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评《法治周末》的造谣杰作   作者:琼宇   鲁迅先生当年曾经写文章批评过这样一类凡事主张“透底”的人:有人主张 保障自由,他就主张也要保障屠杀群众的自由;有人主张博爱,他又提出要从香 草美人一路爱到麻风病菌——于是,依他们的主张,彻底是彻底了,只可惜连 “自由”和“博爱”本身也从窟窿眼里漏下去了。如果不审查动机,那么最近那 些指控方舟子抄袭的人就是这样的一些凡事主张“透底”的“透底党”人(因为 方博士要求大家打假不问动机,只尊重事实,那为了公平起见,我们暂且不去追 究这些人打方博士“假”的动机)。   一   众所周知,在一般人眼中,一篇通俗文章的份量跟一篇正式论文相比是不可 同日而语的。一个明摆着的事实是:一个业余从事科普的人哪怕科普著作等身也 无助于他获得一个更高的教职(除非他是治科学史的),甚至还可能被同行视为 不务正业。所以学术界对于科普写作和论文写作的要求也很不同。比方说,论文 写作对引用别人的观点和数据要严格注明出处,——这既是对被引用者的尊重 (学者荣誉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端赖于成果被人引用的次数),也为了不致让人 误以为这是论文作者本人的原创。而对于科普文章,则不存在这样的规定,一般 来说出处能略则略,因为普通读者关乎的是内容而非出处,无关紧要的注解太多, 一来浪费版面,二来影响阅读。而且我相信,除非读者是傻子,倘若我在科普文 章中写道“一天吸一包半烟,全年下来相当于照了300次X光”,即便不特别声明, 也不会有人认为这是我自己做实验得出来的结论。所以刘逸明先生在危言耸听的 《涉嫌抄袭铁证如山,方舟子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一文最后要求方博士对他文 章中“一天吸一包半烟,全年下来相当于照了300次X光”“吸一支烟,则预期寿 命减少10.7分钟”之类的说法注明出处,我看实在无知蛮横得很。做喽罗瞎鼓噪, 走得太远那也是要陷主子于尴尬汗颜的境地的。因为这点常识,我想作为此次事 件的始作俑者之一、喝过一点洋墨水的亦明先生还不至于如此糊涂。   不仅出处不必一一注明,在中国写科普文章,哪怕好心提一提成果的发现者, 有时候也会被编辑不客气删去,代之以“某国一位科学家”这样的笼统说法,如 果这位发现者对于公众不太有名的话。本人曾供职于一家科普杂志,对这种做法 开始很不习惯,现在当然也觉得情有可原了。要知道国内不少读者对于外国人名 字总还是存有小小的“心理疙瘩”的(比如我遇到过一些人,他们怕读外国文学 译著的一个原因是外国人的名字不好记),所以国内的一些科普杂志为读者计, 涉及名不见经传的外国人名字时一般仅以“某国有位学者(科学家、研究人 员……)”这类的说法代之,也未始不妥。而这样一来,我们的科普作者自然也 不能不“入乡随俗”。   所以作为一位编辑,我很能理解方博士为什么在《科学时代的伪科学》中引 用了Robert Root-Bernstein教授的观点而未提及他的名字;我也能理解他投给 《南方周末》的《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一文中仅指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心 理学家”,而没有具体给出研究人员的名字。   对于《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大家都知道“昏教授”肖传国曾经向《科学》 杂志投诉过,得到的答复函是:   “我们认为,按照美国新闻业的标准来衡量,方舟子的文章是不可接受的。 他没有给出那些研究人员的姓名,没有给出发表这项研究结果的杂志的名称,也 没有引用其他科学家的评论。在美国发表文章,所有这些都是必需的。   “指控方舟子抄袭却难以成立,因为他确实提到这项工作来自普林斯顿大学 的研究人员。并且,除非我所看到的译文不确,他既没有使用第一人称来暗示这 项工作是他自己做的,也没有直接拷贝《科学》论文的文字。”   我敢说,倘若方博士真要按“美国新闻业的标准”行事,当初把研究人员的 姓名、发表这项研究成果的杂志名称,甚至把其他科学家的评论也规规矩矩写上, 那也过不了《南方周末》编辑这一关。这些文字到头来会被删得干干净净,甚至 自己还落得一个拼凑字数赚稿费的嫌疑。   另外,我实在不明白,既然复函中已经明确说明了“指控方舟子抄袭却难以 成立”,《法治周末》怎么还敢公然睁着眼睛说瞎话,说这是一起至今悬而未决 的公案呢?一旦于己不利,就来个“至今悬而未决”,呵呵,真是“公正客观” 得很!   二   至于罗列在《法治周末》洋洋大文《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后面的所谓一 条条“铁证”,方博士本人和别的人早已经多次辩白过,那不能算抄袭,至多只 能算对同一件事情的复述。要说方博士有错,也仅是复述时不够严谨,太信任别 人,没仔细核对别人说法的正误而已。说实话,话已经说得这么清楚,我实在不 知道到底如何才能让那些“透底党”人明白抄袭和复述之间的区别。   尤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中《科普文章能否脱离学术 规范》一文附录的所谓第5条“罪证”:   方舟子5:有时候,人们会发现,一种药物的代谢产物甚至比药物本身还更 有效。   颖河5:有时研究人员会发现,药物的某种代谢分解产物可能比正在进行试 验的药物更为有效,或者药物必须经过机体代谢生成新的物质才能发挥疗效。   我不明白,这么普通的一句话,方博士说出来怎么就成抄袭了呢?通过这个 例子我倒要悲哀地感到,以这些“透底党”人的严格“透底”的标准,以后不论 写什么文章都要万分艰难起来。因为你写下的每一句话,前人都可能已经说过了, 所以你都逃不了“抄袭”的嫌疑。要是为了逃避这个嫌疑,又图省事,把所有文 字统统用引号括起来,以示这不过是引用前人的话呢?那我的妈,你还得注明出 处!喝过洋墨水的亦明大元帅或许会饶过你,但依然逃不过刘逸明小将那一关。 唉,“天何言哉!天何言哉!”(注:出自《论语》,作者不详)唯一的办法就 是干脆不动笔,什么科普、普科的,统统不做,于是一生的名节算是保全了!   所以,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方舟子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不是因为“涉嫌 抄袭铁证如山”,而是他刚好遇到了一伙难纠缠的人!   三   这次《法治周末》洋洋洒洒的大文《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中有一篇叫 《打假的程序正义》,通过于建嵘与方舟子的以往过节质疑方博士打假的程序正 义性。这倒让我记起之前早就有人说过,方舟子自恃从事的是崇高的事业,打起 假来不择手段云云;总之,在一些人看来,方博士是一个只要认为自己目标正确 就可以不择手段的“马基雅维里之徒”。不过,除了觉得他有时有失尖刻,不讲 通融外,我倒从未发现他采取过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   可是这一次《法治周末》的郭国松、李秀卿们号称要打方舟子的假,在刚说 完要“本着公正客观的立场”之后,怎么就公然造谣诽谤起人来了呢?呵呵,真 是心黑人胆大,人家Robert Root-Bernstein教授不过是说:   “我没有资格来决定方博士是否抄袭了我的作品,因为我不能阅读中文。该 抄袭问题必须留给那些能够流畅地阅读中英两种文字的人去决定。(I am in no position to determine whether Dr. Fang plagiarized my work or not, since I cannot read Chinese. The issue of plagiarism must be left to people who can read both languages fluently.)”   怎么到了你们诸位名公笔下就成了掷地有声、言之凿凿的“是的,我认为那 是抄袭(Yes,I consider it plagiarism.)”了呢?甚至“原作者罗伯特教授 在确认方舟子抄袭他的文章的情况下,对校方的处理意见表示不满,并向校方举 报方舟子抄袭他的文章。”甚至“他在给指控《科学是什么》涉嫌抄袭的另一举 报人‘圆排骨’的信中说:‘你还需要知道,因为方舟子的打假活动被大肆宣扬, 美国这里很多人都假定你对方的攻击是出于报复心理。所以,你在这里是多线出 击。’”嘿嘿,听“罗伯特教授”的口气,倒像是时常替自己出点子的自家翁婿, 真佩服你们深文周纳的功夫!以如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如椽大笔,不要说方 博士,就是如来佛也难逃你们的罗网!你们口口声声的“程序正义”在哪里?刚 从窑子洞出来就喊捉奸,诬赖清白人,这跟当初肖传国刚藏起锤子就恶人先告状 真是如出一辙。莫非你们拜的是同一门师傅?这一切岂不正应了刘逸明先生的一 句话“贼喊捉贼,总是比较让人感到滑稽”?在为人光明正大这一点上,还是向 方博士学学吧,虽然你们似乎对他的人品也很不屑。   而老实巴交的刘逸明先生也真有趣,在承认《法治周末》造谣之后,用“不 错”两个字就轻巧地转了一个身,又继续大谈所谓的方舟子“抄袭铁案”,最后 还大发善心,呼吁方舟子尽快承认自己的错误,“对那些曾经热情支持他从事打 假的人有个交代”。这岂不滑稽之上又添了滑稽?   说实话,我也无保留地支持《法治周末》打方舟子的假,只要是真的假,人 人可以打,名人身上的假尤其该打。但我不承望《法治周末》的郭国松、李秀卿 们会以造谣诽谤的方式来打假。那么现在,我也只好求《法治周末》“对那些曾 经热情支持它从事打假的人有个交代”了!这个“交代”会不会来呢?   这场滑稽戏还没有完。最后还有“一个‘只向真理低头的硬汉‘”,“知名 杂文家”鄢烈山先生来为“造谣党”站脚助威。说实话,我一点不怀疑鄢先生的 铮铮铁骨,尤其在他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谬误的情况下,我百分之百相信他是一定 “会只向真理低头的”;但我也从不怀疑,倘若鄢先生辨不清是非,认谬误为真 理,他也必定只会向谬误低头。幸乎不幸,这一次可让我言中了。你看他在方博 士辟谣之后,依然对《法治周末》造谣一事不置一词,却大言不惭地说“发表的 《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一文,在我看来是客观报道”。我不禁要问鄢先生, 是因为《法治周末》一个劲地吹捧你,你就对它的造谣诬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装糊涂了呢?还是不幸掉进了你自己严加斥责的思维怪圈,认为《法治周末》的 “大方向正确”,所以造点谣也无所谓?   四   既然有人公然造谣诬蔑,我们也就没必要继续对他们保持“君子之道”,只 重事实不问动机了。其实明眼人都看得清楚,这回“透底党”和“造谣党”趁肖 锤子出狱之际,联手掀起恶浪,扑向方博士,目的不外乎:一为肖锤子接风,而 为肖锤子翻案造势。什么“公正客观”、“不带偏见的人都承认”等等冠冕堂皇 之辞,都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让不明真相的人把他们精心编造的谣言也当作客 观公正的报道来读,从而败坏方博士的名誉罢了。   一般来说,骗子有三步曲。不知读者诸君走在路边上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骗 子:围了一群人,中间一个人做庄,边上有人不停下注,庄家总是输,口里还一 个劲抱怨“运气这么坏,简直活不下去”云云。其实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下注 的人和庄家是一伙的,他们所谓输赢不过是钱从自家左口袋移到右口袋,但却大 可以引诱一批糊涂蛋来上当。他要是看你不肯上当,想提醒边上人,就会上来说: “喂,朋友,没什么好看的,走你的!”你要是不听,那他们就一拳打过来了。 肖传国先用恐吓信,再用锤子已经完成了骗子的这两步曲。   现在该轮到肖传国的“透底党”和“造谣党”来替他完成第三步曲了。“透 底党”如此不辞辛劳地围着方博士寻隙下蛆,“造谣党”如此不顾体面地造谣诽 谤,目的只是为了一个,即要抹去一切是非原则,混淆黑白。“哈哈!你瞧,你 瞧,你们的英雄就是这等货色!”你说:“阿Q,你一年到头不洗澡,身上都发 臭了。”阿Q的同党就上来说:“你先搔一搔自己的头,等搔不下一块屑的时候 再来说这话。”“说到底,谁比谁更有权打假呢?不过是彼此彼此罢了!”…… 等等。   要是他们的图谋得逞,把方博士打倒搞臭了,肖锤子们当然就可以继续肆无 顾忌地拿中国患者当小白鼠做实验;亦明先生兜售他的“大力丸”时亦可大摇大 摆,各路神仙又可以各归其位,“情绪稳定”地贩卖各色丹药仙法了。而在中国 学术界,大家该抄的抄,该骗的骗,再也不用担心有人会来捉你了……总而言之, 没有方舟子,中国人的“幸福指数”恐怕要提高好几个百分点。   “一向只向真理低头的”“知名杂文家”鄢烈山先生倘若还认得清何为真理, 何为谬种,那倒不妨写一篇论《产生中国“透底党”和“造谣党”的社会土壤》 的文章。 (XYS20110419)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