远大目标、宏伟抱负, 由于自身不规范,也只能是“壮志未酬身先死”。   (作者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   彭中天原文 见图片 (XYS20090728)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