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答戴和平《关于武汉大学生命科学院齐义鹏和其学生科学腐败问题》   尊敬的方舟子先生:   您好!   我是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齐义鹏教授的博士研究生易国华。今天从新语丝 上看到中科院水生所戴和平老师写给您的信(“关于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齐义 鹏教授和其学生科学腐败问题”),我深感困惑!!一方面,戴和平研究员对我 的实验工作曾经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和指导,对此我对她一直心存感激。另一方面, 对她目前这种不负责任地对我导师、我以及我们实验室进行恶意中伤的行为感到 不可理喻。我一直很佩服您敢于揭露学术腐败的勇气,更佩服您追求真理、崇尚 科学、实事求是的作风。俗话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在此,我想借此机会, 实事求是地、负责任地将事情真相向您说明。我着重地想谈以下几点:   1.关于戴老师所说的“正义”和“邪恶”。   诚然,我国科技界里确实存在造假的行为,但并不象戴老师所言的“邪恶的 势力多么强大,正义的声音多么弱小”。否则,我们的科研事业怎么能不断向前 发展?神五怎么能上天?……因为毕竟还有您,还有广大的科研工作者一直在为 弘扬科学、崇尚真理而默默无闻地辛勤工作着。戴老师说,我们实验室是“造假 的窝子”,而今,齐教授桃李满天下,在国际国内很多著名实验室都是中坚力量, 并有很多文章发表在Science、Nature等著名期刊上,这是造假能造出来的吗? 在此我不妨附上齐教授的简介供您参考。   齐义鹏教授简历   齐义鹏,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学位委员 会委员,生物技术系主任,211工程病毒学科负责人。1985.12月晋升副教授, 1989.5月晋升教授,1990.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学位办1990.029号 文),1992.7月由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2-3601333号文)。从1980年 到现在,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213篇,其中SCI论文51篇,国内核心刊物论文 112篇,统计刊物论文25篇;出版著作3部(独著或第一作者)计140余万字,译 著1部。获奖成果6项,申请专利3项;1991年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 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1991年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以及2000年湖北省自然 科学二等奖,1993年湖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得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 奖。从1985年回国至今获准国家科研项目28项,获科研经费650万元,企业经费 160万元,成果转让465万元。齐义鹏教授从198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1年 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已培养硕士研究生23名(其中外国留学生1名),已培养 博士研究生21名(其中外国留学生1名),用英语为硕士生讲授全院学位课“基 因工程原理和方法”(1995~1999)和“现代分子生物学导论”,为博士生讲授 “基因的表达与调控”。两名博士研究生刘子夜、朱应分别获1997和1998年湖北 省优秀博士论文,博士生杜全胜的论文(J.V,影响因子6.03)获2000年湖北省 人事厅、科技厅和科协优秀论文特等奖。2001年获中国科协全国先进科技工作者 称号。   1990年就被聘为国家基金委二评专家,1994年被聘国家攀登计划专家委员会 委员,被选为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 会委员,《病毒学报》、《生物多样性》、《药物生物技术》和《国外医学—分 子生物学》等4个学术刊物的编委,曾任《中国病毒学》刊物的常务编委。创办 了湖北省生物工程学会,从1990起任理事长至今。1995年入选湖北省科技精英, 1996年被选为湖北省科协常委。3次被国际学术会议邀请作特邀报告,2001年8月 应邀作为国际SIP学术讨论会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病毒学分会场的副主席。   此外,我想在此就齐老师的人格魅力和学术作风向您介绍一下:齐老师为人 刚正,从不趋炎附势,否则,他怎么会先评国务院的博导,然后才能在武汉大学 生科院评上教授呢?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齐老师在学术上一贯严谨,这是有目共 睹的。尽管已年近古稀,仍亲临科研第一线,尤其在SARS期间,更是身先士卒。 他的学术作风在生科院的学生中享有盛誉,我们实验室每一个成员的科研工作, 在每一个月都要做一次公示,并有齐先生的点评,开了我们生科院科研公开、弘 扬学术精神的风气之先,这种学术氛围象是“造假的窝子”吗?!   2.关于戴老师的科学道德和人品问题   作为一个学生,我本来不想也不敢对戴老师妄加评论,但戴老师一再强调 “学术腐败”和“正义”问题,并对我们实验室进行恶意攻击。而此时齐老师正 忙于科研工作,无暇顾及。在此,我不得不说上几句:我认为,“学术腐败”和 “正义”问题,首先应该是科学道德和人品问题,戴老师在这方面究竟做得怎么 样呢?   一、戴老师能以匿名的形式向各大bbs发送帖子,打一枪换一炮,为什么不 敢公开自己的身份并参与讨论呢?这明显是一种不负责任、有背科学原则和道德 的行为;   二、戴老师曾以数据不能重复为由从JGV编辑部撤稿,而我们现在bbs上把事 情的真相公布以后,她又对您说“致使在水生所无法进行重复实验”,可见她根 本就没有进行过重复实验,怎么能不负责任地向JGV编辑部说我们的数据不能重 复呢?这不是前后矛盾吗?更有甚者,竟然冒充齐老师的名义从编辑部撤稿,这 又算什么行为呢?   三、本来这起纠纷的根本点就在于权益的如何分配(武汉大学校学术委员会 和研究生院在了解事情的真相后认为主要是牵涉到权益分配问题),而与学术无 关(她曾经对我在JGV上发表的文章有过认真的修改——有电子版原件和纸版的 修改稿(如需要我可以寄给复印件给您,现将她修改的电子版发给您,蓝色字体 为戴老师修改处)为证,并说只要在权益上达到她的要求就签字发表),这怎么 能说是学术腐败呢?究竟是谁学术腐败呢?   四、撇开学术和权益不谈,有一位女博士后,叫屈小玲,前段时间一直在她 实验室工作,当时身怀六甲,就因为她曾经是齐教授的学生,纠纷发生后,戴老 师竟以“内奸”为由,将她赶出了实验室。同时剥夺了屈小玲两年多来的科研成 果和屈小玲个人申报的所有科研经费。作为一名师长,有这样对待自己学生的吗? 这样的师长有资格谈学术腐败和正义吗?   3.关于事情的详细经过,我已在北大的一塌糊涂bbs、武汉大学珞珈山水bbs 上发了帖子(题目为“当事者谈真相:武汉大学一博士涉嫌伪造数据”),现以 附件的形式发给您。   此致   敬礼!   易国华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齐义鹏教授博士研究生   2003.11.12 当事者谈真相:武汉大学一博士涉嫌伪造数据   各位学者、各位朋友:   我是易国华,今天早上从BBS上看到了一篇题为“武汉大学一博士涉嫌伪造 数据”的帖子。记得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凡事总须说明才会明白。作为一名当事 者和科研工作者,在这里,我谨向大家把事情的真相说明白。这篇帖子比较长, 关注此事的朋友敬请耐心看完。孰真孰假、孰是孰非,请大家明辨。   事情的由来   据导师介绍,早在2001年,戴和平老师就给我的导师打电话,希望得到支持 和合作研究。经过一定时间的酝酿,戴和平老师和我们实验室终于在2002年3月 25日签定了一个协议(见附件1)。根据协议导师派我到戴老师实验室进行合作 研究。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我到水生所学习噬菌体展示技术;学习期间构建的噬 菌体十肽展示文库的知识产权属于水生所,但我们可以共享该文库;有关构建该 文库的文章,则以我为第一作者,我的导师和戴和平老师为共同的通讯作者等。   我此行的目的是构建好噬菌体展示文库以便两家共同使用(注:戴和平老师 实验室以前构建过但没有成功,主要原因是表达读框不正确,但我去以后把这一 问题发现并解决了)。噬菌体展示技术包括文库构建、淘洗和鉴定。当文库构建 好以后,尽管导师要求我回去开展实验同时管理实验室的仪器,但我还是应戴老 师的要求完成了淘洗和鉴定过程。之后,我要求戴老师亲自接管我所构建的文库 和淘洗的菌株,但戴老师说,贾晨松(他们实验室的学生)一直全程跟我在做实 验,派他代替接管更为合适。于是我根据共享原则,把文库和菌株留下一份,亲 手交给了贾晨松,当场还有戴和平老师本人和张小华老师等人在场。经过戴和平 老师检查并同意我拷贝了一份,另外,构建文库过程中的其他中间质粒、载体、 DNA和实验记录也全部留在他们实验室,一并交给贾晨松,甚至连我自己带走的 实验记录都是复印本(可审查)。不可思议的是,戴老师在事隔半年以后说我没 有留下一份给她实验室。大家想一想:我在水生所做了近3个月,而且戴和平老 师也知道我构建好了文库,并获得了鉴定淘洗的20多个菌株,难道她不会检查或 派人检查是不是给他们留下了一份吗?更重要的是,不仅我全部留下了所有结果、 材料和记录,就连国外友好赠送给我们实验室的两个噬菌体抗体文库我都赠送给 了她一份表达我的感谢(未经我的导师同意,请导师谅解我的苦心),何况在她 实验室构建的文库呢?我必须强调的是,我所带走的任何东西都是经过戴老师检 查并同意的,我并不是偷偷摸摸回来的,临走时我还在水生所招待所宴请了他们 实验室全体老师和同学,包括去年来访的加拿大的肖伟教授等,我并未找导师报 销。总之,我认为,我带回的东西并没有违反协议且是经过戴老师同意的。   回来以后,我就想把构建文库的过程写一篇文章,以对合作研究交一个好差。 但因为我们构建文库的方法早已经过时[注:我们构建文库的整个过程在1992年 就有完全相同的报道(J. Mol. Biol. 1992,227:711-718)],写这样的文章 已没有意义(所以未写)。针对这种情况,于是导师指导我,要我将昆虫杆状病 毒的研究方法(这是我们实验室的特长)与对虾白斑病毒结合起来,进一步利用 十肽文库筛选抗对虾病毒的多肽。我努力工作,终于经过几轮淘洗,又得到几个 好的菌株。根据导师安排,我的研究工作不断深入,如多肽的表达纯化、 Western blot鉴定、序列测定、亲和常数测定、空斑抑制实验(原代虾细胞的空 斑抑制实验一直是一个难题,至今国际上还没有报道)、活体动物实验和免疫组 化等等。按照导师的研究方案,加了许多晚班,重复了多遍,经过了2个多月的 连续奋战,终于在2002年暑假,许多实验特别是空斑抑制实验取得了很好的结果。 在此基础上,后来的实验如活体动物实验和组织切片等等就相当顺利了。我需要 强调一句的是,我做的所有实验,除了活体实验(动物实验)耗时太长没有重复 外(这在国际上都是允许的),其余都重复了多遍(有重复实验的电子版照片附 后)。   2002年10月,当我把文章赶出来交给导师看时,导师相当满意,于是我决定 投稿。双方协议限定的研究论文仅指构建十肽文库,并不包括由该文库作技术平 台,在我们实验室、由导师指导、我独立工作(没有戴老师的人参与)取得的成 果所写成的论文。我所撰写的论文是“一个噬菌体展示多肽能抑制对虾白斑综合 症病毒的感染” (“A Phage-displayed Peptide Can Inhibit Infection by White Spot Syndrome Virus of Shrimp”),很明显,这与构建文库是两个不 同的范畴或概念,这已经不属于协议范围,我们应有权独立发表。于是在投稿之 前,我征求了导师的意见,导师说,虽然这篇文章不是构建十肽文库的论文,但 我们使用了噬菌体展示技术,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感情上我们应该高姿态, 可以让戴老师作为共同的通讯作者。为了联系方便,在第一稿中就只写了我和齐 先生的名字,但在修改稿定稿时加上了戴老师的名字而且是作为通讯作者。   当我把写好的论文拷贝一份给戴老师时,她感到很兴奋,对我说“根本没有 想到我会做出这么好的文章”,而且对我说,空斑实验对他们正在筛选的抗体很 有用,因此希望我到他们实验室去重复(她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不便猜测。事实 上我们自己的研究结果为什么要我到她实验室去重复呢?!因为这超出了协议范 围,而且她们实验室没有条件做,甚至连一台象样的显微镜都没有)。于是,我 委婉地告诉她,我已经回来做实验了,加上我们实验室的仪器都是由我管理,可 能抽不开身,且导师可能不会同意,我作不了主。我建议,如果她希望看到重复 结果,请派一位学生(后来是她的研究生王玉珍)来学习。她开始不同意,但过 了一段时间后,还是派王玉珍来了(大概是在10月底)。经过一个星期的实验, 从原代细胞培养、病毒感染和多肽抑制试验和空斑实验等整个实验流程都由我亲 自指导她(王玉珍)做了一遍,结果能完全正确地重复。她临走时,我让她拷贝 了我们重复实验的结果,并带回去一块24孔板的多肽抑制——病毒感染的对虾原 代细胞给戴老师亲自过目。实验是很成功的(有图片,第6次空斑实验结果,见 附件2)。但遗憾的是,戴老师说,那些空斑她认为不是(戴老师是生化教授, 不是病毒学家),并坚持要我按她的方法重做空斑实验,并说空斑应该是象噬菌 斑那样肉眼能见的空斑。我当时从纯技术的角度与她进行了争论。事实上,从病 毒学角度看,病毒感染的动物细胞所形成的空斑和噬菌体感染细菌所形成的噬菌 斑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特别是原代细胞空斑更不相同,而且就是在繁殖很快的 传代细胞中也只能通过显微镜观察空斑。记得我还对她说过,到底是不是空斑, 我们都不能说了算,还必须由JGV的三名评审专家说了算。而且,空斑实验是导 师指导我做的,并不在协议范围内,当然我也不知道谁能将空斑做成噬菌斑(目 前国际上尚无先例),因此我没有也没必要按她的方法“重复”。结果,当文章 投寄出去,JGV的评委们评价很高(三项评审意见都是“high”),她才没有再 说了。   后来,由于我留下的文库和菌株,不知什么原因生长不起来,她要我将文库 和菌株再给她一份。我当时也没有考虑太多,没有和齐先生商量就把4个效果较 好的菌株和一管文库再一次给她了(当时齐先生出差了)。但过了几周,她说菌 株活化不出来,但我后来活化了叫她派学生来拿,结果没人来拿,我当时以为她 自己可能已经活化出来了或者其他原因,也就没有深究了。   今年3月底,文章已经被JGV正式接受了,我高兴地通知戴和平老师,并请她 作为通讯作者签字。她约了我第二天去签字,但当我去后,她却说,文章同意发 表,但要求我再将菌株给她一份,还要求以水生所作为第一单位、她本人作为第 一专利发明人将菌株马上申请专利作为她签字的先决条件。我这时才警觉起来, 感到对于戴老师的要求,我一个学生是作不了主的。于是我马上就菌株一事跟齐 先生商量。我们认为,菌株是我们在协议内容之外经过大量实验筛选出来的,我 们承认十肽文库的产权归他们所有,他们可以申请文库专利,申请菌株专利是难 以接受的。关于菌株的商业用途问题,我们可以按协议执行,因此,她提出上述 签字条件是不合情理的。我在她实验室按协议执行合作研究,齐先生表示,一定 执行协议,协议以外的合理的甚至是不太合理的要求都是可以协商的,我们作一 些让步是可以的。戴老师后来又派了王玉珍到我们实验室做了一个多月实验,学 习克隆表达技术等,齐先生并没有要求她签任何协议,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和条件, 所有实验开销全由齐先生负担了。我认为这是齐先生作为一个老教授的高姿态合 作科学研究精神的一个具体体现。   后来还有一次她又在晚上打电话给我说,要我把另一管文库给她,然后就马 上签字,并约我第二天10点去。但我第二天到水生所(第三次)送文库给她,她 却不在,由她的学生袁丽收下了文库,我在他们实验室打电话给她,她却在电话 中说,文库送来了,很好,但签字的事不要急。我于是委婉地对她说,关于菌株 与专利的事,请她到武汉大学去跟我们导师协商。但她说,我到你们导师那里讲 不赢他。我记得我当时还开了一句玩笑,有理走遍天下嘛,如果道理在你这里怎 么会讲不赢呢?   当然,齐先生在处理这件事上还是很宽宏大量的,劝戴和平老师以大局为重, 我们会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你提出的什么条件都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并委托王业 富副教授作为全权代表进行交涉。同时,齐先生要我先把菌株活化出来,然后送 给她。但遗憾的是,经过在-70℃保藏半年多以后,20多个菌株中有11个活化不 出来(在导师的指导下,我们已经尽了一切努力)。作为一个学生,我没有菌种 保藏经验,导致菌株不能活化,对此我有一定责任。齐先生也狠狠地批评了我, 责成我重新做,我适时地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戴和平老师。谁知戴老师并未与齐 先生协商、也未经齐先生同意,便以“实验数据不能重复”为由,单方面以她并 冒充齐先生的名义于4月21日将我的待发表的论文从JGV杂志撤稿了,这一消息是 编辑部通过E-MAIL告诉我们的(见附件3)。我们认为,虽然部分菌株暂时不能 被活化出来,但这并不能说我们的数据不能重复,我们的结果在菌株保存之前已 经进行了大量重复,且我们的结果得到了国际同行专家的认可。况且,文章发表 之前就已经让戴老师修改,而且她在JGV定稿之前对文章再作了一次修改,并没 有对文章的数据和结果提出质疑,同意作为通讯作者(后来提出质疑也许是因为 我们没有满足她的其他要求)。于是我们写信给编辑部,声明戴老师在没有征求 主要通讯作者齐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冒充齐先生的名义撤稿,并说明了我们的 理由,同时请JGV编辑部将我们的信转发给戴和平老师,听听她的意见,再由JGV 编辑部决定发不发这篇文章。但遗憾的是,她并没有提出什么实质性的意见。编 辑部经过几位专家的再次论证,认为我们的数据是真实可靠的,同意发表这篇文 章,要求齐先生重新确定作者,决定发稿。当然我们在最后发表时只能尊重戴老 师的意见,没有署她的名了。   所以,我们认为:她没有重复,不等于我们没有重复;她没有条件重复,不 等于不能重复。因此,戴和平研究员提出实验不能重复是不负责任的。   在文章发表以后,戴老师向水生所学术委员会、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研究 生院等单位再次投诉,并请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对此事作出调查。我们也将真相 以书面形式向以上单位作了汇报,并恳请他们将事实调查清楚。最后,校学术委 员会和研究生院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认为主要是牵涉到权益分配问题, 与学术作风无关,并同意我答辩,关于权益分配的事再由两家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戴老师也亲自表态,同意由两家单位出面解决。因此,导师安排我于10月18 日答辩,并在前一天我们贴出了海报。但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海报贴出后,戴 老师说准备带记者来冲击答辩会场。我们只能再次请示学校有关领导,是否按计 划答辩。经学校有关方面研究决定,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暂时推迟答辩,以 便进一步协调。后来又经研究生院决定,同意我在11月6日答辩。我要声明的是, 答辩是公开的,根本没人在答辩会场把门,在场有很多生科院的同学和答辩委员 作证。   这就是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最后,我再次向戴和平研究员对我实验工作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更欢迎 戴老师在网上或其它任何场所参与讨论或交流。   附件1:   合作协议书   本着互助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戴和平研究小 组和武汉大学生命科学院齐义鹏研究小组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 齐义鹏教授的博士生易国华到戴和平研究小组学习噬菌体展示技术。   2. 学习期间由戴和平处提供一切实验条件。   3. 学习期间所构建的噬菌体十肽展示文库的知识产权属于中科院水生所。   4. 易国华构建的十肽展示文库的研究论文,以易国华作为第一作者,双方 负责人作为共同通讯作者。   5. 使用该十肽文库产生的研究成果如有商业用途,其使用需经双方同意, 并对权益分配作进一步协商。   6.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妥善处理,协商解决。   签字盖章:   协作单位: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院   协作 人:戴和平 齐义鹏   实验者:   易国华   2002年3月25日   附件2(很抱歉,可能图片太大,未能贴上):   2-1:第5次空斑抑制实验结果   图片说明:   A 为正常细胞   B为加入多肽2E6后的细胞   C为多肽2E6+病毒处理后的细胞   D为多肽1D6+病毒处理后的细胞   E为仅仅加入病毒的细胞   2-2 第6次空斑抑制实验结果   图片说明:   A为正常细胞照片对照   B为细胞仅仅加入多肽后的照片(说明多肽对细胞无影响)   C为多肽2E6+病毒一起处理的细胞照片,   D为另一个多肽1D6+病毒一起处理的细胞照片   E为仅仅用病毒处理的细胞照片   2-3 第七次空斑实验结果(后供发表文章用)   图片说明:   A为正常细胞照片   B为多肽+细胞   C为纯病毒   D、E、F分别为2E6、1D10、1D6对病毒的抑制效应照片   附件3: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l.primavesi@sgm.ac.uk   To: qiyipeng@email.whu.edu.cn   Sent: Tuesday, May 13, 2003 11:27 PM   Subject: Paper 19001 JGV   Dear Professor Qi Yipeng   Thank you for your Fax.   I am sorry that there appears to be some confusion concerning your paper.   On 21 April Journal of General Virology received an e-mail from Dai Heping, of the Institute of Hydrobiology, Wuhan (who was listed as a joint corresponding author on the revised version of the paper) stating that the paper contained data that could not be repeated and that the paper should be withdrawn.   I am willing to proceed with publication of the paper provided that you send me a statement confirming who the authors of the paper are, and that I am authorized to copy this statement to Dai Heping. (The revised version of the paper appears to list the following as authors: G. H. Yi, Y. P. Qi, J. Qian, Z. M. Wang, Y. Z. Wang and H. P. Dai.)   Yours sincerely,   Dr John Brimelow   Managing Editor   Journal of General Virology   Society for General Microbiology   Marlborough House   Basingstoke Road   Spencers Wood   Reading RG7 1AG   UK   Tel. + 44 (0)118 988 1818   Fax: +44 (0)118 988 1834   日期: Mon, 12 May 2003 15:19:48 +0100   收件人: "yi guohua yi guohua"   发件人: l.primavesi@sgm.ac.uk | 这是垃圾邮件 | 添加到地址簿   主题: Re: Greetings and ask articles progress!   Dear Yi Guohua,I am afraid I have bad news about your paper 19001.Your paper was accepted, but later it was withdrawn by the corresponding author Dr Qi.I strongly recommend that you consult with Dr Qi about this matter because we at the Editorial Office do not know anything further.I am sorry to be the one to inform you of this.Yours sincerely,Dr Lucia Primavesi Staff Editor (XYS2003111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