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但愿游苏宁总编辑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之说不是矫情   作者:黄沛天(江西师范大学)   从《科学网》读到《科学新闻》2010年2月3日发布的一篇报导:“游苏宁: 建议将学术类期刊纳入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实施管理”。此报导还把这个建议吹捧 为“独到见解”。我觉得有点蹊跷。   游苏宁?不就是那位极力鼓吹“科技学术期刊收取论文版面费合理合法” (见《科技导报》2007年第8期第71-73页)文章的第一作者吗?实际上,在游总 编辑的这篇文章中,通篇找不到由我国立法部门制订的正式的法律依据,而高额 的论文版面费绑架了微不足道的稿酬这个不争的事实则是明显的违宪:高额版面 费实际上侵犯了作者依照宪法享受按劳取酬的权利。现在游总编辑怎么好意思说 “将学术类期刊纳入非营利性公益事业”?他放弃了“收取论文版面费合理合法” 的观点吗?《科学新闻》的这篇报导完全回避了这个问题。   国内学术期刊用出卖版面来敛钱的这种“不是正派的行为”(维特根斯坦 语),经过中国科协1988年039号文(被游苏宁总编辑称之为“深得学术期刊出 版人人心的决定”)“洗白”之后,已成为不少刊物的营利手段了。现在游苏宁 总编辑突然掉转头来说“将学术类期刊纳入非营利性公益事业”,还大谈什么 “双效”“双爱”期刊,有多少人会相信呢?也许游苏宁总编辑“辩证法”学得 好,想两头通吃。但,既要卖“身(刊物版面)”做“婊子”,又要立“牌坊 (建议将学术类期刊纳入非营利性公益事业)”,这是十分矛盾的,通常也为国 人所不屑。因此,游总编辑的表态还是慎重一点为好。当然,这里也希望新闻出 版总署的改革计划不要“逼良为娼”。   其实,刘振兴等15位院士早就提出了“关于自然科学学术期刊纳入公益性事 业管理的建议”(见《科技导报》2005年第8期第81页),只是至今尚未看到有 关的权力部门给出的正面回应。因此,《科学新闻》的这篇报导把游的建议吹捧 为“独到见解”也有点离谱。   不过,笔者倒是希望游总编辑能彻底抛弃“收取论文版面费合理合法”一说, 真正站到“将学术类期刊纳入非营利性公益事业”的立场上来。这可能吗?还请 游总编辑慎重地认真回答。但愿游苏宁总编辑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之说不是 矫情。 (XYS20100204)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