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唐骏陷入“骗贷门”:或以假房贷炒房? 2010-07-23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曹晟源 周洲 发自盛泽、吴江   23日,有媒体报道,现任新华都集团总裁唐骏涉入苏州公安经侦大队侦查的 一起“骗取贷款用于高利贷转贷案”,被初步认定其购买商铺的合同为虚假合同, 涉及贷款金额1.1285亿元。案件中同时还涉及到了中国民生银行,而其新闻部的 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明天将对外公布具体的信息。”同时该工 作人员还表示经过核查,这并不是一起诈骗,应该属于按揭贷款,其手续正常。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深入采访,试图寻 找隐藏在该商铺所在的“博京大厦”背后的投资疑云。   提起博京大厦,当地人都将其当成是商业中心的一个地标性建筑物。很容易, 就在盛泽镇的舜湖西路找到。很明显这栋大楼并没有开始正式营业,整栋大厦周 围只有一个60岁上下的老伯作为看护住在围墙里面。从大伯的口中,我们得知博 京大厦项目负责人目前也在附近。博京大厦背后有一座2层楼高简易搭建的小楼, 而“骗贷门”事件中主角之一的盛铁军正在这座不起眼小楼的2楼办公。   博京置业直喊冤枉   7月的江南,酷热难当。   在空调屋中盛铁军的心情显然也并不平静。   “这绝对是有人在瞎搞”在得知记者的来意之后,盛铁军激动地向记者表示 着对网络上流传言论的不满,“现在外面说的东西都是猜疑,我们也没有被吊销 过营业执照,其实这个要相关部门说了才能算。”边说盛铁军边从抽屉中拿出一 份复印的工商许可证试图证明其的合法经营性,但是记者发现,在年检一栏中只 是到2008到,2008年以后至今都是空白。那2009和2010的年检合格章呢?对此盛 铁军给出了这样的答案:“09年的是在另外一张上面,而且上个月我们有一个新 的股东进来,所以变更了法人代表。”随后,盛铁军又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0年 7月20日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不起诉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在他看来这份《决定书》有力证明了他的合法操作。   在《决定书》中,检察院指出,2009年3月,盛铁军与王斌斌商定由王斌斌 收购吴江市博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采用销售该公司的博京大厦,再向银行办理 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该公司的资金问题。   在2009年4月10日至7月15日期间,盛铁军以吴江市博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名义,先后与王斌斌安排的阮小明等8人,签订了15份博京大厦的购房合同,并 由王斌斌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及每月的还贷,并以8名购房者之名在中国民生银行 吴江支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获得银行贷款人民币1.4729亿元,至今还贷正常。这 样的行为,在检察院看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案件中同时还涉及到了中国民生银行,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中国 民生银行,银行新闻部的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明天将对外公布 具体的信息。”同时,其还表示经过核查,这并不是一起诈骗,应该属于按揭贷 款,其手续正常。   只租不买——唐骏的又一谎言?   对于“骗贷门”的另一名主角唐骏,盛铁军显然不希望提及。“这是唐骏先 生的隐私,我们是不方便透露的。”当记者希望了解唐骏在这次购楼事件中的情 况时,盛铁军这样解释道。   不过唐骏参与了博京大厦的购买,这却是不争的事实,盛铁军承认:“唐骏 先生的购房款项目前都已经到了。”当记者提出希望能够看下相关的付款收据时, 盛再次强调:“这些都是属于个人隐私,不方便透露。”   实际上2008年,唐骏在接受某媒体公开采访时曾经明确表示,国内的房地产 投资他从不涉及,甚至没有在国内任何一个城市买过一套房。并且他还表示自己 住的是一间月租金高达10万元的五星级酒店的长包房。   只租不买的唐骏,难道又一次忽悠了大家?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作为一个知 名的投资人,如果唐骏投资房地产业无可厚非,但是为什么偏偏选择一个名不见 经传的江南县城进行投资,难道这之中真的有巨大的升值空间?   记者也试图与唐骏本人和其助手联系,并欲求证此事。但是截止记者发稿时 为之,都未能得到相关的答复。   但是,记者在与盛铁军的交谈中得知,唐骏早已就“骗贷门”一事和盛有过 沟通,而唐骏对此的看法是“很好笑”。   博京大厦所属地块仍处查封状态   博京大厦本身是否能够销售其实也存在着诸多争议。   昨日,记者在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查询所知,因博京大厦所在地块 陷入经济纠纷,截至昨日,该地块仍未解封,但博京大厦是否被查封目前并不清 楚。   “我知道这幅地块,它有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了。凡是被法院查封的地块, 在我这里都有备案。截至今天(7月23日),该地块尚未解封。”该局地籍管理 科副科长沈建强对记者表示,“博京大厦所处地块查封和该福地块上的物业查封 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地块查封不影响地块上物业买卖。”沈建强所称的“地块 和地块上所有的物业查封是分离的”,有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 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六款条款称,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同一权利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查封;使用权 和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   根据沈建强所称事实可知,博京大厦及博京大厦所属地块权利人并非同一人, 因此虽然博京大厦所属地块被查封,但博京大厦没有相应查封。(《每日经济新 闻》记者郑佩珊对文章也有贡献) (XYS20100724)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