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答若望的“饶毅关于谁判断施一公是否违规的说法总体没错”   作者:吴证剧   今天在新语丝上读到若望网友对我几天前的关于“谁判断施一公是否违规 ”的一篇帖子的见解。笔者希望做下面三点评论:   笔者只是说“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得到了这个科研基金就造成了违规”。 笔者没有说递交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本身就造成“违规”,而是说“如果申请不符 合规定,应该淘汰”。这和若望网友争论的完全不同。笔者认为施一公事件的 “违规”是因为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得到了这个基金。假若他没有得到这笔基金, 笔者不认为他违规。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很快就会被NIH扔到废纸篓里去了”的过程,实际上正 是执行规章制度的一个过程,而不是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过程。评审人员的判 断和解释是需要在规章制度的范围之内的。评审人员对申请人的问题的回答也需 要在规章制度的范围之内。这个“范围”有时广一些,有时没有任何余地。这个 在规章制度范围内的解释和判断并不是象饶毅和若望网友认为的那样的随意于 NIH的评审人员。   笔者同意饶毅和若望:国家基金委或施一公应该对纳税人有个解释。中国基 金管理还很不完善,很多制度和NIH不同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国家基金委如果 解释说制定规章制度时考虑不周,施一公事件是一个规章制度完善的过程,我想 大部分纳税人还是可以接受的。 (XYS20090122)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