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何三畏“畏天命”了么   作者:江州司马   http://blog.sina.com.cn/guotianli   继《南方周末》发表了署名何三畏(南方人物周刊主笔)的《评析李辉“质 疑”文怀沙的方法》后,原本已渐趋沉寂的文怀沙事件再次在舆论上引发了不小 的波澜。   何三畏这个名字挺有趣。所谓“三畏”也者,无非是“畏天命,畏大人,畏 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孔子所说的“天 命”,一般被理解为客观规律。如果一个人连客观规律都不“畏”的话,那么, 自然也就谈不上后面的“两畏”了。前者是后二者的基础。   何三畏的文章则不从客观规律亦即事实谈起,而是只想探讨一下李辉 “质 疑”文怀沙的路径、立场和方法。作者试图分析在公共生活空间,可不可以像李 辉那样“质疑”他人。并由此谈及文人的道德感、历史感和人文情怀。   我弄不明白,何三畏写这篇文章时,为什么不先问问自己为何取笔名“三 畏”?   不过,尽管立论如此,何三畏仍然是有“知音”。易中天同学跳将出来,说 这是“文怀沙事件”中最具有现代意识和理性精神的言论。   这两位一贯一本正经的先生,联袂向叩问真相的李辉发难。易中天说,任何 人都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可以自命为“道德警察”或者“道德检察官”,包 括那些自以为道德高尚的人,也包括实际上道德高尚的人。   事实是,李辉从来没有自命为“文化判官”。他只不过是列出了几个问题, 你这个到处亮相的“国学大师”,到底为何下狱?到底有过哪些证明学术水准的 专著?问这些问题当然是一个求学者的权利,难道对方不愿意回答,就成了“道 德审判”?   何三畏和易中天两位先生,抬出公共空间,似乎是在为保持个体的隐私呐喊。 易中天更是认为,“谁年轻时没有犯过错误(文怀沙语)”,所以应该允许错误。 这样的结论如果引申开去,是可怕的。现在,日本国内还有不少健在的侵华老兵, 难道因为他们还健在,我们就不应该去拷问当年的侵华历史?一拷问,就变成了 对日本兵个人空间的侵犯?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但绝不代表不追问往事;追 问往事也绝不代表颠覆和暴力。   现在,我们之所以讨论文怀沙,是因为他是一身光环的“大师”。如果他只 是一个巷子里爱吹牛皮的大爷,那他的牛皮吹的再大,也没有感兴趣,更没有人 去探赜索隐,证明他的牛皮吹得不地道。于德清说得好,既然是公共人物,他的 隐私权就要部分地向公众让渡。这样的让渡也是有限度的,没有人好意思追问公 众人物身上有几块胎记。   既然是公众人物,首先应该保证道德的相对清白,其次便是自身素质足以当 得公众赐予或者自身包装的名头。如果这两者统统不存在,那这样的人物应该让 他退出公共舞台。那么,文怀沙是否应该退出呢?文怀沙似乎不愿退出:他对自 身道德是否有重大污点不置一词,同时又极力粉饰自己的学术成果。前者我们暂 且不管,后者,学术的殿堂中,并无他的位置。   何三畏和易中天的言论让人感觉不妥的地方就在于,忽视了公众有权要求公 众人物的道德完善、文质兼美,这是权利,不是权力。如果连这点都不承认的话, 那么,两位就不该作文,因为诘问李辉,同样是对李辉个体空间的侵犯——人家 追问真相,关你鸟事。我想,两位先生应该也不愿意看到活跃在舞台上的满文军 是一个“瘾君子”吧。当然,对公众人物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是苛求,尤其是相 对于当事人而言更是如此。具体到文怀沙,问他四十来岁时的事情,能算“年轻 时”的事情吗?如果四五十岁上干的坏事可以不追问,那么,侵华日军里头,有 多少是四五十岁以上的呢?是不是都是可以免于追究的?二三十岁杀人都是可以 原谅的——因为年轻?   公众有权追问,公众人物的回答是义务。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文怀沙 的表现又是如何呢?这样一个满口跑火车的老爷子,依然时常活跃在各个公众场 合,证明了公众拷问的失败,和自身包装的成功。   畏天命,代表了对客观规律和事实的敬意。罔顾事实而言他,无异于沙中建 塔——塔再漂亮,根基是不稳固的。   所谓“畏天命”也者,于何三畏、易中天和文怀沙,似乎如浮云。 (XYS20090611)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