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联合署名 讨伐百度文库侵权   中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记者刘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 (15日),贾平凹、李银河、韩寒、郭敬明等近50位作家联合署名,发布《三一 五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公开讨伐百度文库的侵权行为。这篇长达 2700多字的檄文是继盛大文学、文著协、磨铁图书等声讨百度文库后,文学界又 一次对百度文库提出异议。   这封《3·15讨百度书》,副标题为“这是我们的权利”的声明,昨天被广 泛转载,作家慕容雪村,也就是这份声明的执笔人,在自己的微博上贴出了全文, 文章结尾处,贾平凹、刘心武、韩寒、郭敬明等近50位知名作家联合署名引起社 会广泛关注。发起人之一、诗人沈浩波说,这次行动策划已久,就是希望借“3 ·15”之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沈浩波:此前,很多作家之间都有很多的交流,一直觉得应该有一个机会发 出一个声音,慕容雪村这个文章去年年底就写好了,一直没有好的时机启动,我 们觉得3·15是国际维权日,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时间。   不论是茅盾文学奖获得者,还是省作协主席,亦或是畅销书作家、青春文学 偶像,大家不约而同声讨百度文库,甚至在这份声明中,作家们把自己比作“街 头的小贩”、“废墟上的钉子户”,沈浩波说,之所以用这样的字眼,是因为面 对百度,作家是无力的,如果百度文库继续“免费分享”下去,作家的利益没有 丝毫保障,将来谁来写作?   沈浩波:今天早上出版了一本书,下午百度文库就把全部内容拿走,百度用 来谋取自己的利益,不给作家任何分享,这种“明抢”的方式谁都不能接受,它 会导致图书销量大幅度下降,会导致互联网出版出现困难,会让作家没有出路。   方舟子也是这封公开信的署名者之一。他说,自己从来没有上传过文章,百 度文库里却能找到他的几乎所有作品。   方舟子:虽然信里有些提法不一定很严谨,但是总体上我是同意的,甚至我 10年前出版的书,都被整本扫描放上去,我觉得这不是某一个网友自发的行为, 应该是有组织的侵权行为。   透过这封公开信不难读出,这50位作家对百度文库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 刊登其作品,表示不满。他们甚至认为,他们的作品已经成为百度牟利的工具。 沈浩波说,截至目前,百度没有对这封公开信做出任何回应。他们会给予一定时 间的应答期,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沈浩波:第一还是希望百度能够意识到这件事已经超过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第二,百度非常强势,任何人在它面前,力量都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希望用这样 的方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引导大家进入一个真正合理的 商业模式。   针对百度文库的争议由来已久。去年11月份,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连续在微 博上发言,呼吁多方力量联合起来,发起对百度的联合诉讼,反对网络盗版侵权。 侯小强甚至悲观地控诉,“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   针对盗版问题,在持续与百度交涉未果后,盛大文学已经选择与百度对簿公 堂。百度文库究竟是怎样的运营模式?法律专家又是如何解读这一纷争?继续来 看记者的报道。   按照“百度百科”的介绍,“百度文库”是“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的开放平 台”。“用户可以在线阅读和下载多个领域的资料;平台累积的文档,均来自热 心用户上传。”知名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进一步解释,百度文库的工作人员所从 事的审查工作仅限于上传作品有没有违法等层面。   洪波:文库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上传,作家的作品很多用户都能上传。 技术人员很难判断是否侵权。   这份作家公开发表的声明,把百度文库上刊载的文学作品与百度提供的MP3 下载类比,洪波解释,二者存在不同之处。   洪波:MP3下载百度称只管索引,文件都是存储在互联网上,不是在其服务 器上。百度文库是百度自己提供的一个产品,用户上传资料是上传到百度的服务 器。   《三一五讨百度书》的发起人之一沈浩波说,他们对百度文库的运营模式非 常了解。   沈浩波:百度建立这个平台,然后用各种方式鼓励网友上传,上传会给予积 分等各种奖励,用户如果想在百度文库下载文件,首先自己也要上传文件,所以 是非常有组织的行为。百度以此来获利,它可以获得广告、流量,流量会导致其 股票上扬,甚至用来开发电子书。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国富,长期专注于IT和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问 题。于国富首先强调,所有文字作品的作者都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   于国富:百度文库从其本身来看,有可能被他人利用传播自己不享有著作权 的作品,侵犯他人权利。百度对此是否应承担故意侵权甚至被讨伐的责任,这是 要讨论的重点。   于国富举例说,录音机刚出现时,美国唱片公司曾对录音机生产厂家提起诉 讼,最后法院裁定,录音机具有合理的不侵权用途,不应当对其实行禁令。   于国富:百度文库是有合理的用途,但其主要的概念还是“众人拾柴火焰 高”,大家每人贡献自己原创的东西,这种情况也很多。   作家的作品未经许可,出现在百度文库,究竟谁该承担责任?   于国富:作家的权利确实受到了侵犯,怎么办?具体地、故意上传作家作品 的个人对于自己行为的性质是清楚的,应当由他来承担责任。至于百度,它作为 平台,它承担的责任应当为是否尽了必要的审查义务。   于国富解释,百度文库刊载作家的作品,是否从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也是 判定百度是否侵权的条件之一,对此,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明 确规定。   于国富:国家法律对于互联网服务平台,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时,其中一个 前提条件是从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   记者一直试图与百度取得联系,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他们对此事的正面回 应。事情的进展走向,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XYS20110317)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