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懦弱和无能的苏州大学学术和学位委员会   作者:朗朗乾坤   西安交通大学陈永江等6位老教授实名举报本校长江学者李连生教授学术造 假申报科技奖,西安交大不支持6位老教授的学术打假,对6位老教授进行恫吓, 李连生本人也对陈永江等6位老教授进行起诉,6位老教授顶住压力,坚持举报, 在经历了2年多时间后,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的介入后,戏剧性地收场, 西安交大撤消了李连生的博导资格,解聘了他的教授职务,6位老教授在举报的 过程中,虽然倍尝艰辛,但最终还是获得较为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反观苏州大学 杨吉成教授实名举报副校长张学光学术腐败行为的事件,迄今为止,尚未有任何 结果。杨教授的举报已坚持6年多了,但苏州大学对杨教授的举报不予理睬。在 这期间,苏州大学又出现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对当事教师,学校无法处理。只能 逼他们离开苏州大学。最近从苏州大学的一位学术学位委员那里了解到,杨教授 在今年1月15日第三次向苏州大学学术和学位委员会发出了公开信,要求对张学 光的学术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学术处理(见下面附件一),杨教授认为,按 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苏州大学完全有权力对张 学光进行学术处理,而且也有西南交大对其副校长进行学术处理的很好例子可以 参照。我对杨教授6年多来不畏权势,对本校在位副校长张学光的学术腐败行为 坚持进行学术打假表示敬佩。杨教授6年多来肯定经历许多艰辛,但仍然锲而不 舍的坚持学术打假,维护学术的尊严和纯洁,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但从第三次 公开信发出到目前为止,苏州大学对杨教授的要求继续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丝 毫没有要对张学光学术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并学术处理的意思,但在这段时间内, 却连续发文,对有抄袭行为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进行处理,撤消他们的学位(见 附件二,三),看来苏州大学只会挑学生这样的软柿子来捏,不敢对有官位校领 导的学术腐败行为动真格,充分暴露了苏州大学的可耻及苏州大学学术和学位委 员会的懦弱和无能。我倒建议这两位学生向上级部门反应,为什么只对我们学生 进行处理而不对张学光副校长的学术腐败行为进行学术处理。   苏州大学的前身是著名的东吴大学。5月18日是苏州大学的校庆,苏州大学 现在正在大张旗鼓庆祝建校110年周年,将邀请许多海内外的校友来苏州大学参 加校庆,肯定又会向这些校友宣传,苏州大学在不断努力向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 名大学的目标前进。很多海内外的校友都知道张学光的学术腐败行为,如果谈论 起来,苏州大学又如何进行解释。苏州大学不敢直面学术腐败,有何脸面向海内 外的校友吹嘘要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学。事实上,不敢直面学术腐败和学术 不端的大学是建成不了国际知名的大学。   附件一:   三致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的公开信   各位委员:   2003年6月我以实名向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举报了当时主管科研的张学光副 校长在科研上弄虚作假,搞学术腐败的严重错误(详见附件1),并要求调查核 实,明确作出结论和进行处理。在党委书记闵春发等人的袒护和包庇下,此事被 一拖再拖,杳无音讯,老师们出于义愤,于同年12月在方舟子举办的《新语丝》 学术打假网站上进行了曝光(详见附件2),一时引起了全校的轰动,甚至媒体 要求采访,学校感到了压力,马上召开了一次“党政领导联合办公会议”,要我 列席参加会议介绍详情,劝阻我不要与媒体接触,出于维护学校声誉,我还是勉 强接受了。在这次会上虽然批评了张学光科研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也承诺要进 行处理,但后来并未对张学光的学术腐败行为在学术上给予任何处理,只是调整 了他副校长所分管的部门,这种毫发未损的处理,根本达不到警示效应的目的。 因此于2004年5月我向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发出了一封公开信和建议书 (详见附件3),要求学校尽快建立“规范学术行为,杜绝学术腐败”的规章制 度,但学校未加采纳而被搁置一边。到同年12月,鉴于其它高校对有学术不端和 学术腐败行为的教授们作出了学术处理,于是我又向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 会再次发出了公开信(详见附件4)要求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对张学光的学 术腐败行为进行处理。根据教育部在2002年2月颁布的《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的若干意见》文件,大学的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是有权对学校任何人(包括 校级领导)的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并从学术上进行处理的,如对虚 假的学术论文、成果鉴定书、获奖项目,甚至对所获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但 至今苏州大学对张学光的学术腐败行为未进行任何学术处理。   尽管本人对张学光的学术腐败行为向学校和上级多个主管部门均进行了实名 举报,但至今均未对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和要求作出明确结论和处理意见,仍是拖 而不决,本人对此一直持保留态度。我认为这种拖而不决和不作为的做法,既是 一种对实名举报行动不重视、不支持和不负责任的态度,又是一种袒护包庇学术 腐败、损害学术尊严的错误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苏州大学的声誉,严重违背了苏 州大学的“校训”宗旨,这与把苏州大学创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目标也极 不相符,甚至对以后发生的学术腐败行为的处理,学校也会很被动。事后不久, 学校发生了二起学术不端和腐败行为,当时学校就感到很难办,最后只好采取谁 犯错谁走人,学校不做任何处理的被动做法,这实际上是一种“回避处理”的无 奈之举。为什么会这么被动呢?其根源是1. 对张学光副校长的学术腐败行为未 果断在学术上进行明确处理而带来的一系列后遗症。当权者的学术腐败行为不处 理,而只处理普通教师,难以令人信服和服众;2. 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 未能根据教育部在2002年2月颁布的《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 大胆地行使学术处理的权力,甚至放弃了应有的正当权力;3. 学校至今尚未建 立切实可行的“规范学术行为,杜绝学术腐败”的规章制度。对此,我们应从中 总结经验和教训。   对大学副校长的学术腐败行为如何在学术上进行处理,西南交大对副校长黄 庆的论文抄袭学术腐败行为的处理办法,就为我们建立了可参考的典型案例。西 南交大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的做法是按照学术问题的处理程序,首先进行事 实认定,然后作出并宣布了“取消黄庆博士学位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学术处分 决定(详见附件5,附件6)。抄袭事件发生两年后,西南交大并未因黄庆是副校 长,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就不敢对黄庆副校长从学术上进行处理,而是坚 决按照教育部的《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正确行使自己的学 术处理的权力。   从我实名举报至今已有6年多了,对张学光的学术腐败行为可以说未作任何 处理,在多方的袒护下,如今张学光仍然是苏州大学的副校长,仍然是中国免疫 学会的副理事长、江苏省免疫学会理事长,仍然是教授、博导,甚至还担任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的一审、二审专家,他仍然是那样专横跋扈,盛气凌人, 无认错和悔改的诚意。因此我再次重申,要求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坚持 科学发展观、坚持真理,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校声誉,反对学术不端和腐败行为, 参照西南交大的经验,理直气壮地对张学光的学术腐败行为进行认定,并能给举 报者及广大师生员工有一个明确的学术处理结论。若以行政上未处理,学术上无 法处理来搪塞,是一种推卸责任,损害学术尊严的不作为行为,也会极大损害学 校的声誉。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杨吉成   2010. 1. 15   附件:   1. 给苏州大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举报信。   2. 《新语丝》学术打假网站的曝光 http://xys4.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3/zhangxueguang.txt 或 http://xys.s3.amazonaws.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3/zhangxueguang.txt   3. 致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的公开信和建议书 http://xys4.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4/zhangxueguang2.txt 或 http://xys.s3.amazonaws.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4/zhangxueguang2.txt   4. 再致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的公开信及致中国免疫学会理事 会的信 http://xys4.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6/zhangxueguang.txt 或 http://xys.s3.amazonaws.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6/zhangxueguang.txt   5. 西南交大今日将通报副校长涉嫌抄袭事件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15/033918222253.shtml   6. 西南交大副校长抄袭论文被取消博士学位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16/041418230537.shtml   附件二:   关于撤消苏菡丽哲学博士学位的决定   苏大学位〔2010〕7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 范建设的意见》(学位 [2010] 9号)和《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 则》(苏大学位 [2009] 12号)的有关规定,经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 委员会查实,2009届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苏菡丽的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 袭行为,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并经无记名投票通过, 决定撤消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苏菡丽哲学博士学位。    苏 州 大 学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三:   关于撤消李海琴教育硕士学位的决定   苏大学位〔2010〕8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 范建设的意见》(学位 [2010] 9号)和《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 则》(苏大学位 [2009] 12号)的有关规定,经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查 实,2008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李海琴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 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并经无记名投票通过,决定撤 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李海琴教育硕士学位。    苏 州 大 学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XYS20100509)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