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从方舟子打假的遭遇看学术造假为何屡禁不止   作者:陶世龙   2010/01/12 00:34 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发出《《柳叶刀》发社论 支招中国学术打假》一文,其中引述方舟子的话说:学术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 和现行的科研评估体制和管理机制有关。确是如此。   我认为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对造假者过于宽容,而对打假者苛求。从 方舟子及其他学术打假者的遭遇,都可以看出。   现在大家为全国论文买卖去年销售额近10亿而震惊。学术腐败不除,侈谈中 国崛起。无人敢公开对学术打假唱反调了。但倒退十年八年,可不是这样,那时 有些人还不承认学术界有腐败,不肯使用用学术腐败这个词。(邵道生:"学术腐 败"怎能不存在?!)   还制造舆论:腐败反不了,反不得。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探索 与争鸣》发出的,署名为野鹤的文章即其代表。该文说:   “何谓腐败?归根结底乃是一种文明病,一种文明社会才有的巧取豪夺的痼 疾,一种中外古今任何社会、任何时代皆概莫能外的社会癌症。迄今为止,除了 形形色色的乌托邦理想社会,一切文明社会中,找不出一个能够治愈这个顽疾的 先例。”   “腐败不仅是政治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必须严格区分政治腐败与 官僚主义的界限,切不可将官僚作风及其背后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文化传统,也当 成政治腐败。”   “一味地揭露和惩治,就像单凭开刀不但治不好癌症,反而可能刺激癌细胞 的扩散一样,往往会导致民心涣散和道德失衡--既然"中国官场已这么腐败",咱 们还清高个什么劲儿呢?从而适得其反地助长腐败的普及化和习俗化。”(野鹤: 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 ,《探索与争鸣》2003 年第3期)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王邦佐副主席还提高到从政治上,称:   “方舟子等及其主办的新语丝网站则是在境外利用网络工具,散布资产阶级 自由化言论,发泄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强烈不满的典型。野鹤的文章正是看到了 这种现象的实质而作出的回击”。   果如此,还反什么学术腐败!?幸他们尚未能完全掌控舆论,媒体中也不乏 正直之士支持方舟子打假。于是他们将方舟子的打假,贬为“私人打假”,并扬 言不合法,他们要依法打假。甚至诬蔑方舟子及支持他打假的媒体和个人是别有 用心。新语丝网站已成为“信誉死亡站”云云(科学时报特别报道:学术打假起 争议“反腐英雄”遭质疑)。有位在海外的学人就此现象留言评论,说的很中肯:   “国外一批留洋学者教授,国内一批邹(承鲁)这样的比较清高的院士,对 小方学术反腐的努力都是鼎力支持的。小方的行为,代表了国内外相当一部份知 识分子对国内学术腐败现状的不满和憎恶。我这次回国,跟国内同行聊起方舟子, 赞成他和反对他的人比例约为8:2,可见人心向背。   小方的所作所为,也激怒了一批国内学术界的既得利益者(很多就是被揭露 的搞学术腐败的人),这些人对方是恨得要死,怕得要命,唯一的办法,就是泛 政治化,竭力把方打成‘国外敌对分子’,“****势力’。”(我早说过,小方 在国内外知识界还是蛮有市场的,read.this 于 November 11, 2003 03:32:15: 贴于虹桥科教论坛回答: 本秀才料事如神,何作秀,邹成露二院士果然出来为方 市民“造势”)   我回国得到的感受相同,学界中多数人是憎恶搞腐败的,但挺身而出去反学 术腐败的少。为什么?因为自己掌握的材料不可能完备,其中也可能有不准确之 处;即使揭发准确,无可辩驳,他们(其中不少是网络推手)也会造谣诽谤反诬 揭发者动机不纯,实行人身攻击,直至恶人先告状,而居然时有得逞。有些老先 生不怕这个,但岁数大了,没那个精力,也忙得很,顾不上这些事。作为媒体也 因而不轻易介入。   从“周老虎”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始知,“刑法中并无“欺诈罪”这个罪名。 西北政法大学张国伟教授认为:“华南虎照片如果是真的,一切毋庸多谈;如果 是假的,周正龙也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涉嫌诈骗:那就是他明知陕西省林业厅悬赏 给华南虎照片,而故意造假。” ( 华南虎风波法律审视:“拍虎英雄”是否越 法律禁区,2007年10月23日 08:23:28  来源:法制日报)   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造假,但无法证明他是为诈骗而故意造假,也就无法 使造假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对于揭发者,你能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去查清呢,因 此,我们倒是看到,仅仅因揭发者的言辞用语不当而被法官判定败诉的案件已不 止一起,也就不足为怪了。在这样一种氛围中,难怪学术造假会屡禁不止。在相 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社会应对揭露腐败者的媒体和个人更多精神上的支持, 而对造假者应极力揭露,在道德上严厉谴责,使其无可遁形,不能再以弄虚作假 来招摇撞骗。同时希望有关法律赶快健全起来,如“新闻法”特别应抓紧制订, 以使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法律的保障。 (XYS20100114)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