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www.xys2.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 新闻资料:多年来报刊关于邱满囤鼠药报道摘录 文有仁 关于邱满囤鼠药的争论在沉寂约5年以后,由于去年邱满囤向无极县人民法院起诉《山西 青年》和《读者》侵犯名誉权案,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为此,笔者客观、如实摘录多年 来报刊关于此事的报道,其中有些材料彼此矛盾,有些观点针锋相对, 兼收并蓄,俾供关心 此事的人们参考。 石家庄《大时代》月刊1994年1—2月合刊和河北《信息大观报》1995年1月3日报道: 邱满囤原籍河北省无极县郝庄乡。三年困难时期,邱满囤于1960年发了毒誓:要统统判 老鼠死刑。他不出工,不干活,以养鼠为业,被人视作二流子。此后,他妻离女亡,开始历时 11年流浪生涯,经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山东、宁夏……卖鼠药糊口,进行灭鼠实践。1 981年1月16日配制成功了诱鼠剂。 陕西大荔县新闻干事写稿《你不亲眼看,怎么也不信》,刊登在《陕西工人报》上。 全 国几十家报纸转发并做了报道。邱满囤开始红了,52岁又娶了媳妇,在陕西安了家,成了大荔 县农民。 1987年春,邱满囤回到无极县,成为无极县农民。 1989年4月15日和1991年12月30日,诱鼠剂分别通过了河北省科委和商业部两级鉴定,认 为“这项成果为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990年7月15日,全国最大鼠药厂在无极县城东拔地而起,省地两级投资达190万元。他 的诱鼠剂先后获“振兴河北经济奖”、“河北优秀新产品一等奖”、“河北科技进步三等奖” 、“中国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全国新科技成果奖”等。鼠药“邱王”、“满囤”商标被命 名为河北省著名商标。他当上了省政协委员、无极县政协副主席、邱氏鼠药厂厂长。 1989年邱满囤特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华预防医学 会媒介生物控制学会主任委员、著名鼠类防治专家汪诚信研究员为该厂高级顾问。 1992年4月12日《健康报》报道,专家批评邱氏鼠药。 5月18日,全国消费者协会授予邱氏鼠药信得过产品称号。邱满囤获“新科技成果奖”。 6月17日《中国乡镇企业报》发表汪诚信、赵桂芝、邓址、马勇、刘学彦等5位专家文章 《要科学宣传灭鼠》,全国19家报刊转载。北京、天津、南京、山东、湖南等省市下令禁止使 用邱氏鼠药。 8月12日,邱满囤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汪诚信等5位专家侵犯名誉权。 9月10日,河北省联合调查组将4种样品送国家农药质检中心化验,均未验出氟乙酰胺。 9月12日,邱满囤在《法制日报》发表声明,解除与汪诚信的聘约。 1993年5月14日,海淀区法院在涿州举行邱满囤现场诱杀老鼠演示活动。 10月14日,海淀区法院开庭审判此案。法庭出示了审判人员去绥芬河取样的照片,当庭 播放了去邱氏鼠药厂取样录像、涿州现场演示全过程,宣读了由法院委托公安部二所、北京农 业大学应用化学系对邱氏鼠药的鉴定结论,前者认为无法认定含的是氟乙酰胺,后者结论不含 氟乙酰胺。 12月29日, 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邱满囤胜诉。 12月31日,5专家召开几十家首都新闻单位记者座谈会,宣布诱鼠剂风波难平。 1994年1月10日,汪诚信等5专家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月11日,5专家再次 召开了记者座谈会。《中国青年报》等10余家报纸刊出记者座谈会报道。 1990年出版的长篇报告文学《无极之路》第10章6、7两节报道: 邱满囤是无极县郝庄乡陈村农民。1953—1957年入伍当兵。1957年他24岁时开始“琢磨 ”老鼠。1981年正月16日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给老鼠“判处死刑”。这年,他去了中国科学院 请求实验他的鼠药。3年后在陕西大荔县东七乡观音渡村娶妻定居。一年多后,邱满囤在大荔 县政府进行灭鼠表演。《陕西工人报》、《陕西日报》、《陕西科技报》做了报道。1986年9 月《陕西日报》有关报道标题是“大荔农民邱满囤灭鼠有奇方”。 1987年初,有关部门替邱满囤鼠药做鉴定。邱满囤在9个洞口置药,7只鼠出来吃药死了 。结果,没通过鉴定。1987年2月4日,上海某报一篇报道说,“‘灭鼠大王’赵满囤(将“邱 ”误为“赵”)骗了记者,结果使这则失实新闻一传再传……”又说,“这位‘灭鼠大王’已 经避而不见”。 1987年夏天,邱满囤被聘回无极县。这年6月,“无极县邱氏灭鼠研究所”成立,邱满囤 任所长。“邱氏鼠药厂”随即破土动工。7月15日邱满囤在郝庄乡做灭鼠表演。8月13日,《河 北日报》发表了“目击记”,新华社发了内参。同年邱满囤及其鼠药的消息出现在《工人日报 》、《农民日报》……各省级报刊和文摘报上登载的一时难以细数。 这年来自美、日、西德 、法、香港等27个国家和地区的信寄给邱满囤,一封封来信都表示愿出数十万至上百万的金额 购买邱氏鼠药的药方或邀请邱满囤到他们国家去。外国人相继乘飞机、火车、小汽车来到邱满 囤家,国内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也来,希望与无极县邱满囤联营。1988年5月邱满囤当上河北省 政协委员。 1989年4月17日,《光明日报》载:“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韩长林透露,国家已组织 科技力量,正对此发明项目进行研究,五月份将拿出科学评估意见。”就在4、5月,有关部门 在石家庄、大连先后对“邱氏诱鼠剂”通过了技术鉴定。邱满囤终于拿到了科技成果鉴定书。 1989年12月17日,《广西日报》载:“12月7日8日两天,首府市民向老鼠展开强大进攻,第 一战役灭鼠22.8万多只,共约40余吨。”报道配的照片上印道:《邱氏鼠药显威力》,“首战 告捷,死鼠堆成山。” 《中国青年报》1994年12月29日报道: 12月26日,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二审。 《新华每日电讯》1995年1月18日报道: 300多位两院院士评出1994年中国十大科技新闻,其中第二条是:“邱氏鼠药案”一审判 决5位科学家败诉,在科技界引起强烈反响。朱光亚等200多位 政协委员呼吁,严禁非法生产 销售使用剧毒灭鼠药物。卢嘉锡等14位院士呼吁:维护科学尊严,确保执法公正,建议建立科 技陪审团制度。由此在科技界引发了一场“维护科学尊严”的讨论。 《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1995年2月23日报 道: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1995年2月22日做出终审判决。二审认为,5位专家呼吁要科学 宣传灭鼠,应当得到支持和肯定。关于邱氏鼠药是否含氟乙酰胺的确认问题,以由国家行业管 理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和处理为宜,本案不予认定和处理。北京市中院认定,5人文章并未 侵害邱满囤的名誉权。其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原判不当,应予纠正。 邱氏鼠药案邱满 囤败诉,法律保护专家维护科学尊严。《新华每日电讯》这天的报道说,1992年4月,汪诚信 、原农业部全国植保总站高级农艺师赵桂芝等5位中国植保协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 员、全国鼠害防治专家,联合撰写文章《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灭鼠》,先后在《健康报》、《 沧州日报》、《中国乡镇企业报》等报刊发表。他们收集到的11个邱氏鼠药样品经军事医学科 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分析,均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的氟乙酰胺等剧毒药品。 《人民日报》1995年4月12日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同意化工部等5个部门联合调查组对邱氏鼠药厂违章生产鼠 药的意见,并责成国家工商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通知各地,没收和销毁正在市场上销售的邱氏 鼠药。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由化工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全 国爱卫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在1994年底对邱氏鼠药厂进行检查。联合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是 :邱氏鼠药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出口所有产品;恢复生产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报化工 部批准;立即封存该厂现有库存鼠药,含有“氟乙酰胺”等剧毒物的产品应予销毁;无极县公 安局应立即没收邱满囤家中现存的氟乙酰胺;等等。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以上几条由河北省政 府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法制日报》1995年6月25日报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最近联合发出《关于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邱氏 鼠药”予以没收和销毁的通知》。《通知》指出,河北邱氏鼠药厂(原名无极县鼠药厂)生产 的鼠药,无合法手续,并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性杀鼠药,已对人畜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 维护国家有关法律的严肃性,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请各地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 “邱氏鼠药”予以没收和销毁。 《科技日报》1998年5月17日报道: 最近中国科协、中国法学会联合召开的“捍卫科学尊严、破除愚昧迷信、反对伪科学” 论坛第五次专题研讨会上,与会者发出强烈呼吁:科学界和法学界应携起手来,旗帜鲜明地保 护真科学,制裁伪科学,让科技法庭,科学家陪审团尽快“出台”。5年前,“邱氏鼠药案” 一审判决5位专家败诉,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历时31个月后,此案以5位专家二审反 败为胜告终。案子结了,但该案所引出的话题远未了结。5位专家在结案后说:“当务之急是 建立科学家陪审团制度。这样,才不会使一些涉及科学问题的案件出现枉判。”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普及部1996年2月编印的《破除迷信、反对伪科学》第2辑报道: 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国科协常委龚育之在《提倡科学包括提倡科学精神》一文中说:科 学界评十大科学新闻,邱氏鼠药案竟然列入其中,而且位列前茅!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桩案件 ,不是一桩简单的涉及五个科学家的诉讼案件。这是一桩科学精神、科学尊严、科学良心、科 学家对人民利益的责任感,在法庭受到审判而且被判败诉的案件,所以引起科学界普遍的愤慨 和忧虑。1995年2月此案上诉审结,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同意化工部、农业部、国家技 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全国爱卫会联合调查组对河北邱氏鼠药厂违章生产鼠药的处理意见, 决定没收和销毁市场上销售的邱氏鼠药,没收和销毁邱氏家中和无极县化工助剂厂现存的国家 明令禁用的剧毒物质。到此,这件事应该说是划了一个句号了。 《甘肃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现代伪科学产生的社会原因及其防范》一文说: 近年来,有关伪科学的案件增多,其中经媒体揭露的典型伪科学案例有:水变油案、邱 氏鼠药案、浅水船案、信息茶案等等。而这些案件均以“侵犯名誉权”的形式诉诸法院,原告 均为“发明人”和生产厂家,而被告全是与原告毫无利害关系的科技、新闻工作者。值得注意 的是,在法庭审理中,邱氏鼠药案、浅水船案,一审法院还判原告胜诉。对伪科学案的判决, 这里无疑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司法防范的问题。即,我们的司法制度如何对伪科学加以制裁和反 对,以及如何保护科学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揭露伪科学的正当权利和神圣职责。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有关部门2001年3月编印的《捍卫科学尊严文萃》第1辑报道: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上各种真伪科学之争大大增加,此起彼伏,几乎从未间断。1981年 ,河北无极县农民邱满囤宣布研究“邱氏诱鼠剂”获得成功。许多新闻媒体一轰而上,把这件 事炒得火热。据这些媒体报道,这种鼠药“能将50米以内的鼠类引出”,“要杀公的杀公的, 要杀母的杀母的,药放在树上也能将老鼠引上树”;在陕西大荔县官池镇一次灭鼠10万只;1 989年12月7日,广西南宁统一组织用此药灭鼠,杀鼠35万只;同年12月20日,邱满囤到安徽亳 州指导灭鼠,用药10吨,灭鼠率达91.4%。一本《无极之路》1990年出版,一部53集电视报告 文学《无极之路》1992年先后在17个省市播映,据不完全统计,中外几百家媒体对邱满囤进行 了不同程度的赞扬性报道。邱氏鼠药越传越神。一顶顶桂冠戴到邱满囤头上。然而1992年4月 ,《健康报》先后在其《情况反映》和公开报道中指出,“邱氏鼠药含有剧毒化学药品”;“ 误食邱氏灭鼠药饵发生多起中毒,灭鼠专家深感不安,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宣传”。4月23日 ,5位科学家在该报撰文呼吁传媒科学宣传灭鼠。8月12日,邱满囤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状告 科学家侵害自己名誉权。媒体中有声援科学家的,也有支持邱满囤的,泾渭分明。1993年12月 29日,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5位科学家败诉。科学界和舆论哗然。5位科学家向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上诉。1995年2月22日,北京中院终审判决,邱满囤败诉。这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 文查禁邱氏鼠药。 《完》 2002.2.4 ◇◇新语丝(www.xys.org)(www.xys2.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