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专家分析方舟子遇袭一事 2010年08月30日法制晚报   今天上午,针对方舟子遇袭一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专家梅建明教授 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案情:有预谋的故意伤害案件   从方舟子对自己受袭过程的描述来看,他并没有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受袭地段也并非偏僻之地,歹徒没有明显的侵财目的,不属于抢劫或抢夺犯罪。   从歹徒的作案手法看,向方舟子喷射麻醉剂的目的应该是让方舟子暂时失去 抵抗能力,继而用铁锤行凶,很明显是一起有预谋性、报复性的故意伤害案件。   另外,歹徒在袭击前与方舟子没有任何纠纷和争执,在没有与方舟子进行语 言交流、确认身份的情况下,直接实施袭击,显然歹徒事先经过了多次蹲守。   后果:幕后主使要负刑事责任   既然有人敢公开造假,就有人敢雇人行凶。方舟子长期坚持学术打假,可能 会得罪不少人。不排除被他揭露过的人或者单位中,有人想对方舟子实施报复。   这些人出于名望、精力和能力等方面的考虑,可能会花钱雇人行凶。   如果最终幕后主使被查出,虽然他没有直接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但同样要承 担刑事责任。   通过此案,梅教授想提醒一下,政府执法人员和业内竞争激烈的企业负责人、 技术人员,往往会成为被侵害的目标。   由于这种犯罪的发生非常突然,所以这些人应该平时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必 要时可聘请私人保镖。文/记者 李奎 (XYS20100831)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