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中国青年报关于周宪造假的报道有失公允   作者:小百合   看到《中国青年报》的文章“一门国家精品课申报造假的背后”,有些疑问, 如刺哽喉,不吐不快。   先看几个大的方面:   1、到底是造假事件本身重要,还是举报动机重要?   2、同样是申报国家级成果造假,西安交大李连生免职解聘,南京大学当事 人中(周宪、赵宪章、汪正龙)至少应有人被处理吧?为何至今都毫发无损?   3、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在一方(胡长清、方蔚林)集体噤声的情况下,没有 站在公正立场上追问造假的事实、性质、处理结果,却将焦点集中在“恩怨”, 有失公允。   4、南京大学的学术委员会“最终认定申报材料不实,由文学院承担领导责 任”,太过荒谬,如此结论,今后课题组尽管大胆造假,最后由行政机构担责即 可,反正又不可能将机构免职解聘。   由于有了正式的采访结果,对于我们透过表象,揭示本质还是有帮助的。   1、先看看周宪到底有那些问题:   1)、周宪作为教育部中文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不可能不知道国家级精品课 程负责人“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的规定,其显然清楚申报材料必须造 假才有资格上报,但作为执法者(教指委负责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知法犯法, 应罪加一等。   2)、周宪在接受采访时就直言:“主要我跟胡有清有矛盾”,但是,却“当 时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要跟胡有清教授说好...”,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难道 周宪不知这样的要求对素有矛盾的胡有清来说不亚于“明抢”,而胡的表态“不 参与”难道就等同于允许周宪把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其实胡已外调,除了造假, 根本无法参与,周宪在这件事上的江湖习气表露无疑。   3)、周宪说“从我个人来说,我已不需要靠国家精品课程来获得提升了. ..” 有点虚伪,其以前从未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且其历史最高 奖项就是省部级二等奖,在面临副校长晋升PK的关键时刻,国家级精品课程对其 的加分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4)、周宪教授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申报看来是事实,但 回应“这一项目第一首席专家是另一所大学的教授,钱也打到了该大学账上”却 刻意回避了周宪的申报材料是否造假及是否作为专家之一参与了最后项目(经常 有几家申报,立项合并的情况)的事实,似乎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2、再看看南京大学到底有那些问题:   1)、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最终认定申报材料不实,文学院负领导责任和材 料审查不严谨之责”,申报人的责任不需要追究吗?与西安交大相比,南京大学 的盖子捂得更严,自我保护意识更强,不愧为百年名校的风范。   2)、作为当事单位,南京大学能够协调安排正方多位代表接受采访,反方代 表均不接受采访,这样的协调能力让人佩服。   3)、南京大学校领导认为周宪教授造假“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背以客观事 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主观故意”本来就是天知道的东西,这种评判说法无疑 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性点灯”,因为按这位校领导的推理,千万富豪偷税 漏税均可判定“不存在主观故意”,免于处罚。   4)、南京大学既然喊出“去查那些申报材料,我敢打赌99%以上都有各种不 实的情况在里面...”,至少自己是符合这99%的。那么,《南京大学科学研究 行为规范与学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五条、禁止在各类项目申请、成 果发表与申报中故意作出虚假或错误的陈述..."应取消,否则就是自欺欺人。 (XYS20100517)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