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可贵的摘错精神:致不普通的“一位普通人”   作者:姚雅欣   《识庐》出版了,她所唤起各界人士的真诚关爱,至今不息,这无时不令我 感动,也是我不辍完善拙作、成就完全本的动力。在目前收到的各种反馈意见中, 来自“一位普通人”的批评,最非普通,对于您笃实的校史研究功力,以及对校 史的细致关爱,我要献上最衷心的感谢!   目前出版本书,首要目的是唤起保护清华园近代住宅的意识,其次是唤起相 关亲历者、研究者、读者摘错指正,在此基础上真正完善后,才堪献给清华百年 校庆。我始终如此存想并努力。因此先自己署名出版,错误由作者个人担当;广 泛征求意见完善之后,再由相关单位出版。本书装帧风格,即“草稿”寓意。   但是,针对“一位普通人”提出的批评,有些情况,我有必要做出说明:   1、《识庐》由三部分构成,“名人故居”属第三部分,包括典型案例13篇。   我在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工作期间,2006年4月至10月,受合作导师委托, 独立完成“清华园名人故居”的编写。“通过翻阅大量的文集、年谱、传记、回 忆录等资料,强烈感到:其一,名人故居的写作非同一般,最贴切的写作者应是 当事人或与其最亲近的家人、学生等人士,自己远非其列;其二,清华园的名人 故居非同他处,名人故居通常的书写范畴,远远不能涵盖清华园名人故居作为中 国近代住宅本身所蕴含的建筑史、社会史意义。”(见后记P.206)   如果不是出于曾有职业习惯而生的“其二”,这个根本称不上研究的编写工 作至此也就完成了。我是基于“其二”才拓展成《识庐》的,因此我的原创研究 和些许有益的尝试,是在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首次考察了清华园近代住宅的建 筑史;第三部分,当初完成时就有“其一”的感受;但是为了增进公众对故居的 了解和感情,这部分又十分必要,因此列为《识庐》第三部分,不孚您的评语: “姚书在很多地方体现出文风华丽但不扎实、立论空疏缺乏实证等问题,我也无 意展开。”真诚希望读到您的笃实著作,以汲取精华,医治我的华丽与空疏。   2、您指出“陈寅恪故居”抄袭刘惠莉,显然是说小了,故居内容皆来自相 关人物的年谱、传记、全集,及其亲近人员的回忆。06年10月我完成初稿后,07 年《新清华》“史苑”连载“清华园名人故居专题”,该栏目由校宣传部与校史 研究室合办,统一署名“史轩”,刘惠莉执笔陈寅恪故居。《识庐》第三部分为 完整呈现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陈寅恪不能少,但原来非我所写,刘惠莉的 思路文风我们平时在一起颇多赏会,因此基于她文进行充实,皆非原创,因此未 注明刘惠莉文,而只注可作为第一手文献的出处。这点有失规范,深表歉意。09 年新出版的《清华漫话第二辑》,收录《新清华》近两年专题并署名。   《识庐》是我在校史研究室的研究成果,因还有待成熟,如前所述,个人署 名出版以征求各方意见,现在正进行修正充实,完善后相关单位署名出版,那时 您指出的问题就清白了。   桑兵著《陈寅恪与清华研究院》(《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我至今不知, 孤陋寡闻,谢谢提醒。   3、档案资料的开放有组织、有先后,共享极需校史工作者完成一些基础工 作。大家都在做,共享时日不远了。   4、您说:“又拉来郑孝燮、罗哲文两位老先生题字”,不知有何依据? 1994年初,我结识罗哲文先生,近年做清华校史又多有往来,罗工见此书稿即问: “郑老看了吗?”我说与郑老不熟,罗工随即引荐。郑老的清华情结更深,与夫 人一起回忆,为我校正补充亲历史料。我无“拉”的能奈,请不必揣度。   5、校正错误很好很难得,拿我们心爱的学校上纲上限说事,似无必要。欲 知详情,乐意随时奉告。   读到《识庐》的第一时间,清华大学汤纪敏教授,对“第一部分历史文化篇” 胜因院历史提出意见;建筑系罗森教授,对“第二部分建筑文化篇”提出意见; 苗日新教授,对新林院8号提出意见。您是第一位认真审读“第三部分名人故居” 的专业读者,谢谢您的意见!   赵元任语条说得好,“正经话板着脸说,只有自己注意;正经话笑着说,或 者人家也注意。”无论如何,您令我注意到了自己专心寻找的不足,再致谢意! (XYS20090516)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