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水木社区读书心得版部分网友就朱学勤博士涉嫌抄袭问题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公开信   水木社区(Newsmth.net)“读书心得(Reader)”版是揭露复旦大学博士 朱学勤先生涉嫌抄袭事件的发源地,在这里长期活动的大部分是从事与学术有关 职业或对学术问题感兴趣的网友,我们目睹和参与了朱学勤博士涉嫌抄袭案从提 出、争论、媒体跟踪和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着手调查的全部过程。根据网友 “Isaiah”、“留美博士”和“邢玉思”等人的文章以及大量的分析、辩论,我 们中的大部分人认为,即便是以最宽松的标准来看,朱学勤的博士学位论文《道 德理想国的覆灭》都存在严重的抄袭乃至剽窃的嫌疑。   正如网友Isaiah所言,我们对在那个学术条件匮乏的时代艰辛求学的朱学勤 博士怀有充分的理解和同情,我们更是欣慰的看到,朱学勤博士和复旦大学学术 规范委员会虽然一直纠结于“匿名举报”这一形式因素,但是仍然能够以积极的 态度主动启动了调查,这一正视问题的姿态,也赢得了从媒体到大部分网友的赞 赏,我们也曾因此期待着,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能够在以事实为依据,以学 术规范为准绳,在对学术尊严和复旦大学的声誉负责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历史因 素,对朱学勤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肃、公正的调查。   然而,我们失望的发现,在朱学勤博士自我举报整整半年之后,复旦大学学 术规范委员会选择在寒假将至的1月12日晚间公布了一份充满矛盾、问题重重的 调查结论,认定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 部分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Isaiah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 紧随而至的是当事人朱学勤与部分媒体的共舞和狂欢,置起码的学术尊严于不顾, 居高临下、颠倒黑白、颐指气使,对指出其论文存在问题的网友横加指责,甚至 进行威胁,令关心中国学术健康发展的我们无比震惊,也因此导致互联网上的轩 然大波。我们担心,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片面而充满矛盾的调查结论以及 朱学勤先生在该调查结论公布之后表现出来的态度将对复旦大学的学术声誉造成 严重的损害,更担心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对此事件的处理结论将严重影响 中国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有鉴于此,为此,我们共同发起这一公开信,对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 《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学术规范字[2010]9号)① (以下简称“《公告》”)和葛剑雄教授代表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调查过 程的陈述②提出意见,为中国学术规范史立此存照。   一、“举报人”和调查范围   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于2005年1月通过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 办法(试行)》③(以下简称“《规范》”),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正是根据此《规范》设立并开展相关工作。《规范》全文没有 任何排斥匿名举报的规定。而且,就在2007年委员会还曾发布过2007年第1号通 告,公布三起学术造假丑闻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其中两起为通过互联网的匿 名举报。这一事件被广泛报道,曾经为复旦大学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因此,葛剑雄教授多次对媒体称“匿名举报是不妥当的行为”,既违背了 《规范》精神,也不符合委员会接受匿名举报并进行调查、给出处理建议的先例。   我们理解,复旦大学设立学术规范委员会的目的在于尽职尽责的维护学术规 范,从而“纯洁学术”,“维护学校声誉”。然而,委员会没有显然没有尽职尽 责,却以所谓的“匿名举报”为由,对已经广为传播,通过互联网即可以简便获 取的数十篇举证朱学勤博士抄袭的文章视而不见,不恰当的限定了调查范围(葛 剑雄:“这次我们调查的范围,主要是已经举报的部分。我们没有对朱学勤的博 士学位论文进行从头到尾的调查。没有举报的部分,我们是不做的。我们没有这 个权力,没有这个资格对他做全面的学术评价。所以我们调查的部分,主要是举 报人所涉及到的”)。委员会这一令人生疑的态度,致使对朱文抄袭的调查缺少 了公信力,也让我们在对比一篇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指证文章后,对委员会 调查结论是否客观、公正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二、避重就轻、自相矛盾的陈述   即便把审查范围限定在所谓“举报”的范围内,委员会所作的《公告》也是 建立在避重就轻和自相矛盾的基础上。   众所周知,所谓“举报”所涉及到的材料包括Isaiah的文章,其中明确提到:   “实际上朱学勤受惠于Blum的,又岂止是几段引文和个别观点而已。毫不夸 张地说,从书名到中心思想,从结构到具体内容,从材料到语言,朱书都大量借 鉴,沿袭了Blum的著作。这种行径,已经不能用单纯的抄袭来形容,而必须说是 赤裸裸的剽窃了。……既然主题,结构和基本观念都是类似的,朱学勤相当于从 Blum那里借了个基本框架过来,就可以向里面填充自己的材料。可惜自己的材料 还是太少,最终不得不大抄特抄起来。前面提到其抄高毅的著作,实际上比起直 接抄Blum的还是小巫见大巫。”   很清楚,该“举报”材料明确主张,朱书构成对Blum著作的整体性抄袭乃至 剽窃(这里说的整体性抄袭乃至剽窃,并不是指每一个章节和段落都有抄袭和剽 窃,而是指在整体结构和大部分环节中都有涉嫌抄袭、剽窃问题)。任何曾经关 注过这一事件的人都知道,这段话是当事人Isaiah在这一事件中的核心论述。文 中所举的几个具体例证,是对这段论述的举例说明。其中特别提到:   “以上是连着三四页的整体剽窃,就是说一个大的章节,整个基本构架和主 要材料都是用其他著作的,只是中间再添些自己的私货,或者加一些议论。类似 的整体剽窃还有很多,譬如以下两处:   朱书172-182页,基本是拷贝Blum书135-142页。   朱书298-301页,基本是缩写Blum书260-277页。”   这些材料并非泛泛地指全书可能存在不明对象的抄袭,而是具体指出了朱书 对Blum著作的抄袭关系,以分布在全书各处二十多页的例证,构成对于“整体剽 窃”这一主张的充分支持。这固然并非严格的逻辑证明,但是其力度已经足以构 成对全书进行相关审查的充分依据。有关材料只涉及两本著作,即使要全面对比 研究,也并不很费功夫,但委员会花费半年之久做出的结论,完全误解或者无视 相关材料的主张,而仅将核对工作局限于个别例证,这是明显的问题所在。   而委员会代表葛剑雄教授一方面宣称“我们没有对朱学勤的博士学位论文进 行从头到尾的调查。没有举报的部分,我们是不做的。”但是又说“总体上看, 论文对主要的注还是都注明了。”如果“没有对朱学勤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从头 到尾的调查”,“总体”二字又是从何而来呢?为了研究朱著的抄袭问题,我们 亲自翻阅过朱著全文,并仔细核对过十多个章节,仍不敢判定在核对部分外的某 个具体章节和段落是否注明了出处。葛教授和委员会在声明没有进行总体调查的 情况下,如何能够担保“总体上看,论文对主要的注还是都注明了”呢?   这些明显避重就轻,自相矛盾的态度和说法,又置学术规范和学术尊严,置 委员会的公信力于何处?   三、《公告》是学术规范的严重倒退   《公告》就抄袭事实的分析仅有短短三段,分别针对所谓“举报”中提到的 三个次要问题,葛剑雄教授对记者的谈话围绕这三个部分进行了解释。   1.第一段承认“朱文的确存在一些注释不规范(如漏注、误注、将间接引 文注为直接引文等)之处,还存在外文翻译上的一些错误或不确切之处。”葛剑 雄教授对所谓“学术不规范”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第一种情况,有些地方应 该注释,但没有加注。例如,前面注了,后面没有再注,或者减了几个注。第二 种情况,可以明显看出间接引用变成了直接引用。……第三种情况,我们发现在 一些外文的翻译上面,如外文书名、短句,有的地方翻错了,有的地方误解。”   第三种情况实际上是学术水平问题,并非学术道德问题,在此不拟深论。单 说前两种情况,按照复旦大学的《规范》和国内外学术界的常识与惯例,即已经 属于严格意义的抄袭。委员会对此给出了一个简略的解释“但这三个方面涉及到 的都是一般性叙述的内容,或者一般性的证据,而不是体现作者自己的思想和观 点。”试图通过定义“一般性”来规避抄袭性质,并不能令人信服。   首先,何谓“一般性叙述”和“一般性的证据”?“一般”所指为何?据我 们所知,相关举证材料中朱学勤涉嫌抄袭的内容,包括了在当时、甚至现在看来 也属罕见的冷僻史料、Blum著作中对第三方重要著作的引文,以及Blum本人对大 量史实的提炼和归纳,作为一篇历史学方面的论文,在我们看来,这些在“一般 意义”上并非“一般性的”。   其次,即使上述内容可以算做“一般性的”,那么这些“一般性的”内容与 作者自己的思想观点是什么关系?前者是否构成后者不可或缺的论证环节?是否 在某些方面体现出后者的实质含义?如果答案为“否”,那么结论是朱书中有大 量内容——在一些章节中超过90%——与其观点、主旨无关,属于脱离中心思想 的无关叙述。这显然是个荒谬的结果。   再退一步,当我们阅读这些“一般性叙述和证据”的时候,即使并不认为这 是朱学勤独特的思想贡献,但仍然会认为朱学勤在其中付出了相应了智力劳动, 而没有意识到付出智力劳动的另有其人,客观效果是朱学勤占有了他人的劳动成 果,这仍然构成一般意义上的抄袭和剽窃。   《公告》第一段针对“注释不规范”辩护道,“但朱文在《序》中已对国内 外相关的学术史作了概述,对前人的贡献与已有论著基本都已说明。”在序言中 提到某部著作,正文中的大量脱注就不属于抄袭了?复旦大学是以这样的学术规 范要求自己的学生吗?难道意味着从此之后,学生就可以在序言中、或论文的开 头的第一段提及一下被抄袭的作者和作品,就可以不加注释的搬运他人著作对史 实的描述么?考虑到复旦大学的巨大影响力和长期以来的良好声誉,我们担心, 在如此重要的《公告》中做出如此不负责任的牵强辩护,将对学术规范的标准本 身及其执行与落实带来巨大的灾难。   2、《公告》第二、三段,强调了高毅、陈崇武、杨小刚相关人等对朱学勤 或明或暗的“支持”。我们认为,即使得到被抄袭者的同意,仍不能够改变抄袭 的性质:抄袭是否成立只应由“文字或内容雷同,但无注明或隐匿实际出处”来 判定,与被抄袭者的态度无关。   抄袭行为首先是对于学术界和公众的不负责任,而不仅是抄袭者和被抄袭者 之间的私人纠纷。否则会出现荒谬的结果:如果我愿意让朋友抄袭我的论文以获 得学位,是否他就有权依靠他人的劳动成果得到博士学位呢?在学术公道的名义 下,这种拉人陪绑试图撇清的作法,不仅不能挽救朱学勤的学术声誉,反而降低 公众对有关人士的学术评价。   综上所述,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掌握学术公器,对朱学勤涉嫌抄袭事件 的调查却并不负责,一方面没有严格遵守复旦大学自己制定的《复旦大学学术规 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与中外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学术规范,另一方面用牵 强的辩护得出了充满矛盾的结论。这一结论被当事人朱学勤博士在第一时间利用, 在部分媒体上态度倨傲地对指出其错误的网友Isaiah横加指责,甚至进行威胁, 致使天下学人瞠目,媒体和互联网上对朱学勤和复旦大学的抨击更加激烈,严重 影响了复旦大学的声誉。即便在学术风气广受诟病的当下,此事件也可称为开启 了一个恶劣的先例。如果复旦大学这次调查的过程与结论在其他类似的有关抄袭 与剽窃的举报中被复制,那对整个中国的学术发展将起到毁灭性的打击。   对于朱学勤博士,我们想说,作为来自五湖四海、身处一个个平凡岗位的, 无权无势的青年人,发出这封公开信,我们的心情是惶恐而复杂的。我们中的许 多人都充分的认可您在这许多年来为社会正义的实现和普世价值的伸张所作出的 不懈努力。哪怕是我们中的一些与您在观点等方面相左的人,也大多肯定您对自 己心中的理想和正义的坚持。对于网友们所发现的您的这本书中所存在严重的抄 袭嫌疑,正如网友Isaiah所说,我们中的许多人无疑有一种“精神上的弑父”的 痛苦。我们基本上都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到本世纪初期开始接触学术,在很 大程度上,正是朱学勤博士您这一代学者作为我们的师长,以你们的为人、为学、 著书撰文,为我们的学术启蒙,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启蒙付出了巨大 的贡献,从感情上讲,我们不希望这件事是真的;然而,从理性出发,我们又不 得不坚持,学术的尊严和诚信同样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普世价值,而弊病丛生的中 国学术界也已经经不起任何的抄袭与欺骗的任何公开的袒护,这也正是我们的师 长们从我们一开始接受学术起就谆谆教导的,相信朱学勤博士您和葛剑雄教授他 们也是这样去教导你们的学生。我们敬佩您对真理和公正的坚持,同样的,我们 也期待您能够用相同的态度正视自己的错误,反思自己在抄袭事件中的言行,也 更期待着委员会能够像对待三年前那些被严肃处理的复旦师生一样公正的对待您, 给您,给复旦大学的师生,给学术界,给关心这次事件的所有希望中国学术能够 真正健康发展的人们一个公正交代。作为后学晚辈,我们实在不愿意想见,那些 曾经在学术上谆谆教导我们、身体力行为实现社会正义的师长,原来是说一套做 一套,在学术传承的过程中,如果不是在学术本身上继承、超越前辈师长,而是 在学术道德、人品学品否定前辈师长,还有什么比这更令晚辈后学更为痛苦、失 望的呢?   在Isaiah的文章公开发表之后,有很多人质疑Isaiah是清华大学汪晖教授的 忠实粉丝,甚至是打手,妄图以所谓学术派别之争来混淆这一原本简简单单的 “抄袭剽窃”的学术争论,但实际上,在水木社区读书心得版上活跃着的大部分 网友,并不存在所谓统一的学术派别,我们之间甚至可以在版面上为了某个学术 问题争论到面红耳赤,同样,在这份公开信的署名人中,很多网友曾经甚至将来 都可能仍然是Isaiah的论战对手。在针对“抄袭与剽窃”这一事关学术道德与学 术规范的大事上,我们也不会只是针对朱学勤博士,对于其他类似有嫌疑的学者 及其论著,我们同样会进行揭露与批判,在这一问题上,不存在左右之争,只有 规范与不规范、抄袭与未抄袭之分,这是我们作为刚刚进入或者即将进入学术殿 堂以及其他关心学术健康发展的青年后学的一种共识。   对于可能有着种种顾虑的学术界的前辈先进们,我们诚恳地说,我们理解你 们!在你们在儿童时代遇到了饥荒,在少年时代上山下乡,在青年时代无助迷茫, 直到而立之年,才有机会重新走进学堂。在你们做学问的年代,你们的师长已在 政治斗争的漩涡过后走入了耄耋之年,在大多数情况下,你们只能凭着自己的天 分和对学术的热忱,对知识的渴望而完成高等教育。在你们走进学术界的第一步 时,我相信你们一方面会无比珍惜,另一方面却也苦于缺少资料,而且还要面对 有形或无形的学术禁区,你们那个时代的艰难,我们理解。即便你们的著作存在 种种不足,甚至因为如信息闭塞、编辑的不专业等种种原因存在或多或少的不符 合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之处,我们这些读过你们的书、听过你们课的晚 辈后学,仍然感谢你们,没有你们,我们只不过是学术殿堂外徘徊的乞儿。然而, 请容我们斗胆说一句,正是因为我们理解你们的艰难,我们才深知学术诚信的可 贵,而我们对剽窃抄袭的厌恶与痛恨,更是来自你们在课堂上、讲座里、书本中 甚至身体力行的教诲。我们期盼着对朱学勤博士的追问不要成为开启中国学术圈 内斗的魔盒,而是成为对我们这些年轻人未来做学问和做人的鞭策。这,是我们 的初衷。   百年前,中国现代学术的滥觞者之一严复先生曾痛心疾首地说过:“华风之 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葛剑雄教授每次看到树立在复旦图书馆 的严复先生半身像时,若能反复吟哦此句,或可挽救复旦声誉于万一。彼时彼刻, 我们在惊诧中得知朱学勤博士可能涉嫌严重的抄袭,此时此刻,我们期待着复旦 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期待着公正的媒体朋友们,也期待着朱学勤博士自己,能 够以学术诚信为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这一事件,给历史一个了结,给 我们这个时代一点希望。   ①http://news.fudan.edu.cn/announce/?announceid=176   ②http://www.jfdaily.com/a/1891794.htm   ③http://www.fudan.edu.cn/new_research/norm.htm   联署人(按ID首字母排序,持续更新中)   arj 工学博士   Beep 地理学博士研究生   ginnungagap 工学博士   HansSachs 工学博士   lunan11 鲁楠,法学博士候选人   Petriv 高翔,律师   Residence 王飞   Scattering 理学博士   SuraNonSword 水木社区读书心得版版主,法学博士   wsy448 工程师   xiaoyu2 文学硕士   xu2008 水木社区读书心得版版主,工学博士   yepiaoling 张进,网络游戏策划,工学硕士   沈泳 律师   联署说明:   1、本《公开信》为水木社区读书心得版部分网友发起,系网友自发行为, 与水木社区及其管理层无关。   2、请愿意联署的读书心得版网友在本文后回贴并署名。   同意联署的回帖内容和格式如下:   同意联署。   签名:   id: 【】   姓名:【】   职业:【】   注:我们鼓励实名联署,亦不反对网友仅以id参与联署,仅以id署名的,应 以经常发文的主id署名,而不应以新注册的id署名。新注册账号的定义为2011年 1月21日及之后注册的id。   3、本版联署截止日为2011年1月23日星期日。   4、为便于统计联署人,对于《公开信》有各种评论和意见的,请另开主题。   5、欢迎网友将本公开信转发其他网站并邀请其他人士署名。为避免引起不 必要的误解,站外署名人士须以实名署名。站外人士的署名信函应确认已完整阅 读了《公开信》全文,并同意联署。站外人士的署名信函请同意邮寄至 smthreader@126.com 。鉴于能力所限,我们不负有审核站外人士姓名、职业真 实性的义务。 (XYS20110121)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