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 方舟子点评田松《立场问题--给方舟子关于911的信》 方舟子按:这是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博士田松在2001年11月17日写给我 的一封“私函”。按照我的规矩,我不会把别人的“私函”公开出来。但是 既然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已把它登出,那我就也给它立此存照,顺便点评 几句,让大家再见识见识“反科学文化人”弱智、下作到何等程度。我只做 了一处改动,删去了其中无关者的名字。我建议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也做 如此处理。我的评论见【】。 舟子先生: 最近看新语丝,很兴奋。正想给你写封信,与你交换一下意见,刚刚上网, 却发现新语丝又说到了911,而且谈到我们月初的会面,使我不得不转而写 一封这样的信。 对于新语丝打击伪科学、假科学,打击国内媒体的浮夸文风,我一向非常欣 赏。最近一段时间对郭光灿、薛毅乃至陈竺的质疑同样让人振奋。这样的内 容在国内媒体是很难出现的。这是网络带给我们的好处。 但是,对于911以来新语丝一边倒的表现,我很不同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这毫不奇怪。但是,如果一个人以为只有自己的立 场才是正确的,那就一定有问题。 在我看来,如果辩论是以求真理(姑且借用这个名词,事实上我不承认有唯 一的绝对正确的真理)或者求理解为目的,而不是以争胜负为目的(如大专 辩论会),那么,争论双方都应该承认一个前提:对方有可能是正确的,自 己也可能是错误的。否则就不是辩论,而是劝降。这样的人一旦与权利结合, 仍然会一言堂。就如中小学的老师假惺惺地和同学交流,其实完全没有交流 的主观意愿。【方评:不知田博士《蜀犬吠日,为叫而叫》、《听得吠声一 片 翻出陈谷一石》这等大作是在求什么真理和理解?不知在我列出种种证 据证明田博士是在撒谎后,田博士有没有承认自己错误的主观意愿?唱高调 总是非常容易的。我得声明一句,我不是在和田松辩论,也不是在劝降(我 要他投诚干什么?),而是在拿他当样本揭露“反科学文化人”的底细。小 而言之,就是为了争胜负,大而言之,就是为了不让谬种流传。】 所谓辩论,必然是双方,而不是一方。比如最近有人对刘华杰提出批评,新 语丝是把双方的文章平等地同时发布的。 而对于911事件,新语丝中却不见另一方的观点。【方评:对为911恐怖事件 幸灾乐祸一事,不是辩论,而是批判,所以不登为其辩护的来稿(来信倒是 登过)。正如我们也从来没有不加反驳地登法轮功、原教旨基督教、神创论、 伪科学、“民间科学家”的来稿,却从来没有见过田松博士跳出来为他们争 “发表权”,反倒是自己也在新语丝网站上批起“民间科学家”来。】 对此,你是这样解释的: “是的,我有倾向性,也从来没想过在任何问题上都刊登不同的声音。有些 问题可以讨论,原则性的问题则不必讨论。我的原则是人文主义的原则。这 是人类文明几千年来,用无数先烈和无辜者的献血写就的公理,没有讨论的 余地。凡是违反这些原则的稿件,宣扬、同情以下内容的,我都不登(除非 是为了驳斥),也无阅读的兴趣,不必寄来: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恐怖 主义、沙文主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迷信、反科学、反理性、反民 主、反人道、反人权。”(方舟子《一点声明,我的人文主义原则》新语丝 9/14) 看起来理直气壮,意正辞严,简直是绝对正确。但是,问题在于:有几个人 公然声称赞同你所反对的那些主义了?如果没有,你凭什么断定那些人属于 你所反对的那些主义?人道、正义、人性,就象科学一样,都是好词,大家 都想往自己脸上贴。可是,凭什么你就代表了这些好词,而反对你的立场, 反对你的观点的人就是“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沙文主义……反民主、反 人道、反人权”的,凭什么你就的立场就是“人类文明的公理”?你方舟子又 代表人性,又代表正义,还代表科学,未免太伟大了吧?【方评:我声明的 是“我的人文主义原则”,所以当然根据的是我个人对这些原则的看法做判 断。并不需要田松公开声称赞同恐怖主义才能认定他是在为恐怖主义辩护, 正如朱海军从来不承认自己是搞伪科学的“民间科学家”,田松博士却可以 认定他是“民间科学家”一样。】 相对于人性、正义而言,科学问题相对简单,你所理解的科学与我所理解的 科学可能大体上是相同的。你要代表,我也没有意见,甚至还支持你代表。 但是,我不相信代表的人性和正义就是人类文明的公理。在我看来,你的立 场就是美国立场。理由我后面会说到。 你在最近关于中国记者被驱逐事件的立此存照中,有这样一段评论: “根据我回国的了解,国内的记者(事实上是整个知识界)在获知纽约被袭 时,绝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幸灾乐祸乃至欢呼。我不认为临时访问美国 的记者就会例外。事实上,到现在大部分人也没有改变立场。在北京知识界 人士为我洗尘的一个宴会上,大多数人都兴高采烈地谈论此事,并批评我这 一次‘站错了立场’”。 你说的这次宴会好象我参加了。根据我的记忆,现场唯一直接批评新语丝的 人是我。但是,我并没有批评你“站错了立场”【方评:这是另一个人的用 语。】,你可以有你的立场,我也不认为你的立场是错的,我也不可能要求 你站在我的立场上。因为这个要求不合理,违背我前面说的辩论原则。但是, 我不能同意你对自己立场的描述。记得当时的情形是这样:大家谈到了911, 我说:“我认为911以来,新语丝的立场(或者表现,忘记了具体用词了) 比较偏颇。”XXX先生表达了大致如下的意思:方舟子也是没有办法,因为 他在美国。这是偷着乐的事,不能公开说。我说:“恐怕偷着乐也是方舟子 不能同意的。”这时有人打圆场说,不要谈这么学术的话题。这个话题就此 终止。 在此前后,我们还说了一些别的。 我说:美国对阿富汗的打击是野蛮的,它的野蛮要超过恐怖分子袭击美国。 恐怖分子既然是恐怖分子,它的野蛮不值得奇怪,可是美国是个文明国家。 我又说:阿拉法特很无耻,他给美国人鲜血,为什么不给阿富汗难民鲜血? 对于这些,方舟子都没有评论。新语丝上也没有。【方评:我想,只有恐怖 主义的支持者、同情者,才会把美国军队在阿富汗打击恐怖分子的行动,称 之为比恐怖分子更野蛮的行动。阿拉法特又不是救世主,为什么非得为普天 下所有受难者献血才不无耻?有人做了一件善事,田松博士跳出来说:“还 有另一件善事你为什么不去做?可见你很无耻。”这是不是很弱智很没良心? 在田松发表这些弱智言论的时候,我懒得开口,因为我没有当场和人吵架的 习惯。】但是,当我们谈到911究竟是谁干的,美国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这件事是本拉登干的。 方舟子说了大意如下的话:美国有证据,这个证据给英国人看了,不能公开 是出于保密。【方评:我说的是美国政府把证据给英国、巴基斯坦等国的领 导人看过,而这些领导人接受这些证据。当然,后来又有了更多的证据而且 公开了,比如本拉登事后评论的录相,劫机者之一的告别录相。】 美国是否有证据我不知道,但我却有了方舟子站在美国立场的证据。既然保 密,你方舟子当然也不会知道美国政府是否真的有证据。然而你方舟子在不 知道的时候,就相信了美国政府的话,告诉我们真的是本拉登干的,这表明: 方舟子已经丧失了对美国政府的怀疑力,因而也丧失了对美国政府的判断 力。 所以,方舟子对于911事件的立场是美国立场。 我不知道方舟子现在是不是美国人,无论是不是,他都有权利站在美国立场 上看问题。但是,我反对把美国立场说成是人类文明公理——这一点倒的确 很像美国人。【方评:我还没有变态到凡是美国政府支持的就要反对、质疑 的地步,所以在911事件上,根据我所知道的信息做出常识性判断,站在美 国立场,有何不可?田松因此就说我把美国立场说成是人类文明公理,这是 什么弱智逻辑?】 关于911,我想重申我的观点。恐怖分子袭击美国,是野蛮的;美国打击阿 富汗,是更野蛮的。美国应该反省。我不是国际问题专家,也不是人性与正 义的代表,对这个911问题更多的是感性的认识,但是,我愿意提出我欣赏 的文章来代表我的看法。这就是最近一期的《读书》杂志。 关于阿拉法特给911遇难者献血,曾经有人给予热烈的赞扬,认为他超越了 民族感情,达到了圣人的境界。我差点儿也这么认为,但是美国打击阿富汗 之后,我就不这么认为了。我认为阿拉法特是个老滑头,他的献血是一次向 强权的谄媚,是急于摆脱干系的表演。但是,他表演得很不完整。 新语丝之关于911也是一样,一方面强调人类文明公理,强调美国遇难者的 无辜,以幸灾乐祸与否作为人性与否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在美国发动真 的战争之后,对于阿富汗的无辜者闭口不提。 所以我说,新语丝在911的问题上有失偏颇。【方评:新语丝网站评论911事 件,是很有针对性的,就是批评国内对此幸灾乐祸的论调。我们并不是在讨 论911事件的所有问题,为什么非得同时评论美国军队在阿富汗的行动不可? 何况,军事行动对平民造成的损伤和恐怖主义行为的区别,新语丝网站上 也已有多篇文章做了分析。】 前一段时间收到一位署名李向阳文章,也对新语丝的911提出了批评,我想 舟子先生也能看到过。巧的是,他也提到了中国记者被驱逐一事,他认为: 美国政府因为客人的感情倾向与自己不同而将客人驱逐出去,是一个言论自 由国家的耻辱。不知你对此有何评论?【方评:在人家正在办丧事的时候, 请来的客人幸灾乐祸,家长完全有权利终止邀请把客人赶出去。这和什么言 论自由毫无关系。如果是某位家人幸灾乐祸而受到家长的制裁,才有言论自 由的问题。】 另外,对于月初的那次宴会,我认为你的描述也不够客观。它有你所批评的 虚浮的新闻笔法。比如这一句: “在北京知识界人士为我洗尘的一个宴会上,大多数人都兴高采烈地谈论此 事,并批评我这一次‘站错了立场’” 关于最后一个分句,我前面已经说了。第二个分句:你可以说大家热烈地谈 论这件事,但兴高采烈这个词最好不用,因为你不知道大家心里是怎么想。 这句话同前面的一段联系起来,给人的感觉是:在场的十几个人都在兴高采 烈地因为911而幸灾乐祸。但在我所认为的事实不是这样。你可能感觉到这 样的潜台词,但你不能把潜台词当作事实本身。【方评:大家心里是怎么想 的,是可以通过言语和表情表现出来的。为了网上流传的一则因911讥讽美国 的笑话哈哈大笑,算不算兴高采烈?】 第一个分句:洗尘这个词,一般不与“为我”搭配。为某某洗尘,表示大家尊 重某某,或者与某某感情深厚,用吃饭的方式表示对他的欢迎。如果你私下 里对我们在座的诸位说,“在各位为我洗尘的宴会上”,我们可能会觉得是一 种幽默,尽管实际上情况还有些出入(比如有人来是为了见同时到场的另外 一个人,有人来是为了凑个热闹,有人来是为了下一个聚会,也有的人来是 久仰你方舟子的大名,想要见见你什么模样,心中未必怀着尊敬),但也无 伤大雅。但是像这样公开宣称为你洗尘,不免自我感觉太好了吧。尤其是为 你洗尘的竟然是北京知识界人士!有一个北京知识界吗?要代表北京知识 界,那得多少人?【方按:“洗尘”,按《辞海》的解释,“一般多用于设宴 欢迎远来的人”,与“接风”同义,没有参加宴会者就都怀着尊敬的意思。 “为我洗尘”、“为我接风”的用法并不少见,用google检索,分别可以查 到222项和448项。参加宴会的人,都是在教育界、新闻界工作,称其为知识 界人士,有何不可?如果我省去“人士”,称“北京知识界”,再来问我得 多少人才代表北京知识界不迟。】 也许,你在京期间,曾经有另外一个宴会,来的都是“北京知识界人士”,并 不是我所参加的那次宴会,我要承认那是我自作多情。 不要感觉太好,感觉太好就会吃亏。这不是威胁,不是恐吓,只是一个生活 经验。而且,当我这样说的时候,我想我是出于善意。【方评:是不是善意, 很快就证明了。当初我看到这一句威胁恐吓时,只付之一笑。就他那种水平, 能把我怎么样?】有人说你自称从来没有错过,所以从来不认错【方评:这 是谣言,我不会用这种弱智逻辑如此自称。至于我原话是怎么说的,可去看 当年banly对我的采访。】。我不知道是否是真的,不过那人将你一军,他说: 方舟子指责科大BBS造谣诬蔑,这是错的。因为科大BBS上的某一篇文章造谣 诬蔑,并不等于科大BBS造谣诬蔑,但是你方舟子肯定不会承认这个错误。 你果然没有承认这个错误。【方评:我当然不会承认这个错误,因为那是捏 造出来的错误。我从来没有“指责科大BBS造谣诬蔑”,这是此人或田松的 造谣。我只写过“针对中国科技大学BBS诽谤新语丝言论的一点声明”, 针对的是科大BBS上的诽谤新语丝的言论,而不是科大BBS诽谤新语丝,如果说 这个题目的语义有点含糊的话,文中也说得清清楚楚:“中国科技大学某些 人即在BBS上发表攻击、诽谤新语丝和我的种种言论”。捏造了一条错误, 逼着人认错,不认就是死不认错,就威胁要教训我,我如果害怕这种流氓手 段,也不会站出来揭露这些“反科学文化人”的画皮。】 从善意的角度,我想说,你在911事件上犯了策略上的错误。如果你坚持原 来的策略,不涉足政治,只反伪科学,只打假,完全不谈911,也没有什么 关系。既然谈了,就应该谈到底,让两方面都说话。既谈美国,也谈阿富汗。 【方评:我又没有请田松当导师,我要采取什么策略,干什么,谈什么,他 管得着?何况新语丝历来以弘扬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为己任,911一事,恰 恰有关人文,现在又可以用来证明打着人文精神的旗号反科学的人士的虚伪, 又与科学精神合拍。可见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不过是硬币的两面,分离不得。】 十一之后,新语丝好像没有再谈911,我以为你不想再谈这个话题了,没想 到,今天又冒出来了。何必!【方评:没想到今天又冒出来了吧?】 必须声明:我不后悔支持过你,也不后悔写过《方舟子的刀》,而且,对于 你的科学打假活动,我还会支持。【方评:我不是政治家,做事不以获得支 持为目的。有人自愿支持我做事,本来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如果因为自 愿支持过我,就好像我欠了他什么,就自以为有资本来对我指手画脚,甚至 俨然以导师自居,那是不自量力,自取其辱。】 田松 2001/11/1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