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依据食品安全法解读转基因产品安全性不属于食品安全问题   作者:不是钟馗也打鬼   在日前召开的农作物生物育种产业发展高层专家座谈会上,营养与食品安全 方面的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院士强调: “我从来不认为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是食品安全问题,因为食品安全是指有毒有 害物质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而转基因产品并不是有毒有害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该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一百零四条约一万六千字, 只有一处提到转基因,即第一百零一条,“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 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此的解读是:转基因食品和传统的乳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一样, 归食品安全法管理,说明目前凡是批准商品化生产的转基因食品与这些传统食品 具有实质等同性。   在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中,第十一条的内容是“国家建立食 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 测。”什么是有害因素?在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第二十条食品安全标准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 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对此的解读 是与陈君石院士的讲话完全一致,即食品安全是指有毒有害物质对公众健康的影 响,而目前凡是批准商品化生产的转基因产品并不是有毒有害物质。   转基因食品的评价要科学客观,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有法可依。 (XYS20100303)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