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复旦结论朱学勤没有剽窃 “学术法庭”能否根治学术腐败乱局? 2011年01月20日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李怀宇   2011年1月7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作出《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 抄袭的调查结论》,认为:尽管朱学勤文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部分在学术规范 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Isaiah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朱学勤事件”似 乎画上句号,但网络上的论战并未平息,理性的学者更拷问中国学术界的学术规 范。   被告主动要求学术法庭开庭    2010年7月11日,中国学术界正将目光聚焦于“汪晖事件”,《东方早报》 发表了记者石剑峰的报道《朱学勤博士论文被指涉嫌抄袭》,称“不愿透露真实 身份网友指出,朱学勤与汪晖存在颇多相似学术规范问题”。该网友Isaiah在网 上发表的系列长文《朱学勤:学术界的又一个“汪晖”?》指出:上海大学教授、 知名学者朱学勤1992年在复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存 在抄袭嫌疑。   时值“汪晖事件”的争论不断升级,媒体报道热闹非凡,“朱学勤事件”的 突然出现,引人联想。当时资深媒体人向继东对时代周报记者说:“我觉得汪晖 一直保持沉默,反而对他不利。倒不如勇敢地站出来,坦然地面对。假如我是汪 晖,肯定会站出来,直面这个事件。这样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反而要小。我们都是 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嘛,写一篇文章说明当时的研究环境,是疏忽或是其他原因 等,可能事情就不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了。而朱学勤接到《东方早报》记者电 话时表示:他会在适当的时候作出正式的回应,特别是Isaiah能表明真实身份之 后,会和他(Isaiah)做学术上的探讨。7月12日,朱学勤接受《第一财经日报》 采访说:‘不会像汪晖那样一言不发,不会成为第二个汪晖。’当然,朱先生何 时正式回应现在还不知道,但至少他有明确态度。”   7月13日,朱学勤致函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要求“启动调查机制,辨 明是非,还我清白”。为此,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决定予以调查。朱学勤当 时向媒体公开表示:“学术抄袭事件近年来之所以愈演愈烈,在我看来,不少与 当事人及权威学术机构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手段作出公开回应有关。许多高校、学 术机构都已建立了学术委员会,调查学术规范问题、惩处‘学奸’、维护教师及 学校声誉、保持学术环境和学术尊严,正是这些机构的职责承担。我被指控,起 于网络、传媒,但很想试一试,能否从传媒走向学术?虽‘原告缺席’,作为 ‘被告’,我希望走向学术‘法庭’,要求‘开庭审判’。维护学术尊严,应该 是做,而不是说。现在复旦大学将启动学术调查,我只需配合调查,随叫随到, 平心静气地等待他们作出仲裁。”   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朱学勤说:“我觉得只有事实才能说明真相,而事 实必须经过学术机构调查才能得出。在网络上打口水战,在传媒上相互恶骂,或 者采取‘鸵鸟’态度沉默,这都不是明智的办法,最好的办法是由学术法庭开 庭。”   “感谢复旦,还我清白”   正当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启动调查时,网上纷纷质疑其公信力。葛剑雄 作为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很快站出来面对公众的质疑:“公信力要靠 自己做的,主要在于独立不独立。照理论上讲,学术规范委员会完全可以独立于 行政,这不是一个机构。我们曾经把人家的举报否决了,但是好像也没有人因此 就怀疑我们的公信力。”   调查启动一个月后,朱学勤向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提交了一份9000字的 陈词,对匿名网帖指出涉嫌抄袭、不规范的地方分门别类作辩解性陈述,并提供 相关知情人。   公众等待的过程略显漫长,调查历时近半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于 2011年1月7日作出学术规范字〔2010〕9号《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 调查结论》,认为:尽管朱学勤文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部分在学术规范方面存 在一些问题,但Isaiah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   这份调查结论中透露了调查过程的一些情况,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曾向 相关学者求证。针对网文的关键性指控,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指出: “据Isaiah文章所列举的内容,以及网上署名‘邢玉思’的文章《‘道德理想国’ 的建成—〈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任选一节的文本分析》,对照朱学勤博士论文 《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10月第2 版,以下简称“朱文”)的相关章节,朱文的确存在一些注释不规范(如漏注、 误注、将间接引文注为直接引文等)之处,还存在外文翻译上的一些错误或不确 切之处。但朱文在《序》中已对国内外相关的学术史作了概述,对前人的贡献与 已有论著基本都已说明。在第一章开头就注明了布罗姆《卢梭和道德共和国》一 书,全书同样的注释有十多处,漏注的部分属一般性叙述。对部分转引自《罗伯 斯庇尔传》中的史料注为直接引文一事,该书作者陈崇武作为朱文答辩委员会成 员,在评审过程中并未提出异议,且同意对朱文作出好评。”   《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不仅在复旦大学的网站公布, 也通过媒体公开。2011年1月12日,葛剑雄代表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公布结 论。他告诉时代周报:“学校里做了决定,统一对外发言,只发一次。叫我们7 个委员都不要再接受采访了,免得画蛇添足,因为内容都在公告里面了。”   葛剑雄表示:“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举报,我们是不处理、不调查的。这次 是因为媒体上已经登了,而朱学勤本人也有要求,才进行调查的。”对具体操作 的方法,葛剑雄简要地向时代周报介绍:“有了举报以后,我们内部会分工,决 定由哪些人去调查。也不一定是自己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的院系、有关的专家去 调查。有了调查结果以后,就把它提交委员会讨论。委员会讨论通过以后,要跟 举报人见面,这次举报人(Isaiah)不愿意站出来,也不承认举报。那么,我们 跟当事人朱学勤见面,他可以提出他的意见。我们委员会最后来决定定稿,这个 定稿就用不着再征求本人意见了。”   这份《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定稿后,复旦大学学术 规范委员会用特快专递发给朱学勤一份结论。朱学勤马上表示:“感谢复旦,还 我清白。”   向继东告诉时代周报:“复旦大学公布的这份‘调查结论’,相对于清华大 学、汪晖对‘汪晖事件’的表现,我觉得是积极而适当的处理方式,学术问题从 学术的角度解决,是值得称赞的。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朱学勤先生本人,在事件披 露的第一时间致函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要求‘启动调查机制,辨明是非’, 这也是心怀坦荡、勇于担当的一种表现。”   举报人身份未明   调查结论出来后,朱学勤在短短几天内接受了许多家媒体的采访。在接受时 代周报采访时,朱学勤解释自己文章中存在一些注释不规范的问题:“复旦大学 学术规范委员会认为我的论文有缺点,这很好,我自己都发现了一部分。在这个 事件发生以前,我在做这本书的第三版勘误。我给学术规范委员会的陈词里说到 这些,我在适当的时候会公布这份9000字的陈词。我的陈词指出的失误跟复旦大 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公告没有什么出入。”对于这份陈词,葛剑雄说:“这9000 字是朱学勤自己要求审查时递交的意见,他的意见我们当然要看,但主要还是要 看调查结果,因为白纸黑字都在那里,而且有名有姓,没有什么特别的办法。”   葛剑雄强调:“虽然论文写作于10多年前,有些漏注、译文不确切之处可以 理解,但对于学术论文的严谨性要求,无论何时都应该一样。”朱学勤马上表示: “我赞成葛剑雄关于学术规范的说法。”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教授刘笑敢则告诉 时代周报:“在我们讨论和关注个别事件的同时,更应该关心学术界的基本氛围 和基本规范,不仅仅是注释的规范。对于注释不规范的问题,应该有人来关心、 讨论,但在公众讨论中,不必多追究个人责任,个人责任应由本人的学术团体来 处理。上世纪80年代注释不规范是普遍现象,当时的很多出版社、杂志社都不喜 欢脚注,认为没有必要,浪费版面,内地的著作脚注很少,翻译或转载海外文章 也常常删去脚注。现在,脚注变成了学术的标志,但为什么要脚注、如何处理脚 注,出版社和学报考虑很少。有的学术论文只有一个脚注,引用的还是自己的书; 有的一万字的文章,引用同一本书近百次,结果同一本书的页码脚注就占了一两 页的篇幅;有的虽然有脚注注明某本书,但读者看不出作者为什么要给这个脚注。 有的机构为了自己的统计方便,发明一种作者不知、编者不会、读者不懂的注释 体例通过行政部门强制推行。类似的问题更值得学术界、知识界、出版界注意。 脚注只是形式,我们在重视这种形式的同时更要注意为什么要脚注,如何确实将 脚注作为提高学术水准、促进学术讨论的手段,而不是唬人、漂亮或应付差事的 手段。”   而针对葛剑雄与朱学勤两人关系的质疑,朱学勤说:“我认识葛剑雄,但是 递交申请书以后就跟他没有什么交往了。”   事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是举报人Isaiah,至今不愿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朱 学勤说:“我不知道举报人的信息,也不屑于知道。”   据《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中称:“石剑峰曾与本委 员会葛剑雄委员联系,提供了据称是Isaiah主动提供的两个网络链接,但事后 Isaiah予以否认,石剑峰也再未提供任何其他内容。”时代周报记者向石剑峰求 证Isaiah的真实身份,未果;随后根据石剑峰提供的Isaiah的电子邮箱地址去信 采访,到截稿时,未得到答复。   学术规范全球皆然   同为著名学府与学者,2002年北京大学教授王铭铭、2010年清华大学教授汪 晖出现类似事件时,校方与当事人的应对给公众留下“不了了之”的印象。因此,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结论一经公布,马上有人喜称这是中国学术界的 “第一例”。葛剑雄则特别向时代周报强调:“我们以前也处理过类似的事件。 一般就在学校的网站登了,我觉得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的。这次当然因为是朱学 勤知名度高,关心他的人很多。”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于2005年成立。据公布,主任是俞吾金(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教授);其他委员:葛剑雄(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华民 (经济学院教授)、王迅(物理系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朱绍龙(光源与照 明工程系教授)、郭慕依(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林祥通(复旦大学附属 华山医院教授)。   2005年1月24日,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 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六条为: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剽 窃:将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冒充为自己所创;擅自使用在同行评议或其 他评审中获得的学术信息。(二) 抄袭: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不注 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用。第八条为:对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任何 人都有义务向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举报。对于在报刊、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络等 媒体公开报道的我校人员违反学术规范的事件,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为纯洁学术、 维护学校声誉,可以积极主动地和相关媒体联系,展开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 处理情况在相关的公共传媒上公布。   2007年《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复旦大学通报学术剽窃抄袭事件处罚3名教 授》称:“12月14日,复旦大学官方网站上的‘校内公告’贴出了一则‘复旦大 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通告’。短短几天内,点击量就达到2000多次。这则在2007年 底贴出的‘2007年第1号’通告,向全校师生通报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 三起学术违规举报的调查审议结论和处理建议。‘通告’称,三起举报涉及的教 材抄袭、论文抄袭皆属实,学术规范委员会建议对举报涉及的外文学院、五官科 医院和信息学院的有关教师、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停止招收研究生、开除学籍等 不同的处理。”   香港城市大学原校长张信刚在美国、加拿大、法国和中国香港的大学都工作 过,他认为这四个地方的大学如果出现类似问题的话,处理的方法会是大同小异: “一旦有人向学校举报,而学校当局认定指控具有表面证据,学校的负责人就应 该设法搞清楚事实是什么。在大学里都有学术委员会(英文里一般称之为 Academic Senate); 这个学术委员会下面多半有一个学术诚信(Academic Integrity)委员会。无论是系、院、大学都可以启动这个机制,但是最后决策 的层次是在大学的学术委员会,把这种事作为学术诚信的问题来处理。依事件的 性质和轻重,一般会由校方组成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由几位具有学术经验和公 信力的人担任委员。这些委员应该有相当的学术地位,并且跟被指控者没有利害 关系。比如说,被指控者的导师、学生、同僚好友,或者跟他有过共同学术创作 的同行不应该担任委员。反过来说,跟他有过学术争论或其他方面不和的人也应 该排除在调查委员会之外。调查委员会应该由一些有诚信而独立的人,针对事实 作决定。被指控者应该有权在委员会面前进行申辩和说明;当然,他可以这样做, 也可以不这样做,可以单人赴会,也可以有一个人陪同去。如果指控里面牵涉到 比较重要的问题,被指控者可以带一个像律师那样的人陪伴自己出席。独立调查 委员会应该在一定的时限之内,作出一个客观而明确的评断。”   在《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公布后,多位受访者指出, 因为不了解第一手的资料,不便发表看法。刘笑敢教授指出:“所谓汪晖事件、 朱学勤事件当然对学术界会有些警示作用。多数学者引用其他人的作品会更加认 真地对待著作权和处理脚注,而少数投机取巧的人会做得更为隐蔽。有人提出某 人作品是否不规范或是否剽窃,这都是正常现象,但是,由于近一二十年学术界 扩充、发展、转变太快,没有传统力量的引导和制衡,学术界难以形成相对独立 的社会群体并形成自己特有的共识和规范,受政府和外界干扰比较多,正常的现 象也会引申到不正常的现象和结果,很容易将学术批评变成或解释成个人之间、 群体之间的歧见和冲突。这是不健康的现象。”   “事实评判比价值评判更重要”   尽管朱学勤说“这件事到此结束了”,但是网络上的口水依然泛滥。   2011年1月13日,方舟子在博客上称:“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如此明 显的抄袭都能视而不见,只称之为‘注释不规范’,如果不是出于人情,就是鉴 定水平太差,连小学生都不如。”2011年1月15日,在博文《朱学勤学术道德和 学术水平的覆灭》中,方舟子专门举出多个例证,指出:“朱学勤的大部分摘译 都有低级错误,甚至错得离谱,看不出他有阅读英文原著的能力。朱学勤的博士 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如果是原创,属于抄袭。如果是翻译,属于劣质译 作。”葛剑雄表示:“像方舟子的那些东西,一般主流媒体是不登的。”然而, 方舟子的言论在媒体上已被广泛转载。   质疑的声音并非少数。传媒人潘采夫认为:“我很尊敬朱学勤教授,但我心 里还是有疑惑,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结果是最终结论吗?如果举报者不服结果 该去找谁?朱学勤毕业于复旦,复旦去查自己的毕业生,能绝对保证独立性吗? 是否需要第三方机构独立机构介入呢?”   清华大学对“汪晖事件”的态度,也让公众颇为期待。中国政法大学历史研 究所所长郭世佑认为:“我不知道汪晖教授是否像朱学勤教授一样主动申请过调 查,也不知道清华大学采取过什么调查的步骤,复旦与清华都是中国名校,复旦 的做法更符合国际学术规范,更能维护本校及被举报者的学术声誉,对清华等校 应有借鉴意义。据我所知,有的学校对于抄袭、剽窃的指控也认真组织过调查, 最后考虑到这样那样的因素,却不考虑是非原则与学术、学府的尊严,迟迟不予 公布和处理,这样的调查我看还不如不调查,白费纳税人的钱。”   “汪晖事件”与“朱学勤事件”之间的比较,更在网络上争论不休。刘笑敢 认为:“正常的学术批评应该是心平气和地摆事实,做分析,即使有些言辞激烈 也无关大局。但是,目前的学界似乎不能有批评,一有批评就会演化为纯粹针对 某个人的攻击事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大家只好沉默,一团和气,有人捅出一 个事件就吵闹一番,然后又是各缄其口。似乎除了攻击就是吹捧,正常的、纯学 理的、君子式的批评、讨论、辩论太少,或者大家不关心,这是学术界不健康、 不成熟的表现。”   两个事件背后的深层思考也引人玩味。向继东指出:“当初有人要把‘汪晖 事件’与‘朱学勤事件’上升到‘新左派’与‘自由派’之争,这完全是别有用 心的人,企图借‘强势集团’的力量打压异己的一种拙劣手法。这两个学术事件 一前一后发生,现在在后面发生的‘朱学勤事件’有了一个正式的说法,而‘汪 晖事件’至今还是一个谜。大众当然期待‘汪晖事件’有一个正式的说法。”   更多理性的学者愿意就事论事,呼唤健全中国学术规范机制。刘笑敢说: “我希望更多人从热闹的讨论中看到更普遍更根本的问题,在自己身边一点一滴 地推动学术界和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郭世佑则对派别之争的说法颇不以为然:“我对这个‘派’那个‘派’的来 龙去脉都不了解,兴趣也不大。在我从事的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我就不太喜欢 用这个‘派’那个‘派’来讨论历史主体的人和事。‘一分为二’的划派思维就 容易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属于简单化的极性思维,不是科学的思维;如果把属 于事实评判的‘事件’同派系与利益搅在一起,则容易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君 子群而不党,党同伐异不是为师为学的本分所在,我们这一代真是吃狼奶长大的, 已经被‘其乐无穷’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折腾和污染得够可以的了, 一不小心就做了教师,做了学者,总喜欢对人不对事,而不是对事不对人,我们 的前一辈也乐此不疲,没给我们留下多少士人的道统与君子之风,只是他们也没 有今天这么多的抄袭和剽窃。对学者与学术来说,一个无可争辩的常识是,事实 评判比价值评判更重要,是非观念与职业伦理比个人情感与利益更重要。” (XYS20110121)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